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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结合实际,调整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收缴率,实行差别化污染收费政策,利用经济手段、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2.
2004年2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规范排污费征收管理,我局组织西安交大长天软件公司开发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以下简称“软件”)。软件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申报、申报变更、审核、核定、计算、开单、汇总报告等法定程序编制开发,在满足排污费征收工作需要的同时强化了查询、统计、分析等管理功能,是全国环境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3.
征收排污费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在我国环境管理中的重要措施,对强化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筹集污染治理资金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国民经济的发展、价格形式的开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式下的价值规律。从各地的实践中看到:主要是目前的征收排污费标准低于治理费用,对促进污染防治不力,出现了花钱买排污权的现象。如  相似文献   

4.
<正>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公布了《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重点规范了排污费征收行为,《办法》规定,对应征未征收或少征排污费的、由环保部门以外的机构如"收费局"征收排污费的,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上收排污费征收权。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不受追溯时限限制。  相似文献   

5.
《新疆环境保护》2002,24(4):47-47
关于对城镇自来水厂、企业自备水厂制水排污如何征收排污费的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 ,日前作出解释 ,全文如下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时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 :一切企业、事业单位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要征收排污费 ;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 ,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国家计委、财政部 1993年 7月 10日发布的《关于征收污水排污费的通…  相似文献   

6.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实施将对我国现行的排污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制度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从6个方面探讨了如何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并据此提出了具体的思路、方法和措施。  相似文献   

7.
众所周知,排污费是带有税收和补偿性质的环保补助资金。它是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强行征收,并由国家作为财政收入纳入预算的。征收排污费就是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标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标准征收一定的费用。征收排污费工作,是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国务院(82)21号文件《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江苏省政府(83)83号文件规定,南京市从1983年7月1日起正式向排污单位开征排污费,采用同城托收(无承付)结算办法。1987年起又改为劳务托收。具体方法是;由各区统一按市环保局开设…  相似文献   

8.
《征收超标排污费标准研究》课题于1986年5月10日,在国家环保局主持下通过了鉴定。1985年全国征收排污费9.3亿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全国各地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还存在不少问  相似文献   

9.
一九八二年二月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征收排污费的方针和政策,规定了排污费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加强了环保部门的自身建设,促进了污染源的治理。但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全国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暂行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去年下半年国家环保局决定修订《暂行办法》,并把修订《暂行办法》作为一九八五年全国征收排污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试就如何搞好修订工作谈几点想法:  相似文献   

10.
原有排污费征收制度在处理新时期环境问题时已面临诸多挑战。南京市2015年4月实施了新的排污费调标政策,对其评估结果显示新排污费征收标准对促进南京市工业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都有积极作用,但在征收范围、自动监控数据应用水平、公众感知及收费基础力量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结合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以南京市排污费调标政策实施为例,从调整排污费征收范围、加强在线数据监测及应用、排污费改税等7个方面对完善排污费征管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对《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进行了简单介绍,分析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促进排污收费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2.
一九八二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环保部门运用征收排污费这一手段,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并为污染源的治理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办法》对环保补助资金的安排原则和使用范围作了具体规定,我们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管好、用好环保补助资金。  相似文献   

13.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环保法》中第十八条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收取排污费”。这项条款,使征收排污费在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以此条款为依据,一九八二年国务院发布了《征收排污费  相似文献   

14.
排污收费制度是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也是我国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之一。通过征收排污费,加强了环保队伍的自身建设,促进了环保事业的蓬勃发展。一、征收排污费运行机制现状我国从1979年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全国实行了统一的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1988年,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10号令,在全国实行排污费有偿使用,标志着我国排污收费制度进入了改革、发展和不断完善阶段。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  相似文献   

15.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全国统一的污水排污费征收最近开始实施。这是对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政策。 为了控制日益严重的工业污染,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对污染物的控制已由过去的以浓度控制为主转向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并重。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标准和有关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国家环保局会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和财政部制定的。 据介绍,污水排污是指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的废水,虽未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增加了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或数量,按照规定每排放1吨污水收费0.05元。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的,仍按现行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不再重复计征污水排污费。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论述了征收排污费必须转变观念,在一些单位柜台收费报导的启发下,本文提出了征收排污费的征收程序,主要包括通知程序的处罚程序两大部分。将程序以法律文本形式固定后,通知各排污单位。实行收费程序化以后,对新增单位收费成功率达到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国务院于1982年2月颁布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对征收排污费的标准以法规的形式作出了规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物价上涨等诸多因素,其标准已远远低于治理设施的运转费用,在某种程度上,已失去或正在失去经济手段的作用,出现了一些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治理,甚至在治理设施建成后,也常以种种理由为借口闲置不用的反常现象。为此,已有不少人呼吁应尽快修改和补充收费标准,但收费标准的制订及修改,除  相似文献   

19.
浓度控制在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中‘对于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环境问题的增多和复杂化,浓度控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此.我国环境管理工作采取了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制度·给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强化八项制度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丰富和发展了“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总量控制有利于全面、足额征收超标排污费。我国目前征收的排污费主要是指超标排污费.且采用单因子的浓度值作为测算超标排污费的依据。加之缴纳的排…  相似文献   

20.
《新疆环境保护》2003,25(4):39-39
关于征收超标准排污费法律适用的有关问题 ,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 ,日前做出解释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超标排污费”与“排污费”是两种费用 ,以是否超过排放标准为界区分 ,二者只能收一种。该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 ,缴纳污水处理费用 ,不再缴纳排污费。”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国家计委、建设部和原国家环保局 1997- 0 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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