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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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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用2006—2017年我国30个省级行政单位的面板数据,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对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并通过效应分解分别计算出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的直接效应、空间溢出效应和总效应。模型估计的结果表明:①财政收入分权与财政支出分权通过直接效应和空间溢出效应两种途径对环境污染产生显著影响,但收入分权与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的空间效应具有异质性。②财政收入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负向直接效应和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影响系数分别为-5.429和-17.572。提高财政收入分权度不仅有利于减轻本省份环境污染,也对邻近省份的环境污染起到抑制作用。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负向直接效应和正向的空间溢出效应,影响程度分别为-3.345和1.173。提高财政支出分权虽然有利于减少本省份污染的排放,但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省际的污染外溢效应,提高邻近省份的污染程度。③从总效应来看,财政收入分权和财政支出分权对环境污染均呈现出显著的负向相关性,影响程度分别为-23.001和-2.172。提高财政分权可降低环境污染水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提升。④通过构建不同空间权重矩阵,检验模型的稳健性,结果表明模型估计是稳健可靠的。根据分析结论,可能的启示与建议有:①合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财政支出分权度的同时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分权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②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绿色经济考核机制,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对污染治理和环境改善的支出水平及效率。  相似文献   

2.
环境污染已成为当前制约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由于其公共品特性,难以通过市场手段有效解决,而环境规制虽能弥补市场失灵问题,却会对企业短期绩效产生负效应,影响经济持续增长。理论与实践表明,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是企业能否兼顾环境保护与自身发展的关键,然而内部资金有限性与外部融资约束,掣肘企业技术持续创新,政府补助成为企业破除创新资源相对不足的重要途径。文章在构建双重环境规制、政府补助与企业创新产出三者间关系模型基础上,以2009—2015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为样本,计量检验了双重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产出的影响以及政府补助的调节效应,并对该效应的传导机制做了进一步探讨。研究结果显示:一是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之间存在"U型"关系,其强度仍未能刺激企业创新。二是非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其强度已达阻碍企业创新的程度。三是政府补助强化了正式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产出的促进作用,但对非正式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产出间的非线性关系却表现出负向调节效应。四是政府补助的调节效应通过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产生作用。因此,制定与完善环境规制政策、维持适度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以及优化政府补助政策,对于提高企业创新产出,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文章基于最优契约设计视角,剖析了地方政府的最优环境规制及其波动,并讨论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引入的作用。首先,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构建了以地方政府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满足地方政府和企业激励约束条件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该契约表明当保持地方政府高环境规制水平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根据各自的收益分配来决定责任分担的比例,并与二者各自获得的中央政府的奖励比例一致,同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活动都不进行经济激励。其次,讨论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在中央政府强力介入、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和影响完全消失三个典型时期的周期循环波动及其机理,结果表明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由于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地方政府选择高水平的环境规制,这时企业生产努力水平和产量都较低,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最低;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时,地方政府即使无法获得额外收益,也会通过相对降低环境规制水平来增加企业产量,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随之增加;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完全消失后,地方政府为获得额外收益和完成中央政府的经济考核,会选择低水平环境规制,企业的产量达到最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最大,直至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发生,进入下一轮的环境规制波动周期循环。再次,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规制引入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中,得到包含第三方监管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最优契约的关键就是地方政府要确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当地居民的收买成本,第三方规制的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烫平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波动。最后,从解除地方环境规制部门与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以保持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部门独立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持企业独立性和建立包含当地居民或者社会团体的第三方环境监管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减小中国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波动、实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最优契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状况。由于区域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在环境规制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根据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博弈呈现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演化过程。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了未引入约束机制和约束机制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演化规律和演化稳定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不会受到政府间外部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执行环境规制行为的处罚力度、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削减量以及不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增加量,是影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未引入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权衡环境规制收益和环境规制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正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增加;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负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降低。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很可能陷入环境规制决策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引导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向"帕累托改进"的方向演化,通过降低环境规制成本、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以及提高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高效执行。  相似文献   

