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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愈来愈细,生产日益专业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许多废弃物。这些废弃物对本企业来说,大体上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副产物,二是废物。这两部分物质,如果不加以利用,排放到大气、水体、土壤中去就会造成环境污染。但就社会而言,不管什么企业的废弃物,都是有用的,一般说,本企业的废弃物,就是它企业的原材料。我们把这部份物质称为环境资源。因此,积极地保护环境,就是要充分利用废弃物质,使之发挥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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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4-4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陶瓷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对陶瓷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陶瓷原辅材料的开采及初加工过程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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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0(5):90-90,93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镁、钛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镁、钛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镁、钛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不适用于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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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作出了明确规定:①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②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氢类尾气的,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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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章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作了明确规定 :1、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 ,确需排放的 ,应当经过净化处理 ,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2、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 ,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 ,而向大气排放的 ,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氢类尾气的 ,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因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 ,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它减轻大气污染的措施 ;3、炼制石油生产合成氨、煤气和燃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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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治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对北京市2000—2004年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考察和研究,着重分析了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现状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变化的原因并与国内主要城市及美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北京市大气污染物强度在国内处于较低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相当的差距,并提出了治理大气污染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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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5,(4)
<正>法律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对防止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作了明确规定:(1)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2)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可燃性气体应当回收利用,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而向大气排放的,应当进行防治污染处理。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氢类尾气的,须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因回收利用装置不能正常作业确需排放可燃性气体的,应当将排放的可燃性气体充分燃烧或者采取其他减轻大气污染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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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境》2021,(3)
为加强绍兴某化工区大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的精准化监管,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利用装载单质谱仪与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的走航车对绍兴市某化工区进行126次走航监测。通过VOCs总量实时监测,异常点位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掌握该化工区大气VOCs污染状况,确定VOCs重点污染区域,选取臭氧前体物作为VOCs管控的关键因子。通过臭氧生成潜势分析,筛选出6个臭氧生成潜势较大区域和7种贡献较高的物质,作为重点监管区域与臭氧生成贡献优控因子,结合污染源调查结果,确定化工区内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化学农药制造行业是主要的排放源;建议加强上述物质和区域行业的日常监管,降低臭氧前体物的排放,从而帮助环境监管部门实现精准化监管,减少大气臭氧污染,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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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贸易体系中,美国是中国大气汞排放的主要外部消费驱动力之一。现有研究多核算国际贸易驱动的大气汞排放,识别主要的贸易驱动关系,缺乏中美贸易模式变化对中国大气汞排放的影响分析。本文基于环境扩展型投入产出模型和结构分解分析方法,计算了1997—2017年中美贸易驱动的中国大气汞排放量,并深入分析了贸易相关的社会经济因素对中国大气汞排放变化的相对贡献。研究结果表明:1997—2007年,中美贸易驱动的中国大气汞排放从13.5 t增至32.8 t,2007年后开始回落,2017年回落至13.6 t。贸易规模扩大是推动大气汞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62.6 t),排放强度降低是大气汞排放减少的最大驱动因素(-67.0 t)。生产技术水平变化和贸易结构变化的贡献相对较小,近年来逐渐起到促进大气汞排放减少的作用,但其贡献不稳定。根据研究结果,提出了加快产业创新升级,优化、稳定贸易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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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两淮地区(淮南和淮北)为华东地区最重要的能源基地,共有8个大型燃煤电厂,小型电厂数量众多,坑口电厂煤电的转换,污染物多残留原地,PM_(2.5)细颗粒物及有害元素大气排放尤需关注。两淮煤田煤中As、Hg、F、Be和U不富集,但燃煤电厂煤消费量大,而两淮地区燃煤电厂有害元素的大气排放量相关报道较少;基于该地区煤炭消费量、煤中元素含量和元素大气排放因子,建立了有害元素As、Hg、F、Be和U的大气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2年两淮地区燃煤电厂As、Hg、F、Be和U的大气排放量分别为0.31 t、1.93 t、727 t、0.08 t和0.18 t。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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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是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主要来源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工业生产粗放型发展,环境管理不够精细,企业重视程度不够,从而导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问题越发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大气环境质量的根本改善。工业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是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和执法监管的重要技术依据。了解国内外当前工业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发展现状、体系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有助于科学指导我国工业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本文系统研究了中国、美国、德国和日本的工业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法规及标准,通过对比分析,指出了我国工业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标准的建议,为优化我国现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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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恶臭防治进行立法的国家,经过50多年的发展,日本形成了以“ 22种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指数”为管控指标的恶臭排放标准体系,对产生恶臭企业的厂界、排气筒和外排水进行排放管控。本文着重介绍两类管控指标在三个管控点位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和计算方法,这是日本恶臭排放标准体系精细化程度高、基础研究扎实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的标准制定和恶臭基础研究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日本以“不引起周边居民反感”的臭气强度范围2.5 ~ 3.5作为厂界排放标准限值制定依据,通过对特定恶臭物质/臭气指数与臭气强度的关系研究,制定厂界排放标准范围,并且规定市区町村根据地区自然和社会条件,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标准。日本排气筒排放限值依据厂界限值通过模型计算得到,受地形、天气等因素影响,一厂一标准。臭气指数的外排水标准通过厂界限值计算得到,特定恶臭物质的外排水标准限值通过研究恶臭物质在水和大气中的影响关系得到。我国国标制定了排放标准的下限,各省(区、市)在国标基础上制定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日本1313个市区町村在国法的范围内制定了地方标准,而我国的恶臭地方标准非常少。我国同时执行8项特定恶臭物质和臭气浓度标准,并规定了厂界和排气筒的排放限值,相较于日本每个排气筒的限值都是经过计算得出,我国需要加强恶臭污染扩散模型基础研究,提高排放标准精细化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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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法》授权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关于标准的法律规则还不够全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排放标准的功能发挥,也给标准限值确定带来了困难。当前国家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订,为完善相关标准条款,本文在对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立法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立法规则和我国标准实践经验,提出了适用于我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主要法律原则和程序建议。研究认为,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考虑污染物对公众健康、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可采取的污染控制技术措施等情况,通过技术经济论证确定排放限值和相关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减排效益突出。标准制定过程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标准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按照部门规章批准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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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SO_2、NO_X、NH_3是形成二次细颗粒物(PM_(2.5))的重要无机前体物。为控制PM_(2.5)污染,要求形成一套便于炼化企业自身核算无机前体物排放对PM_(2.5)贡献的方法体系。探讨了基于排放清单、PM_(2.5)化学组成和NH_4~+/SO_4~(2-)摩尔浓度比值所建立的计算模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将其用于某炼厂进行案例分析。结果表明,所建立的计算模型可满足炼化企业PM_(2.5)核算要求,用于核算无机前体物排放对PM_(2.5)最大贡献量。案例企业排放前体物转化形成的PM_(2.5)等效排放量远高于该企业PM_(2.5)直接排放量,应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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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企业油气回收作为一种清洁生产工艺,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2006年5月,哈尔滨石化公司建成应用膜分离技术的油气回收装置,并将该技术应用于汽油装车系统。经过现场评价,装置处理能力为650m~3/h时,油气排放浓度为14 g/m~3,油气处理效率达97%,均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 -2007)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