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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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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洋生态补偿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海洋领域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对当前海洋生态补偿概念界定和制度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基于海洋生态补偿的特殊性与复杂性,明确界定了海洋生态补偿的主体、客体、介体和环体四个基本构成要素,从具体行为深入探讨了构成要素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对海洋生态补偿的概念加以定义。结合海洋管理实践,研究了海洋生态补偿涉及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失补偿金、海洋生态损害赔偿金、海域使用金等的区别,并提出了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资金补偿和生态修复补偿两方面介绍了生态损失补偿方法在海洋开发建设中的应用。资金补偿主要探讨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基于生态修复的两种生态损失补偿资金核算方法的研究;生态修复补偿介绍了从工程结构自身出发构造具备生态效果的结构形式的原位生态修复补偿以及在异地进行生态重建营造新的栖息地的异位生态修复补偿。最后依据HEA估算了不同海洋工程的补偿规模。  相似文献   

3.
文章对国内外海洋生态补偿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于2011年9月对威海、深圳、厦门等3个沿海城市有关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针对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从概念界定、研究内容、补偿标准的确定、资金来源和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问题和建议,为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科学参考。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补偿应当由专门的法律制度调整,我国目前针对该问题的实体和程序立法缺位严重,监管也不到位,尚未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法规体系,需要出台专门的海洋生态补偿规范,并从完善实体、程序和监管相关立法等多方面进行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较偏重于陆地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而忽视  相似文献   

5.
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历程的基础上,根据《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模式等方面提出构建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框架,认为现阶段海洋生态保护补偿主体以政府为主,应该针对补偿客体建立基于海水质量目标和滨海湿地碳汇目标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补偿标准按生态保护者的直接投入和机会成本进行核算,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模式和以中央财政引导湾区协同治理的横向转移支付模式实现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并提出了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海洋生态补偿理论及技术体系初步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洋生态系统不同于其它类型生态系统,具有流动性、连通性、整体性等特点,需建立适合于其自身的海洋生态补偿理论。本文分析了海洋生态补偿的内涵,探讨了海洋生态补偿的生态学和经济学理论基础,初步构建了海洋生态补偿技术体系。该研究将进一步拓展生态补偿的研究领域,为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7.
中国沿海省市海洋生态补偿效率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运用考虑非期望产出的超效率SBM模型、DEA-Malmquist指数模型、Tobit模型和标准差椭圆模型,对2006-2016年中国11个沿海省市的海洋生态补偿效率开展测度和分析,结果显示:2006~2016年中国总体海洋生态补偿效率平均值为0.633,处于中等效率水平,随时间呈“下降-上升-稳定”的趋势;海洋生态技术进步依旧是海洋生态补偿过程中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驱动力,但面临一定的技术效率损失;海洋第三产业比重对海洋生态补偿效率值有正向的显著影响,城市化率、进出口总额占比和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对海洋生态补偿效率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海洋生态补偿效率的空间聚集性增强,区域不平衡性有所收敛,空间分布格局基本保持稳定.  相似文献   

8.
构建包含海洋自然资源要素和海洋主体信息的CGE模型,应用SAM表提供的基础数据,以山东省为例研究了不同情景下海洋生态补偿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和居民消费福利水平等受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提高企业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幅度最高,提高居民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次之,提高增值税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居第三位,提高政府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最小;2)提高增值税率虽然能够引起海洋生态补偿量的显著增加,但是将会引起国内生产总值、企业收入以及居民福利水平的显著下降而表现出明显的负面经济效应;3)分别提高居民、企业和政府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所引起的居民、政府和企业收入以及居民福利水平下降的幅度相对比较小;4)海洋自然资源供给、劳动供给和经济资本供给的海洋生态补偿量乘数均为正值,即生产过程中三类初始生产要素的增加都会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的增加。  相似文献   

9.
长江三角洲海洋生态建设与区域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通过分析国家与地方海洋发展战略,总结我国区域海洋经济发展特点,对长江三角洲区域海洋经济发展及其对海洋生态的依赖性进行深刻剖析,并在长江三角洲两省一市共同和不同海洋生态现象的基础上,贯彻流域联动、区域联动和陆海统筹原则和以海洋生态工程解决海洋工程生态问题原则,提出长江三角洲海洋生态建设基本构架。最后,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了海洋生态建设对长江三角洲区域海洋生态的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0.
陈东景 《自然资源学报》2015,30(12):1994-2004
构建包含海洋自然资源要素和海洋主体信息的CGE模型,应用SAM表提供的基础数据,以山东省为例研究了不同情景下海洋生态补偿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居民收入、企业收入、政府收入和居民消费福利水平等受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提高企业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幅度最高,提高居民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次之,提高增值税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居第三位,提高政府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增加的幅度最小;2)提高增值税率虽然能够引起海洋生态补偿量的显著增加,但是将会引起国内生产总值、企业收入以及居民福利水平的显著下降而表现出明显的负面经济效应;3)分别提高居民、企业和政府对海洋的转移支付率所引起的居民、政府和企业收入以及居民福利水平下降的幅度相对比较小;4)海洋自然资源供给、劳动供给和经济资本供给的海洋生态补偿量乘数均为正值,即生产过程中三类初始生产要素的增加都会引致海洋生态补偿量的增加。  相似文献   