5.
新发展理念下,中国地方政府有采取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双管齐下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典型事实,探明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有助于破解经济发展与改善环境的困惑。文章采用2007—2016年间中国27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数据,借助构造的空间Durbin模型以及工具变量法系统地考察了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质量具有显著的直接提升效应,科技创新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而环境规制则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同时,环境规制和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时还存在协同效应。为化解内生的环境规制导致估计结果产生偏误问题,本文以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中环境词汇占比作为环境规制的工具变量,为了体现地级市政府环境治理意愿和强度的异质性,采用地级市工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例与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中环境词汇占比相乘,创新性地构造出异质的地级市环境规制的工具变量。基于工具变量的再估计发现,环境规制的内生性导致低估了环境规制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效应,而高估了科技创新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效应。进一步研究发现,科技创新和环境规制对大中城市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显著低于小城市,十八大以来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效应越来越显著。实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愿景,不仅需中央引导地方政府进一步强化环境规制的倒逼效应和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还需引导区域间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机制。  相似文献   

6.
首先按照各省环保财政支出占GDP比重与按主成分分析法计算的地方环境污染物排放综合指数的排名情况把中国30个省份分成两个区域,区域1环保财政支出污染治理效应较强,区域2环保财政支出污染治理效应较弱。区域1包括北京、海南等14个省市,区域2包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市。其次基于2007—2014年中国省级和行业面板数据,分析开放经济、环保财政支出对污染治理的影响。最后借鉴门限回归模型检验开放经济是否存在环保财政支出与污染治理的门槛效应。结果显示:(1)环境污染物排放存在区域差异和行业差异,区域1呈现出开放程度和污染物排放双低的特征,而区域2则表现为双高特征。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污染物排放较高,采掘业污染物排放年均增长速度最快。(2)样本期内省级和行业面板数据均表明开放经济与环境污染物排放显著负相关,对外开放不是助推环境污染的原因。(3)中国环保财政支出与环境污染物排放显著负相关,环保财政支出具有显著的污染治理效应。(4)开放经济对环保财政支出的污染治理效应具有门槛效应,当进口和出口贸易总额高于门槛值-1.221、-1.016时环保财政支出的污染治理效应很难发挥。(5)以进、出口贸易总额为门槛变量时,有107个观测值低于门槛值,占总观测值的44.58%,其中有59个位于区域1,占55.14%。鉴于此应继续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进一步提升环保财政专项支出在GDP中所占比重,保持适度的对外开放,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开放经济下环保财政支出的污染治理效应。  相似文献   

7.
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家之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在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破坏。如何规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导致的环境影响,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重点突破的问题。本文采用面板数据模型,从产业结构、技术进步和政府管理三个维度展开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考察了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结果显示,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存在滞后效应,前期的环境污染对当期的环境影响作用明显;对于不同种类的矿产资源,能源矿产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最大,金属矿产次之,非金属矿产的影响相对较低。同时,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形成环境影响的过程中,产业结构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而技术进步在控制环境污染中具有积极的效果。就政府管理而言,东部地区的政府管理对环境污染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而在中西部地区效果则并不明显。在省域层面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资源、环境、产业、技术和政府管理政策,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必须以地域空间的环境承载能力、环境自净能力为依据,政策选择和过程实施要具有长期性和针对性;二是促进煤炭等能源资源开采、转化与终端消费等环节的清洁化,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三是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要进一步挖掘技术潜力,加强技术创新;四是要激励各个地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规制中保持积极态度,防治资源寻租和环境寻租。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规制力度的不断强化,如何兼顾环境规制与就业稳步增长已成为理论研究者与决策者共同关注的问题。本文借鉴了AK模型中引入环境污染强度的方法,将环境污染强度作为环境要素引入C-D函数,通过生产者均衡条件推导出就业的影响因素模型,并运用我国1995-2012年省级动态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加强环境规制对劳动力就业的影响,最后基于劳动力收入、受教育程度异质性视角考察了环境规制影响劳动力就业的差异性。研究发现:环境规制与我国就业之间的关系并不冲突。总体来看,环境规制与我国就业之间存在U型曲线的动态关系,即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从不同劳动力收入水平地区来看,高收入地区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表现为先抑制后促进的作用,中等收入地区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不显著,低收入地区环境规制会明显促进就业增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与不同收入水平地区的产业结构差异有关;从不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地区来看,高教育和中等教育程度地区环境规制的就业效应呈现先抑制后增长的作用,低教育程度地区环境规制对就业产生显著的正面效应,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与受规制企业和不同受教育程度劳动力的匹配程度有关。本文认为,我国政府应切实提高环境规制力度,避免出现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软化现象,同时,地方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应体现差异性:高收入水平地区和高教育程度地区可实施较高水平的环境规制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规制高成本对该地区就业增长的积极效应;中低收入水平地区关键应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适度提高第三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中低教育程度地区应扩大环境领域教育投入,并通过构建产学研用平台以避免环境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的脱节,有效促进环境技术成果的市场转化率。  相似文献   

