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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状况。由于区域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在环境规制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根据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博弈呈现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演化过程。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了未引入约束机制和约束机制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演化规律和演化稳定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不会受到政府间外部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执行环境规制行为的处罚力度、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削减量以及不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增加量,是影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未引入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权衡环境规制收益和环境规制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正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增加;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负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降低。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很可能陷入环境规制决策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引导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向"帕累托改进"的方向演化,通过降低环境规制成本、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以及提高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高效执行。  相似文献   

2.
鉴于"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管理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执行环境规制过程中与中央政府目标不一致这一现象,本文考虑了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选择策略的影响;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相邻地方政府竞争视角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博弈双方的演化规律及行为特征;进一步结合理论分析,选取数值对奖励力度、惩罚力度、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系数及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博弈主体实现稳定演化策略的作用机制进行仿真,并对博弈双方实现演化稳定策略的动态轨迹进行分析,研究影响因素如何促进博弈主体实现博弈均衡。研究表明:(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意愿对各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执行意愿对奖励力度、相邻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更为敏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惩罚力度均有较强的敏感性。(2)奖励力度、惩罚力度和相邻地方政府不同投资行为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实现环境规制理想局面的影响均存在门槛效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当相邻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正负外部效应低于阈值或奖励力度、惩罚力度超过阈值时,有利于促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实现(执行,不监管)的理想局面。相对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有效控制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更易于促进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策略。中央政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应充分运用相邻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对环境规制博弈双方的影响差异,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执行环境规制。  相似文献   

3.
在当前强调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背景下,产业有序转移必须以有利于或者加强环境保护为基本目标。环境规制差异造成了不同经济地域之间污染密集型生产的比较优势调整,强化了高污染产业进行生产区位选择的动机,以规避来自政府的环境监管。环境治理成本的不同是高污染企业区际转移的重要驱动因素,企业环境寻求策略推动了污染密集型生产由环境规制强度高的地区向环境规制松弛地区的转移。企业污染密集型生产的区际转移受到环境要素产品生产比较优势的明显影响,这些环境要素产品与区际环境规制差异、企业市场内部化战略以及污染密集型产品的生命周期密切关联。借鉴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可以明晰企业环境寻求策略下污染密集型生产转移的内在机制。一方面,环境成本差异决定了非环境友好产品生产转移的意愿,高强度的环境规制使得企业生产的边际环境治理成本和平均环境治理成本提高,污染密集型生产外迁的动力加强,生产效率高的企业对环境规制强度更加敏感。污染密集型生产承接地提高环境规制强度能形成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有力对冲,遏制环境恶化趋势。另一方面,合理的区际环境政策差异能在产业有序转移中发挥重要作用。合理设定区际环境规制级差与碳信征信系统建设,加强分类监管与行业节能减排,建立拟承接生产项目的效率筛选机制,提高区域市场开放程度、降低产业优惠政策所形成隐性市场保护等环境监管手段是保证欠发达地区通过产业承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4.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5.
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的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不考虑环境成本追求利润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利用市场机制很难解决此类外部性问题,政府规制介入成为必然. 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实际上是相关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可以用博弈方法来研究政府环境管制政策的效果.现有博弈分析中存在忽视环境污染给政府和企业分别带来政治成本与声誉成本的重大缺陷,造成理论不能解释现实世界.本文在引入上述成本的基础上运用博弈分析方法对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治理的互动决策进行深入探讨,结果表明: 减少政府因企业污染带来的收益、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加大对企业污染的处罚等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而且,建立以增加企业污染的声誉成本以及提高地方政府纵容污染的政治成本等非物质成本的制度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方向.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地探寻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持续、稳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虽然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环境治理政策,但我国环境治理整体效果仍然欠佳。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较高经济效益,会放松对环境管理,导致环境治理高投入低成效。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政府在制定相关环境治理政策时带有区域性特点,迫使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迁移至环境规制相对薄弱的地区,由此产生污染迁移的现象。基于此,对2003—2017年30个省区市(港澳台和西藏除外)环境污染总指数的空间溢出效应进行探讨,构建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研究环境规制、省际产业转移对污染迁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规制总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环境规制强度增加,环境污染总指数会降低,从而引起污染向相邻省份转移,造成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总指数上升。②省际产业转移整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的产业转移到相邻省份时,会缓解本省环境污染,却加重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程度。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加强对于各省区市的环境管控,统筹各区域的联防联治机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本省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还要考虑入驻企业自身污染排放处理能力,并将污染排放指数纳入筛选条件。同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要引入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团队等,运用技术溢出效应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7.
