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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鄱阳湖区为案例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长江中游地区湖泊湿地的退田工程是恢复长江生态功能系统工程中一个很重要的子系统。而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又在于退田还湖农民在其中损失的利益能否得到补偿,及其为生态恢复所作的贡献能否得到承认,本文以鄱阳湖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为案例,对解决生态补偿的三个基本问题,即谁补偿谁,补偿多少和怎样补偿作了初步研究。  相似文献   

2.
生态补偿主体的法律建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首要解决的是谁补偿谁即主体问题,生态补偿的主体制度即是生态补偿实践中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过分强调政府的补偿主体地位容易形成一个封闭的和单一的生态补偿主体,不利于形成开放的生态补偿主体体系,生态补偿主体的类型化可能背离生态补偿立法与实践的客观需求,弱化生态补偿理论的统摄力.生态补偿主体是抽象性和具体性的统一,它以权属明确为一般前提,在主体的权利明确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各种利益之间的合作.生态补偿机制以政府补偿为主导,以厘清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职责为关键.生态补偿主体的建构应以责权利相统一为一般思路,以生态利益相关者概念界定为重点考量.生态补偿主体的建构过程是生态利益相关者不断博弈与合作的过程.  相似文献   

3.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资源有偿利用的重要政策工具,结合流域及地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对于在全国范围切实开展流域生态补偿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述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实践进展及其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构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框架体系,揭示其基本环节的主要特点,并从补偿资金来源的视角,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划分为上下游政府间协商交易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上下游政府间共同出资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和基于出境水质的政府间强制性扣缴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等类别,系统阐释了各种模式的特点与适用条件,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作为消除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负外部性的重要手段,研究生态补偿机制对于指导我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和流域环境污染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生态补偿思想的来源、内涵、实施模式、补偿标准等角度系统梳理了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论述了市场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种模式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文意从基本思路、政策框架、监管体系等维度分析评述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发现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将生态补偿基金扣缴制度、改良的政绩考核制度、生态补偿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等组成有机整体的运行体系,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模式,并剖析了子牙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取得成效的原因.最后,本文认为,基于现阶段国情,我国应推行由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并就完善政府主导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与重大战略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30年的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国经济的空前繁荣.但是,在繁荣的背后则是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和区域不公平性问题.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下,尽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已经成为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处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事实上,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开始了对生态补偿的探索,经过近20年的发展,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总体来看,我国在补偿制度建设、补偿主体确定、补偿标准、融资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与方法,生态补偿措施尚没有在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此,本文在对目前生态补偿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参考相关国际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的战略对策.即加快立法进程,为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保驾护航;明确生态环境问题的轻重缓急,有序拓展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加强生态补偿关键问题研究,为补偿工作开展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使生态补偿能得到持续的资金支持.  相似文献   

6.
基于土地优化配置模型的耕地生态补偿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耕地资源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耕地利用的私人最优决策与社会最优决策存在不一致,难以达到土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通过土地优化配置模型分析,可知目前经济发展中缺乏考虑难以量化的生态非使用价值,解决外部性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是建立政府干预的耕地生态补偿机制,把生态非使用价值的部分价值补偿给农民。耕地生态补偿的核心是如何把生态非使用价值进行合理量化和确定合理补偿标准,而合理补偿标准确定能更好解决生态服务的最优的供给问题,真正使生态补偿起到对正外部供给的激励和对负外部性释放的约束作用。本文从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探讨耕地生态补偿必要性和尝试建立耕地生态补偿的核算基本理论框架,认为耕地提供净生态效益是核算补偿的基础,但同时需要考虑地块特征、空间特征、个体特征对生态补偿影响,不断修正补偿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切实可行、现实有效的标准,确保补偿标准更能揭示个人的偏好和效用,为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保障。  相似文献   

7.
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运用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影子工程法、影子价格法、防护费用法等评估方法,以皂市水利枢纽工程为例,构建了5个生态补偿主体受益评估模型和8个生态补偿对象受损评估模型,从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视角对皂市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评估。结果表明:皂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生态补偿标准为0676 0×108元/a,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水电开发业主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其承担的生态补偿额分别占总生态补偿额的6805%和2658%;移民和河流生态系统本身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其获得的生态补偿额分别占总生态补偿额的7574%和1695%  相似文献   