9.
随着全球化推进,各国开始不断消减贸易壁垒,环境规制程度跟着提升,各级地方政府作为环境规制相关政策执行者,国家的环境治理直接受到其环境规制策略影响。论文围绕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失灵问题,采用变截距GLS方法和Hansen提出的"门槛回归"模型,并利用我国29个省级单位2000-2013年面板数据,将地方政府竞争作为门槛变量,分析在不同门槛值下地方政府竞争、区域开放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财政收支分权和贸易政策对这种影响是否存在积极或恶化作用,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实现环境有效规制。研究表明:在样本期间内,财政收入分权度较低、财政支出分权度较高、贸易开放度高、金融开放度高和制度环境不完善的地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全国和东部地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呈边际递减的促进作用,中部地区表现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非单调性,西部地区存在对工业环境规制呈边际递减的抑制作用。总之,样本期间内地方政府竞争程度有助于全国和东部地区环境进行有效规制,中部地区跨越门槛值后环境规制失灵,西部地区则存在较严重环境规制失灵问题。为了规避环境规制失灵,我们应提高外商投资的进入环境门槛,地方政府在治理环境时,应削减对自己地区的行政垄断,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并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来承担环境规制的财政支出责任,不断降低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失灵。  相似文献   

10.
为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能源压力,反思中国现行具有明显偏向性的环境政策能否在促进减排的基础上实现节能。在经济增长理论体系框架下,梳理环境规制与化石能源消耗的关系,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分析其非线性关系,指出环境规制节能的直接效应是绿色悖论和成本效应博弈的结果,间接效应则主要来自技术溢出和结构效应两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引入生产技术进步、治污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作为中介变量,构建环境规制的节能路径模型,并基于2003-2012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系统-GMM和门槛回归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环境规制与人均能源消费呈现倒"U"型关系,即只有超越一定门槛,环境规制的节能效用才能凸显。然而,由于环保投资增速低于工业化速度,中国大部分省份都未能跨过这一道"门槛",仍处在环境规制的节能悖论时期,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存在水平较低、执行力不足等问题。环境规制的间接节能路径中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因技术进步的遵循成本效应与波特假说效应的不确定性,导致中国环境规制的节能作用中未能享受技术溢出的福利;而结构效应中仅能源消费结构交叉项显著为负,表明当前中国环境规制不仅未能倒逼产业结构升级实现节能,反而因产业转移、产业逆淘汰现象加速了化石能源耗竭;高耗能产业的资本密集型特征导致要素投入结构对环境规制节能效果的强化作用不明显;中国特殊的资源禀赋现状决定了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环境规制通过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能源节约效果显著,未来持续发展的潜力巨大。同时证实存在中介变量的门槛效应,反映了不同技术水平和结构条件下,环境规制对化石能源消耗的影响不同。为此,建议未来环境政策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对技术进步和结构变迁的引导作用,迫使能源峰值提前到来,实现其节能的政策目的。  相似文献   

