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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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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兴城市2009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对兴城市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不同污染类型,进行普查分析、汇总。对污染源治理现状作分析,并针对不同污染源的不同排放特征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第一手基础资料,为同类城市的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使人民群众在良好环境中生产生活,国务院决定于2008年初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的范围包括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相似文献   

3.
<正>天津市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天津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定于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各区普查机构要按照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开展入门入户拉网式清查,摸清所在区域生活源锅炉分布情况和每台锅炉使用信息,采集生活源锅炉基本信息、锅炉运行和污染治理情  相似文献   

4.
从今年1月起,被视为全省重大省情调查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3目上午,继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省召开了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在已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制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从1月起至12月,将对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等。  相似文献   

5.
连云港市首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及二次开发应用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开展连云港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了各类污染源情况,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采集到大量的污染源普查数据。在实践中,我们采用先进的信息管理技术对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处理后利用G IS技术中具有支持空间数据的获取、管理、处理、分析、建模和显示及解决复杂的管理问题的功能开发连云港市污染源电子地图。这些污染源普查数据的二次开发应用,对新时期环保工作、编制环保规划、优化经济结构、制定环境政策、加强环境监管、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从2008年1月开始,江苏省境内污染源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普查对象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它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相似文献   

7.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可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移动源普查应结合本次普查工作之机,建立云南省移动源普查基础信息库,精准掌握移动源分布情况、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各类别移动源成分和构成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全过程做好移动源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和质量控制工作。介绍了云南省移动源普查数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普查数据审核要点。  相似文献   

8.
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编写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为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的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计算提供了依据.本文通过实例分析了工业源产排污系数在污染源普查中的应用.  相似文献   

9.
一是认真开展污染源普查。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对我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单位进行全面普查,特别是对重点流域水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摸清排污底数,科学监测数据,建立核查档案,将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二是全面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对滹沱河流域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进行联网,建立监测档案;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8号现公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月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污染源普查的任务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污染源,是指因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场所、设施、装置以及其他污染发生源。第四条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第五条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污染源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控制支出。第六条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1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第七条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第二章污染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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