当前,我国环境的根本问题是由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起的,而这一发展模式的根源在于"中国式央地分权"下的政府行为。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权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放权的同时,仍然保持政治上的集权控制,上级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提拔地方官员,即"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特性。中国式分权下,我国的环境治理体制依据行政区域的划分来设置管理权限,按照政府层级的构成进行垂直式领导,即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环境政策,地方政府负责各辖区内环境政策的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央地两级政府的关系表现为动态的重复博弈。针对我国现行环境规制执行策略,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基于央地分权的视角,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两大主体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参与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行为演化稳定策略,在模型求解的基础上,利用MATLAB仿真工具,分析不同情形下参与主体演化稳定策略的走向及其收敛趋势。研究发现,央地两级政府在环境规制策略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成本、收益和损失以及中央政府监管力度、成本和处罚力度等因素的大小。因此,针对地方政府环境策略激励设计,应重点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并通过环保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降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成本;中央政府应通过调节政绩考核体系中的经济发展指标和环境指标的权重系数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以降低中央政府监管成本,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提高监管效率;以期推动我国环境规制策略的高效执行,促进环境绩效向经济绩效的良性转换,实现双重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8.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受流域自然整体性和流动性的影响,某一行政区的污染通常可以通过水体向另一个或多个行政区转移.传统理论上,人们认为造成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环境执法效率和管理体制的障碍.实际上,以上因素难以从根本上解释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困境.文章运用博弈理论对流域污染治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号传递博弈,以及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区域利益、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机制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很难真正履行中央政府的治理政策,而污染外部性和利益冲突则使各行政区之间难以达成合作治理,府际博弈的非理性均衡成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深层次原因.鉴于此,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必须理解政府的角色和行为,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理对策.中央政府有必要增强政策威胁的置信度,提高监督和惩治水平,克服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达成利益同盟,并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行政区之间的流域合作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9.
研究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和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策略选择对于"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基于一个公众以健康损失和迁徙损失为代价要求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公众不参与,政府不规制"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然后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查和公众参与第三方监管,构建中央-地方-公众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模型收敛于理想"合作"演化均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政府能够以环境行政管制调控地方政府不规制行为与动机,公众参与的第三方监管作用以改变地方政府理性预期为前提,系统能够实现"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理想演化稳定均衡。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影响公众第三方监管可完全替代中央政府行政管制作用,有助于形成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政府"中梗阻"问题的共同制约机制。新时期,为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国环境管理需要形成生态文明理性预期,建立环保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治污监督责任,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保障公众参与法律途径,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外部性的存在及制造商治污投资动机不足要求政府对制造商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政府在制造商的治污投资行为中主要的作用是通过各种措施使得制造裔有动机地去自觉地进行有效的治污投资;政府的主要控制手段包括直接管制及借助市场激励,政府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的关键因素是“惩罚的力度与激励的强度”。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从制造商的治污投资行为出发研究政府制定环境管理规制的策略,通过一个三阶段的博弈模型分析福利增进量、洽污成本与治污效果等三个因素对“惩罚力度与激励强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12.
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几年随着矿产资源持续大规模的开采,引发了一系列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日益恶化。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已经受到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行为倾向的研究还十分少见。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采矿权人的行为受每一方具体行动的影响,因此本文选用博弈论的方法,分析各个治理主体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行为倾向及其博弈关系。文章首先分析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的行为倾向;其次运用混合战略博弈模型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与采矿权人的利益互动关系,并得出了混合战略纳什均衡的均衡解。研究结果表明: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纳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标、完善保证金制度等都能够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治理。最后通过对博弈模型均衡解的分析提出了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政策建议,以期能够提高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效率。  相似文献   

13.