11.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地探寻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持续、稳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虽然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环境治理政策,但我国环境治理整体效果仍然欠佳。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较高经济效益,会放松对环境管理,导致环境治理高投入低成效。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政府在制定相关环境治理政策时带有区域性特点,迫使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迁移至环境规制相对薄弱的地区,由此产生污染迁移的现象。基于此,对2003—2017年30个省区市(港澳台和西藏除外)环境污染总指数的空间溢出效应进行探讨,构建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研究环境规制、省际产业转移对污染迁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规制总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环境规制强度增加,环境污染总指数会降低,从而引起污染向相邻省份转移,造成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总指数上升。②省际产业转移整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的产业转移到相邻省份时,会缓解本省环境污染,却加重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程度。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加强对于各省区市的环境管控,统筹各区域的联防联治机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本省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还要考虑入驻企业自身污染排放处理能力,并将污染排放指数纳入筛选条件。同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要引入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团队等,运用技术溢出效应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12.
中国空气污染格局受到政策因素的深刻影响,财政分权和政绩考核背景下的地方政府竞争能够激励污染性产业发展进而加剧环境污染。政府层面的环境规制和企业层面的技术进步则减少了单位产能污染排放。两种力量的相互制约塑造了中国城市空气污染的格局。本文基于2003—2013年地级以上城市数据,以综合污染指数刻画空气污染程度,使用面板数据模型和空间杜宾模型探讨空气污染影响因素及其空间效应。结果表明:(1)在研究时段空气污染和污染性产业空间动态一致,均有向东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污染性产业的存量对污染的加剧作用比增量更为显著。(2)地方政府竞争能够显著增加本地和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环境规制是抑制空气污染的重要方式,但本地的高规制将造成周边地区污染加剧。技术进步能够有效降低空气污染,且不具有显著的空间效应。(3)抑制空气污染的因素(环境规制、技术进步)比加剧污染的因素(地方政府竞争、污染性产业增长)作用效力更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污染产业发展的同时空气污染程度降低的现象。文章启示调整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方式,贯彻环境规制的科学制定与严格执行,促成企业创新驱动是减轻空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3.
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决定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环境规制研究也是当前资源环境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根据政府赋予被规制对象自由裁量权空间从小到大,可以将规制工具分为纯粹政府规制、元规制、自我规制、无约束的自由四种类型。既有研究对传统的纯粹政府规制工具给予了大量的关注,相比而言,对元规制和自我规制等自愿型环境规制工具的关注相对较少。已有的自愿型环境规制的研究主要从俱乐部物品理论、制度主义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视角出发,探讨自愿型环境规制的供给和需求问题。自愿型环境规制工具作为一种俱乐部物品,实践中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克服企业的“搭便车”行为。现有的实证研究分别将自愿型环境规制作为自变量和因变量,分别探究①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环境绩效和经济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②企业参与自愿型环境规制的内外部动因。对比国内外文献我们发现,目前基于中国的社会经济背景下的自愿型环境规制的研究非常欠缺,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在环境规制领域具有长期使用纯粹政府规制工具的传统,自愿型环境规制的实践较为欠缺,目前在中国实践较为广泛的自愿型环境规制工具仅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化工行业的“责任关怀”体系。最后,本文基于现有对于中国自愿型环境规制研究的不足,展望了未来研究可能的方向。我们认为既有对于自愿型环境规制的研究更多关注对企业绩效的因果效应,而对其如何影响企业绩效的因果机制识别不足;此外,现有文献很少将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纳入自愿型环境规制的研究领域,未来的研究应当多从这两个方面着手深入。  相似文献   

14.
当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对企业实施规制,政府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龙头企业的经济利益冲突时,政府的规制行为与规制效率是否会受龙头企业影响?已有的研究较少涉及这一公共管理的重要问题。本研究从环境规制视角出发,基于1999—2013年的中国31个省级层面的面板数据,结合工业企业数据库微观数据,在省级层面实证检验了当存在利益冲突和规制能力约束时,区域环境规制水平是否会受到龙头企业以规模衡量的能力影响;如是,其方向和机制又是什么。本文研究发现:(1)龙头企业规模越大,区域环境规制水平越严格;(2)龙头企业规模对区域环境规制的影响主要通过两种路径实现,一是龙头企业所在行业的区域经济地位,行业的区域经济地位越重要,越容易引来政府的环境规制关注;二是龙头企业在所在行业的经济地位,某企业在行业的比重越高,越容易引来政府的环境规制关注;(3)龙头企业规模与区域环境规制水平间关系是政府有限环境规制能力有效运用的结果,当政府规制能力不足时,政府在规制中会"抓大放小",重点加强对龙头企业的环境规制;随着政府规制能力上升,企业规模与区域环境规制水平的正相关关系不仅回归系数会逐步下降,而且会在统计上不再显著;最终,当政府掌握充分的环境规制能力后,企业的规模可能会在降低区域环境规制水平上发挥一定作用。本文的研究结果证实当政府与企业存在利益博弈时,政府的利益首先得到满足,仅当政府的利益得到满足后,企业才可能利用其实力影响政府规制以获取规制利益最大化。本文的研究一方面消除了"政商勾结"污染环境的忧虑,另一方面也提示要严格限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利益诉求范围。  相似文献   