8.
生态补偿问题国外研究进展综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态补偿已成为当前国际公认的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手段之一,在世界各地得到了广泛实践,也引发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尝试通过全面梳理近年来发表于国外主流期刊的相关研究文献,详细述评国外关于生态补偿的概念、机制设计与效应评估等核心问题的研究进展。结果发现,首先,除了体现以激励换取生态服务这一共同点之外,国外生态补偿的概念内涵并不一致,从理论基础上看,则主要源自于科斯或庇古经济学。其次,由于理论出发点不同、技术制约以及制度与文化背景等的差异,国外不同生态补偿实践在包括参与者、补偿标准、支付条件和补偿方式在内的机制设计上也各不相同,而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生态补偿效应评估上的困难,以及针对生态补偿作用的诸多争议。由此,我们认为,完善相关理论,强调异质性,将成为未来生态补偿研究需要重点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生态补偿的概念自提出便受到学界和政府决策者的广泛关注,并迅速成为近20年来生态保护的主要政策手段。虽然基于生态补偿的政策手段被大范围使用,但是生态补偿的相关理论却处于发展与争论的阶段,该理论的适用性及对现实问题的剖析在实践过程中备受质疑。本文梳理了生态补偿理论发展及构建的过程,将其总结为生态系统服务概念的提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的建立、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市场机制的构建三个主要阶段。已有研究更多集中在生态补偿的具体实施层面,如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效果评估等方面,但是对基础理论探讨不足。本文从生态补偿理论发展及构建的三个过程,综述了目前对生态补偿理论的讨论及争议,认为在处理"社会—生态"关系的核心问题上,尤其在一些长期依赖并利用自然资源的传统地区或者民族地区,目前学术界和政策决策者均对此问题缺乏深入的理解,这也是实践中生态补偿政策未达到理想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后,本文提出用"社会生态系统服务"一词代替目前所使用的"生态系统服务",这一概念有助于在理论上避免忽视社会系统及社会与生态系统二者之间的关系,减少不当外部政策干预。  相似文献   

10.
关于我国区域生态补偿财政政策局限性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政府介入生态补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近年来,我国的财政政策(尤其是财政转移支付)对生态环境建设和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财政政策工具在解决生态补偿问题中,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性:一是财政体制基本上还是"建设财政",地方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地区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上,而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明显不足;二是尽管在财政理论上提出了平级区域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但是存在理论缺陷:①存在区域产权,区域产权规定了区域的公共财政收入只来源于本区域(经济),因此区域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严格限定在本行政区域之内。②生态服务具有"俱乐部物品"性质,或者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性质,现有的公共财政理论不支持一个区域为其他区域的生态服务提供财政转移支付;三是分税制体制使得基层政府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高度不对称,成为现在的突出矛盾,导致其进行生态补偿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本文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重建的经济补偿机制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长江上游地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生态重建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如经济、粮食、就业等问题 ,其中经济问题是最根本的 ,仅靠上游地区是难以解决的。就此问题 ,笔者根据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并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 ,运用对策思维方法 ,提出建立经济补偿机制 ,实行内部补偿、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实现长江流域经济、生态、社会协调发展。在生态重建初期 ,以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主 ,内部补偿为补充 ;待上游地区经济补偿能力提高以后 ,则以内部补偿为主 ,外部补偿和代际补偿为补充。内部补偿重点在于挖掘自身的经济潜力 ;外部补偿的最佳模式是进行造血式经济补偿 ;代际补偿除给予资金支持外 ,还表现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相似文献   

12.
水污染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的重要措施。以行政单元为补偿主体,通过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确立上下游政府间的水污染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污染物通量的生态补偿量化计算方法,并提出了生态补偿运作模式。以钱塘江流域为例,根据2004年钱塘江流域水质状况,在75%保证率的水文条件下,基于COD通量估算了流域内各县(市)间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区域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都是接受补偿者,而呈结构性污染的地区是生态补偿支付者,部分区域补偿强度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表明其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是政府层面上的财政支助,也可以通过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等形式实现区域间的补偿。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将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13.
西藏水生态保护对于保障国家水安全乃至亚洲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分析建立西藏水生态补偿机制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根据西藏在我国水生态保护系统中的重要地位,从非工程措施角度,提出了建立西藏水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思路,设计了补偿范围、主体、对象、标准、方式、程序等相关制度,提出了根据自然地理进行调整的补偿费用测算方法和监督考核原则,可为我国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基于演化博弈的流域生态补偿利益冲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源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是维护当今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的重要前提。生态补偿是缓解经济快速发展与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之间利益矛盾冲突的重要手段。它是为了制止生态破坏而征收或补偿的费用,所以不同于一般排污费和资源补偿费。本文根据补偿的类型不同,将生态补偿分为资源型生态补偿和环境型生态补偿。本文以流域生态补偿为例,将流域上游政府的策略简化为保护或不保护河流,下游政府针对上游的情况,选择"自主型"或"接受型",运用演化博弈的方法,分析流域生态补偿的特点和结果。结果表明:流域生态补偿需要中央政府的适度干预,而且关键点是保证上游地方政府收益始终最大化;中央政府干预的程度是使上游政府群的收益在保护的情况下比不保护的收益要大,而干预的结果则是使流域上下游的(保护,补偿)策略成为演化博弈的长期稳定均衡。最后本文针对我国现行流域管理体制,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提供了政策建议,以推广我国生态补偿政策。  相似文献   