环境司法是进行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设置专门环境法庭,这一外生事件为准自然实验提供了研究场景。本文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6—2016年共4 340个观测值为研究样本,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方法(PSMDID)检验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环境治理影响的异质性及其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环境司法专门化能够有效地促进该地区企业进行环境治理,而且企业是通过扩大整体资本投资的方式进行环境治理,但是企业环境治理投资抑制了生产性资本投向。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首先,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其次,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所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然后,与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前相比,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能更加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最后,地区环境规制与环境司法专门化之间起到相互补充作用,在环境规制强度低的地区,环境法庭的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因此,各地法院应加强专门环境法庭的设立,积极推进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三合一"的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环境司法审判程序,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除此之外,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合理的资本投向,以确保企业环境治理的同时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环境规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境监管领域的着力点,对于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地方环境规制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该研究以此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验证新环境规制能否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并从地方环境监管主体的角度运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影响改革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环保核查制度改革后,相比其他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表现显著改善。通过促使重污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该制度也推动了当地环境质量的好转,体现为省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 290、12 170 t和0.848μg/m~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地方政府更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配置更多资源的地区,以及在法制环境和媒体发展更健全完善的地区,制度改革效果更好。研究结论表明,地方政府能否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取决于规制机构的目标偏好和行为逻辑以及第三方监督机制。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意识的增强,而正式的环境规制能否发挥作用,与当地法制建设和媒体发展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紧密相关。这为我国环境规制体系变革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职能提供有益启示。据此,从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实践、提高地方政府的环保偏好和监管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困扰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面临着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并重的转型困境。在这一转型背景下,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地方政府自身的环境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每一种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激励或制约。本文通过对官员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分析,环境治理合作的群集型网络和松散型网络的探讨,以及对邻避抗争与公民参与的分析,提出地方政府自身环境治理行为的选择受到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影响;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彼此权衡合作风险与收益结果的制约;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地方政府与民众环境风险信息沟通情况和协商缓解机制建立与否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需要在构建与地方官员治理动机相兼容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间高度集群型协作契约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民众对地方环保政策的参与机制和邻避冲突的缓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16.
为了探究低碳经济情境下潜在技术创新采纳企业的微观决策互动机制涌现的企业集群宏观扩散现象,利用复杂网络演化博弈方法,将无标度网络视为扩散载体,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和政府规制下潜在采纳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采纳决策及扩散模型,运用Matlab软件仿真研究微观层面因素对宏观扩散的影响。研究表明:市场机制下只有当企业采纳低碳技术创新增加的收益大于投入时,网络才能演化至扩散深度为100%的稳定状态,实现企业集群内低碳技术创新的完全扩散;网络规模对扩散速度有显著影响,规模越大扩散速度越慢;实施碳税、投入补贴和惩罚措施三种规制手段均能有效提高低碳技术创新扩散深度;网络规模越大碳税的推动作用越显著,相反,规模越小的网络对补贴力度的敏感性越强,而不同规模的网络对罚款力度的敏感性无明显差异。研究对推进企业集群低碳技术创新扩散及政府部门的环境规制有一定的启示作用:第一,企业间的策略学习对企业集群低碳技术创新扩散有重要影响,在企业集群中应培养核心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观念,使其作为"意见领袖"影响其它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采纳策略;第二,政府作为低碳技术创新扩散的推动者及环境监管的权利部门应为采纳低碳技术创新的企业提供补贴、依据碳排放量收缴碳税及惩罚不实施低碳生产企业等规制措施;第三,政府部门应根据发展阶段把握规制方式和力度,初期以补贴措施为主,随着低碳技术创新扩散深度逐渐增大降低补贴力度,同时提高碳税税率,另惩罚措施应在推进低碳技术创新扩散全过程中广泛实施。  相似文献   

17.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18.