15.
文章采用SBM方向距离函数对我国2004—2015年省际全要素能源效率进行测算,通过Bootstrap对结果进行修正,并利用PSTR面板平滑转移模型,探究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与"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化石能源消费规模"能源消费结构两因素演变的适配关系。在化石能源消费由高到低连续变化的不同阶段下,由于环境外部性大小不同、企业"成本效应"不同和"公告效应"的存在,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存在相应的差异。结果表明:12年来我国的全要素能源效率呈波动变化,总体没有上升或下降的趋势。另外,环境规制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与能源消费结构演变存在显著适配关系。(1)单纯以化石燃料消费占比来看,当化石燃料占比处于较高的消费区间,环境规制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呈现负向作用;当化石燃料占比降逐渐降低,此时负向作用减弱甚至开始促进全要素能源效率提高;(2)在"化石燃料消费占比"、"化石燃料消费规模"结构两因素共同演变视角下,化石燃料消费占比高、规模高,环境规制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也呈现负向作用,当化石燃料消费占比、规模逐渐降低,环境规制水平对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作用逐步由负转正,并且促进效用逐步增大。因此,本文的政策结论是:环境规制的调控效果与能源消费结构演变阶段存在适配关系,脱离了"节能"的环境规制效率是低下的,甚至是负作用。因此:(1)必须立足于一国能源消费结构现状来控制环境规制强度。(2)只有在严格深化以非化石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能源结构改革的前提下,环境规制才能更加深刻而有效地助力我国能源效率的改善。  相似文献   

16.
首先参照投入—产出比,利用环保财政投入占GDP比重与环境污染综合指数之比对各区域环境财政政策治污效应系数进行测算,按系数值域把中国30个省(市)分成两个区域,区域1包括北京、甘肃、贵州等19个省市,区域2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11个省市。其次分析环境财政政策、环境税收政策和中国式环境分权的治污效应并分区检验,最后对中国式环境分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门槛效应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环境财政政策治污效应显著,区域1财政政策取得了更好的治污效果,中国目前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及排污费等"近似"环境税种总体治污效应不显著,中国式环境分权与污染物排放显著正相关,中国式环境分权和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政策的治污效应具有显著的门槛效应,当中国式环境分权度低于-0.164、经济发展水平低于4.174时,环境财政政策具有更好的治污效果。样本期内以中国式环境分权为门槛变量时,有安徽、广西等15%的观测值位于低门槛区域,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门槛变量时,有贵州、云南等10%的观测值位于低门槛区域。中国目前的能源消费结构和工业结构是加剧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城镇化和对外开放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高污染和高排放。鉴于此应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提升环保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单独开征环境保护税种,中央政府适度地环境集权,全面提升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17.
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这一基本问题出发,针对可能发生的绿色悖论与倒逼减排两种结果进行理论阐释,认为环境规制不仅会对碳排放产生直接影响,而且会通过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FDI四条传导渠道间接影响碳排放。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2000-201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采用两步GMM法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的双重效应。具体而言,通过引入环境规制的平方项考察环境规制与碳排放之间非线性的直接关系,并且构造环境规制与能源消费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和FDI的交叉项探求环境规制影响碳排放的间接效应。研究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对碳排放的直接影响轨迹呈倒U型曲线,随着环境规制强度由弱变强,影响效应由"绿色悖论"效应转变为"倒逼减排"效应。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现阶段环境规制有效遏制碳排放,达到预期效果。无论是否具有环境规制约束,能源消费结构均是显著增加碳排放的重要诱因,蕴含环境规制尚未低碳化能源消费结构。环境规制倒逼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刺激技术创新,扭转了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对碳排放的作用方向。令人遗憾的是,环境规制同时抑制了FDI的环境溢出效应和资本累积效应以及削弱本国企业的技术吸收能力,致使FDI表现为"污染避难所"效应。因此,政府应该适度加强环境规制强度和合理选择环境规制工具,使得倒U型曲线的下降阶段更加显著与持久。同时,改革能源价格、提高环保技术以及优化FDI的引资和用资策略,从而充分发挥环境规制的碳减排效应。  相似文献   