15.
选择交易成本低、具有操作性的补偿方式,实现农田生态产品的市场运作,是农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关键。利用问卷调查资料,分析了武汉市农户对不同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认知、选择以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政府补偿方式在农田生态补偿领域的缺陷及引进市场方式的建议。研究表明:(1)武汉市农户对农田生态补偿的认知程度较低,仅有10.71%的受访农户听说过生态补偿、生态危机等概念;(2)49.02%农户对现行的现金补偿方式不太满意,认为补偿金额太低,94.65%的受访者更倾向于接受更高额度的现金补偿方式;(3)农户对现金、实物、技术(智力)、政策等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偏好受其性别、年龄、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家庭中需抚养人口数和文化程度的显著影响。研究提出构建农田生态补偿的交易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物品数量化的体系设计和管理模式的多样化是推进农田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基于价值损失的黄河三角洲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源与环境管理手段,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在过去20年里,国内外学者对生态补偿的概念、机制、模式、标准及生态补偿的效益等做了大量研究,但由于生态补偿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性和地域差异性,致使上述研究尚存在较大分歧。生态补偿标准关系到生态补偿的可行性及效果,因此是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但目前还没有公认的量化方法。本文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研究对象,探讨了依据生态价值损失来制定生态补偿标准的途径。文章首先运用市场价值法、环境保护投入费用评价法、生态价值法、成果参数法等计算了黄河三角洲因湿地面积减少和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市场价值和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损失量,然后以生态价值损失量为依据制定了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分配方案和补偿标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湿地类型的补偿标准不同。对于同一湿地类型,以生态功能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远高于以市场价值损失为依据制定的补偿标准。本研究为黄河三角洲地区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7.
基于污染权角度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及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一直是理论界的研究重点,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将现有的研究方法划分为费用分析法、机会成本法、支付意愿法和水资源价值法等,分别评述了各种方法的特点、优劣以及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应用中的主要结论,在此基础上,基于污染权角度,采用机会成本法和水资源价值法,构建了一个基于计量经济学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其核心在于强调了流域上下游居民均有适当的"污染权",即便在上游地区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由于下游地区对水质的较高要求,借助行政手段对上游地区采取了较强的环境管制,在缺乏足够生态补偿的情况下,上游地区由于环境管制而放弃了部分"污染权",也即是其为了更高的环境标准而放弃的机会成本,这部分机会成本可以视作下游需要向上游支付的生态补偿金额.以浙江飞云江流域为例,利用该模型测算出下游温州市每年应向上游文成县提供3.24亿元的生态补偿,用于购买文成县为保护温州市"大水缸"所放弃的污染权.  相似文献   

18.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农户耕地保护补偿标准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农户耕地保护成本进行经济补偿是未来耕地保护机制改革的趋势.然而耕地保护的成本往往不为受益者所知,因此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标准难以确定.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作为分析基础,针对政府和农户之间信息对等和不对等两种情况设定政府的效用函数和农户可接受的补偿标准函数,经过公式推导,得出如下结论:完全信息条件下,政府若根据低成本地区的补偿标准对所有地区的耕地实施补偿支付,将导致高成本地区实际得到有效保护的耕地面积会低于政府计划标准;而政府若根据高成本地区的补偿标准对所有地区的耕地实施补偿,将诱使低成本地区农户擅自增加耕地面积,导致生态环境退化,因此,委托人应根据代理人的不同耕地保护的成本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非完全信息条件下,与完全信息条件下相比,低成本地区的农户获得的补偿要高一些,而高成本地区的农户获得的补偿要低一些.在补偿机制实际运作过程中,若政府要想确保耕地保护政策得到有力实施,就必须对那些具有低成本的农户付出一定的信息租金.  相似文献   

19.
耕地生态补偿相关利益群体博弈分析与解决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宏观层面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微观层面农民与市民之间博弈分析,找出促使均衡结果合理化方案,采用的研究方法是博弈论与条件价值法(CVM)。结果表明:①博弈结果难以达成(保护,补偿)协议,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必须依靠中央政府作为媒介进行协商,采取管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制度安排。②激励的实现通过微观层面利益主体受偿意愿与支付意愿而定,支付不够补偿,中央财政补贴,支付盈余则上缴中央财政,以湖北为例,农民每亩耕地应得到174元补偿,市民每户居民应支付246.6元,中央政府每亩耕地给予农民148.5元补偿。③宏观层面依据微观层面需求意愿与支付意愿的赤字或者盈余,确定区域之间应支付补偿或者获得补偿。研究成果能为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耕地生态补偿标准提供依据,为尽快制定耕地生态补偿机制及政策、实现利益群体福利均衡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20.
论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跨界河流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各沿岸国的切身利益。在国际水法中确立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有着深刻的法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理论渊源和丰富的国际、国内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实践经验。沿岸各国在公平分享跨界河流生态利益的同时,负有分摊跨界河流生态保护成本的义务。跨界河流生态受益者补偿原则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加以落实,包括基础调查制度、效益评估制度、成本分摊制度、受益补偿制度和权利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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