中国式分权管理、官员晋升考核的经济锦标赛制度使得地方政府在多目标决策时更关注于经济增长而非环境保护,致使环境规制政策难以有效落到实处。基于国家和企业面临的日趋严峻的碳排放约束和2017年后逐渐形成的阶梯式碳税体系,构建了中央、地方双重治理体制下,中央、地方环保部门同碳排放企业间的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双层治理体制下实施阶梯式碳税政策对不同主体行为的影响。模型均衡分析和仿真研究发现:双重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对经济绩效的追求会导致地方环保部门放松环境监管,弱化了环境规制的碳减排绩效;实施阶梯式碳税时,企业偷排行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成本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成本正相关,与偷排惩罚系数反相关,合理的碳排放标准对约束企业的偷排倾向和偷排量有重要影响;实行阶梯式碳税比单一的标准碳税对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绩效具有更好的激励效果,而单纯的经济手段无法激发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积极性,还应辅之以行政手段等其他约束措施。为强化环境规制政策效果,切实达成预期的碳减排目标,必须从制度上打破环境规制的中央-地方双层治理体制,改变政府官员的晋升考核标准。探索实行环保部门的中央垂直管理并合理划分双方权限,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晋升考核,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激励;尽快建成完善的碳税体系和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科学制定阶梯式碳税标准和配额标准;同时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力度,引入第三方参与以降低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等。  相似文献   

19.
作为环境治理的主体,地方政府在环境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策略互动。关于策略互动模式的考察已得到较多关注,但由于地区发展异质性,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权衡中的利益诉求不同,从而对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变动表现出不同的敏感性,但该方面的研究还未得到足够重视。文章围绕经济增长、财政压力、就业压力以及产业结构等四方面异质性构建理论假说,选取实际GDP增长率、财政赤字率、失业率以及污染密集型产值占GDP比重4种变化率指标进行实证设计。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构建非对称空间计量模型,运用两阶段GMM方法对2004—2015年我国30个省(区市)的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敏感性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低经济增长率、低财政赤字率、高失业率或污染密集产值比重较高地区对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敏感性更高,且至少在两种空间权重矩阵下得到实证支持;在使用2SLS方法重新估计、调整敏感性指标分位数、更换环境规制指标后,结果依然稳健。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模式以策略替代为主,"逐底竞争"和"逐顶竞争"均为局部现象;在同时存在"逐顶竞争"和"逐底竞争"的地区,"逐底竞争"强度大多高于"逐顶竞争";污染密集产值比重较高地区存在显著的"逐底竞争"行为,主要集中在边界邻接且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地区。地区环境规制策略互动存在显著的动态变化,"十一五"期间和2014年是结构变化的重要节点,可能与中央绩效考核指标调整和环境规制强度提高相关。最后,进一步从平衡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优化政绩考核指标,优化污染密集产业布局,推动环境治理的区域合作与联防联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四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文章基于最优契约设计视角,剖析了地方政府的最优环境规制及其波动,并讨论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引入的作用。首先,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构建了以地方政府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满足地方政府和企业激励约束条件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该契约表明当保持地方政府高环境规制水平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根据各自的收益分配来决定责任分担的比例,并与二者各自获得的中央政府的奖励比例一致,同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活动都不进行经济激励。其次,讨论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在中央政府强力介入、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和影响完全消失三个典型时期的周期循环波动及其机理,结果表明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由于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地方政府选择高水平的环境规制,这时企业生产努力水平和产量都较低,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最低;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时,地方政府即使无法获得额外收益,也会通过相对降低环境规制水平来增加企业产量,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随之增加;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完全消失后,地方政府为获得额外收益和完成中央政府的经济考核,会选择低水平环境规制,企业的产量达到最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最大,直至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发生,进入下一轮的环境规制波动周期循环。再次,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规制引入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中,得到包含第三方监管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最优契约的关键就是地方政府要确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当地居民的收买成本,第三方规制的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烫平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波动。最后,从解除地方环境规制部门与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以保持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部门独立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持企业独立性和建立包含当地居民或者社会团体的第三方环境监管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减小中国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波动、实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最优契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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