11.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使我国的海洋生态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社会环境污染严重。我国意识到了保护海洋生态资源环境的重要性,提出了海洋生态补偿对策,但是由于该制度应用的时间较短,各项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为了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对海洋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有效的研究。本文主要是针对中国海洋生态资源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海洋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12.
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是建立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本文以厦门海洋珍稀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中华白海豚为例,根据保护区管理层次的划分及海域特点,将海域划分为西港海域、同安湾口、九龙江河口、西南海域、东部海域、同安湾、大噔海域7个区域,采用专家调查法,估算不同海域对海洋保护区价值的贡献率与单位面积海域的价值,以及各海域中填海造地、港池/锚地、桥梁建设、采矿、修船/造船、旅游娱乐、海底工程、排污、航道、施工10大类人类活动对海洋保护区的损害程度,建立了生态损害补偿标准估算模型。以填海造地活动为例,计算了该活动对厦门海洋保护区不同区域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这一研究成果填补了我国目前海洋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问题的空白。  相似文献   

13.
当前我国政策、法律尚未规定贯通流域—海域的生态补偿制度,分立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无法弥补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缺失。基于科学考虑海陆连贯性、创新传统海洋行政管理模式、响应社会需求而提出的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其实质是以海定陆,对各种入海污染物以区域联动方式在各流域加以管制。遵循流域—海域具有的"海陆过渡相"生态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确立制度的构建主体和立法基本原则,明确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解决流域—海域生态补偿制度入法的基本问题。  相似文献   

14.
《环境》2011,(8):46-46
为了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山东省积极完善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机制,2010年6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海补偿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合理的赔偿补偿标准。对在山东省管辖海域内,发生海洋污染事故、  相似文献   

15.
彭本荣  张炎惠 《环境保护》2020,48(17):19-26
海岸带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依赖于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但是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日益频繁的用海活动正在损害海洋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并直接威胁海岸带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实施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制度,是解决海洋生态损害问题的有效途径。本研究建立了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框架和补偿标准的计算模型,并对厦门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进行了评估。该评估框架信息需求量小、成本低且简单易行,针对沿海城市的生态损害补偿与管理方面有良好的示范与推广前景。  相似文献   

16.
曹港程  沈金生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2):3153-3166
海洋牧场建设是中国扩增海洋碳汇,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有效途径。碳汇具有明显的外部性,只有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才能调动海洋牧场建设经营者积极性。以海洋牧场中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经济性碳汇资源为研究对象,利用最优化模型核算了碳汇资源生态价值的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藻类、贝类、鱼类、甲壳及其他类的生态补偿标准分别为134.94元/t、820.05元/t、782.39元/t、3764.16元/t,补偿标准存在种类间差异性。研究结果可为优化当前海洋牧场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7.
我国海洋污染赔偿制度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污染赔偿责任主体不明确。理论上一般认为赔偿主体是海洋资源的使用者和海洋生态保护的受益者,但是由于补偿主体必须承担筹集资金、实施赔偿等义务,所以具有经济人理性的主体缺乏补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而在海洋生态补偿中,由政府代表各个方面的受益者来组织和实施补偿最适宜。  相似文献   

18.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本研究从生态补偿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出发,梳理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概述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研究及实践在补偿主客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进展,提出我国生态补偿实施的相关建议,为国内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
湖南省生态补偿实践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当前湖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入21世纪以来,湖南省陆续在林地、湿地、流域和矿产资源等领域开展了生态补偿实践。本研究对湖南省生态补偿实践及进展进行了总结,评析了当前湖南省生态补偿实践存在的补偿标准低、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并从补偿标准、资金来源渠道、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以期为湖南省推进生态补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文章从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和实践基础分析出发,系统总结了我国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实践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近年来,我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各类环境与资源产权交易不断深入,生态优势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展较好,绿色金融持续推动市场化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方式日益多元。但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实践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政府与市场职能边界仍不清晰、相关部门在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方面尚未形成合力、有关生态补偿的专项立法还未出台、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的监测评估机制仍然欠缺等难点。文章最后对科学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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