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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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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法律属性 在环境执法实践中,环保部门经常对未经环评审批或者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项目等做出责令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行政决定.然而对于这些行政决定的法律性质,环境实务界、法学界却一直存在着分歧.  相似文献   

2.
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构成严重威胁,有些违法行为甚至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违法行为作出的责令改正决定,由于种种原因总是无法及时落实,究其原因是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可强制执行性产生分歧。本文分析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属性和强制执行依据,提出把公共利益作为判断强制执行责令改正违法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新水污染防治法对“行政代履行制度”的规定部分解决了长期制约环境监察执法的行政强制权缺位问题,有利于督促违法者尽快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而“行政拘留”和“双罚制”作为环境执法手段在新法中的适用,则既是对现行环境保护立法的突破,又是对我国现行环境执法手段的创新。然而,这些有利于环境监察执法的规定也从队伍、装备、执法程序、处罚保障等方面,对环境监察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行政机关主导的补救措施行政决定制度,是澳大利亚联邦和各州(地区)普遍实施的一种生态环境损害治理制度。它要求主管行政机关根据国际上广泛认可的风险预防和损害预防原则,基于事中为主,责令责任人采取措施,恢复环境,避免或者减缓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或者产生威胁风险。该制度在澳大利亚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可供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5.
环境行政执法中的环境行政行为,按其是否是主体主动作出,分为依职权环境行政行为和依请求环境行政行为。文章论述了二者的法律依据、特征,及其二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同时,提出目前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实践和环境立法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即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的准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对此作出相应的立法修改。  相似文献   

6.
<正>"该企业含镍废水污泥与含铬废水污泥未按规范要求处理,滤液也未收集到相应的收集池,应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立刻整改"……7月3日上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茅洲河开展"利剑三号"专项行动,环境执法人员正对宝安区某五金制品厂进行现场执法。  相似文献   

7.
X一01 9600625论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准行政行为/陈仁…(华东政法学院)//上海环境科学/上海市环保局一1995,14(7)一6~7环信X一100 环境法制包括环境立法与环境执法,环境执法活动中通过环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来执行。文章论述了环境行政执法中的环境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其法律依据,按环境行政行为是否是主体主动作出,分为依职权环境行为和依请求环境行政行为。文章论述了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同时提出目前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实践和环境立法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即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的准行政行为不能构成行政诉讼的被告。在目前我国的环境诉讼案件中,环保…  相似文献   

8.
2001年5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全国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各地环保机关和执法单位,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四部委会议以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继召开会议,制订方案,积极行动,较短的时间内在全国形成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氛围,并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果,大批违法者纷纷落马,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违法企业或被责令停产,或被处罚款,有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001年8月30日,国家环保总…  相似文献   

9.
<正>在当前环保执法过程中,环保法律法规给环境执法人员的是一种"软"执法权力,并没有赋予环境执法人员直接要求环境违法者当场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权力,笔者暂且称之为"直接喊停权"。环境执法者只能到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通过行政程序,运用行政权力来实现国家管理环境的职责。特别是对于危害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制裁,较为普遍的是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危害环境者的法律责任,实施行政制裁。所谓环境法中的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规定拥有环境管理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而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对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法规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但又未触犯刑律,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1.
环境执法难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新程 《环境保护》2006,(23):39-41
环境执法是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的重要保障手段.严格、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环境执法,对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行政管理相对人遵纪守法、增强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都是必不可少的."十五"期间,我国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完成,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环境执法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执法工作力度,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但环境违法行为仍然普遍存在,环境执法仍然偏软,单靠行政手段,单靠罚款很难对违法者形成震慑,因此必须寻求更强有力手段的支持,而刑法手段无疑是所有惩罚手段中最严厉、最有威慑力的手段.环保部门和学术界高度关注刑法手段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环境保护部指导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中已有不少对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但刑法手段的运用仍然不足,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环境行政处罚及其特点环境行政处罚是环境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所实施的制裁。通过对违法者的依法处罚,达到教育惩戒违法者、警戒他人,制止已有违法行为的继续、预防新的违法行为发生的目的。因此,环境行政处罚是保障环境法律、法规切实得到贯彻的必要手段;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中适用最广的执法手段,也是容易引起争议,容易"惹官司"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有不同于其他环境管理行为的特征,作为一种法律制裁,又有不同于其他制裁的自身特点。1.处罚主体及客体的行…  相似文献   

14.
孙佑海 《环境保护》2020,48(1):33-40
长期以来,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数量为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全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其特殊性,包括在上中游地区"抢占水资源"的行为、上游地区破坏水土保持的行为、妨碍防洪管控的行为、严重污染水体的行为、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行为等。对黄河流域特殊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有特殊的规制措施。但限于以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解决起来往往力不从心。应当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快构建科学的流域司法体制,为遏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流域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议设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院,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院,成立黄河流域统一的公安机构,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之间的有机衔接,妥善处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与区域生态环境司法的关系,加快制定统一的"黄河保护法"。  相似文献   

15.
《环境保护》2023,(13):15-16
<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为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数量为居高不下,严重影响全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其特殊性,包括在上中游地区"抢占水资源"的行为、上游地区破坏水土保持的行为、妨碍防洪管控的行为、严重污染水体的行为、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行为等。对黄河流域特殊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应当有特殊的规制措施。但限于以区域为主的管理体制,解决起来往往力不从心。应当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快构建科学的流域司法体制,为遏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流域的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议设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院,组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检察院,成立黄河流域统一的公安机构,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之间的有机衔接,妥善处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与区域生态环境司法的关系,加快制定统一的"黄河保护法"。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随着环境管理外延的拓展和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排污单位特别是个体经营户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也逐年增多,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单行法律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有义务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手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也对此作出专门的规定。凡拒绝申报或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那么在环境执法实践中究竟如何认定拒绝申报的违法行为就成了查处这一违法行为的关键。二 环坛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排…  相似文献   

18.
环境执法非诉执行 ,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环保部门 )在行政相对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 ,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 ,人民法院依据环保部门的申请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在目前的环境执法中 ,行政处罚已经成为环保部门查处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措施 ,但由于各种原因 ,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不能得到全部执行 ,不得不做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随之而来的是人民法院受理的环保行政执法非诉执行案件也呈增长趋势。非诉案件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受理并强制执行 ,已成为环…  相似文献   

19.
来信照登     
《环境》2012,(6):76-77
四会市东清塘镇罗屋村的村民给本刊来信说,该村有一个砖厂10多年来一直都在挖泥烧砖,挖泥导致附近的地方生态破坏,而且烧砖所排放的废气对村民造成极大污染。村民还举报该砖厂是没有经过任何环保部门的批示就开挖的,希望环保部门给予查处。处理结果:本刊接信后迅速转交韶关环保局,据环保局调查:铁龙山违法企业为翁源县华怡铸造厂,该厂利用现有设备焚烧电子废物回收金属铜,属违法行为,翁源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乳源县非法炼铜厂位于大布镇白坑管理区内,属非法炼  相似文献   

20.
廖佩红 《环境》2008,(2):62-65
编者按:对排污单位来说,有法不依的一个原因是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如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成为我国环境法制领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此文以环保执法中常见的三类违法行为为例深入分析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构成,针对违法成本低的原因,分析研完提出通过完善环境立法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理论成本和通过加强环境执法提高环境环境违法行为的实际成本的对策建议,为完善环保立法和加强环保执法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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