18.
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关系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基于1994-2012年省际面板数据和通过熵值法计算得到的环境污染综合指数,运用环境投入产出模型对中国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财政分权与环境污染排放呈负相关。从地区角度来看,意味着我国财政分权度高的东部地区拥有充足的环境治理资金,从而可以有效控制并减少环境污染。此外,随着东部地区大部分污染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环境污染排放量进一步减少。与此同时,财政分权度较低的中西地区财政资金相对匮乏,企图通过承接产业转移以发展经济会因为高负荷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而难以实现。从环境污染性质来看,研究发现前一期污染排放与当期污染排放呈正相关,即环境污染是一个连续、累积的过程,而合理的财政分权可以促使当地政府及时治理当期污染,从而避免环境污染的"棘轮效应",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得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也相应影响了环境污染排放。研究表明,扩大出口会加速环境污染排放,而增加进口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排放。因此,引进国外先进的最终产品不仅可以替代国内生产的污染,而且其带来的技术效应与示范效应会加快出口部门转型,推动绿色生产。研究还发现,消费并不会导致环境污染排放增加,因此不能"因噎废食"地抑制消费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此外,资本存量的增加将促进环境污染排放,并且资本投入比重变化的速率与环境污染呈倒U型关系,地方政府应该保持一个合理的资本增长速度。  相似文献   

19.
绿色发展效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政府主导的中国经济发展体制决定了地方政府竞争和环境规制是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文章在识别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级区域面板数据,利用SBM-DEA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了包含能源消耗与非期望产出的2001—2015年省级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并使用动态面板GMM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环境规制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间的经济赶超、官员的晋升激励,导致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更快地发展经济。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更多地选择了更快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破坏了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在经济赶超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摇摆不定,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具有持续性,进一步导致绿色发展效率在一个低水平上持续波动。东、中、西部地区均存在由于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环境规制力度不足,环境规制政策存在着波动性,进而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引导建立起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制度,加强环境规制的力度,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提高绿色发展效率。  相似文献   

20.
环境规制不仅作用于城市环境系统,还会影响城市的经济和社会系统,进而改变城市可持续发展效率。文章运用城市“两个半球发展”理论及其效率评估思想,构建了环境规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效率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探究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系统各影响效应主从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了环境规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效率的非线性影响规律,并基于2011—2018年中国35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展开实证检验。另从城市特征要素外部影响视角,对规制与效率的非线性关系进行拓展研究,识别了影响规制作用效果的关键要素并探明了其影响规律。研究发现:(1)不同强度阶段下,环境规制对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系统影响的主导效应不同,规制对城市三大系统的影响均呈现非线性,对城市经济和社会系统的影响近似于“N”型,对城市环境系统的影响近似于“倒N”型。(2)随着规制水平由弱到强,环境规制对城市可持续发展效率的影响表现为“先抑制-后促进-再抑制”的“倒N”型曲线。(3)经济、人口、产业、交通和利用外资等是影响环境规制作用效果的关键要素;城市的经济贡献度越高、人口集聚程度越大、公共交通规模越大,环境规制对效率的促进作用效果越强;产业结构中二产比重越高、利用外资程度越高,规制的促进效果越弱。研究认为,政府应着力调控环境规制强度保持适度水平,并不断优化影响规制作用效果的关键要素,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效率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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