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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不断加速的背景下,探讨非农就业对集体林区不同规模林农营林轮伐期的影响机制,有助于明确不同规模经营主体今后的用材林营林目标和林业在山区未来的经营发展模式,同时为林业规模化经营的合理性提供客观依据。基于劳动力转移新经济学理论,通过对浙江、江西和福建三省450户林农的调查,收集杉木营林的地块投入产出数据,在此基础上,运用Faustmann模型计算规模户与普通户的理论最优轮伐期,运用计量模型分析非农就业对集体林区不同规模林农采伐轮伐期的影响机制。研究结果发现,普通户和规模户的理论最优轮伐期趋同;非农就业的劳动力流失效应造成普通户营林的预期主伐时间显著短于理论最优轮伐期,而规模户非农就业带来的收入效应造成其采伐决策接近于理论最优轮伐期。在农村非农就业不断增加背景下,南方集体林区规模化经营的方式有利于接近最优采伐决策,更适合于培育大径材,增加林业生态和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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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主体的碳汇供给潜力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增加森林碳汇已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论文基于浙江、江西和福建三省农户和林场的调研数据,以杉木为案例树种,引用生长模型、修正的Faustmann 模型碳密度和价格数据,对单一和碳汇木材复合经营目标下的杉木最佳轮伐期和林地期望值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此比较了不同森林经营主体碳汇供给潜力的差异,同时模拟了不同营林成本和利率水平下对森林经营主体碳汇供给差异造成的影响。可以发现,在可能的碳汇林经营模式下,基于目前杉木市场价格远高于碳价格的现实,森林经营主体的经营采伐决策并不会发生明显改变,从而导致在大范围的碳价格变动下碳汇的供给也没有显著增加,这也说明木材收益和碳收益的两个不同经营目标是协调的;林场凭借着规模、技术和资金等资源禀赋优势将成为今后碳汇林的适宜经营和供给主体;从影响因素来看,目前市场利率处于低位徘徊的前提下,即碳汇林地的潜在投资价值巨大,尤其对劣等土地的投资效果明显;理论上营林成本会提升继而导致碳汇供给增加,这反而对于森林固碳有显著正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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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木质林产品生产的投入要素及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南方集体林区,非木质林产品资源成为农户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在农户非木质林产品经营中需要考虑投入要素的有效性以及生产资源如何合理配置问题。论文以临安市山核桃产业和仙居县杨梅产业为例,分别选取两个县(市)共167户林农2009年横截面数据为样本,在农户微观层面运用C-D生产函数,实证分析了投入要素及影响因素在非木质林产品生产中的作用。结果表明,农药化肥投入、地域因素都对两个地区非木质林产品生产有显著影响,而劳动力投入和林业劳动力人均种植面积因素则只对山核桃生产有显著影响。笔者认为需要通过积极推广农户从事非木质林产品的经营,重视农药化肥生产资料投入以及促使劳动力季节性回流等措施促进非木质林产品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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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CO2等温室气体的过多排放日益为世界各国所重视。文章对浙江省近年外贸中的CO2含量进行分析研究。内涵碳的净出口量与其占全省碳排放的比值都呈现增加的势头;两个时期的进(出)口的规模变动效果全是正向;两个时期的进(出)口结构变动效果有明显差异,2005-2008年期间,出口的结构变动效果为7 201.89×104 t,进口的结构变动效果综合后为-3 124.27×104 t;在此阶段,中间投入变动效果有明显的改善,2002-2005年进(出)口的中间投入变动效果是40.34×104 t(32.21×104 t),2005-2008年阶段是-3 428.33×104 t(-4 942.21×104 t);单位GDP碳排放量变动效果也有明显改善,并且两个时期单位GDP碳排放量变动效果主要是由单位GDP能耗变动效果所决定;两个时期进(出)口单位能耗的碳排放量变动效果均非常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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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汇补贴和碳税政策对林业经济的影响研究——基于CGE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但林业活动既能固碳增汇,也会排放CO2.因此,基于价格的碳汇补贴或碳税政策至关重要.论文通过构建以林业为核算对象的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利用2010 年的中国投入产出等数据,自行编制包含林业在内的社会核算矩阵表(SAM),然后进行不同碳价格下(设定为40、300 和400 元/tC)的情景模拟,考察了碳汇补贴和碳税对林业经济(林业产出、林产品消费)的影响.结果表明:①当碳价格为40元/t 时,碳汇补贴和碳税政策的实施将使当期林业产出增加0.006 7%(0.174×108元),林产品价格提高2.7%,林业部门增加值投入增加0.37%(6.57×108元),居民消费减少(0.11×108元).②当碳价格为300 元/t 时,碳汇补贴和碳税的实施使当期林业产出减少0.019%(0.49×108元),林产品价格下降20.87%,林业部门增加值投入减少0.45%(7.99×108元),居民消费增加(0.10×108元);当碳价格为400 元/t 时,呈现出相近的态势.研究表明,在一个合理的碳价格区间内,政府出台相关的碳补贴和碳税政策能够促进森林碳汇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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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南方集体林区浙江、江西、福建三省202户农户杉木林经营数据,结合已有生长模型,采用生物量转换和扩展因子法, 测算了杉木林生态系统固碳量,并采用修正的Hartman模型,在林地期望价值最大化的决策目标下,估算出了碳汇价格、利率、木材价 格变动对杉木林碳汇供给量的影响.结果表明:①最优轮伐期及碳汇供给量与碳汇价格成正相关,与利率、木材价格成负相关.②在碳汇价格变化情况下,最优轮伐期由大到小依次为,劣等地>中等地>优等地,相反,碳汇供给量依次为,优等地>中等地>劣等地,劣等地的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变动幅度要明显大于中等地和优等地.③利率在7%-8%变动时,优等地的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均未发生变化;利率在4%-5%变动时,中等地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均未发生变化;而在1%-8%的变动区间,劣等地的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均在不断缩短和降低.④当木材价格上升10%或下降10%时,对优等地的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均未产生影响;对中等地而言,仅当木材价格下降10%时,最优轮伐期和碳汇供给量均发生变动;而对劣等地而言,木材价格上升或下降都对两者产生影响.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碳汇价格、利率、木材价格对杉木林经营最优轮伐期及杉木碳汇供给量有重要影响,在碳汇价格、利率、木材价格变化情况下,不同立地条件的碳汇供给价格弹性、利率弹性、木材价格弹性存在显著差异.立地条件通过影响杉木营林成本和产出量,从而对杉木林经营的最优轮伐期及碳汇供给量产生较大影响,立地条件越差的地块对碳汇供给量越敏感,随着碳汇价格逐步上升、利率和木材价格的逐步提高,碳汇供给变化为劣等地大于中等地和优等地,而碳汇供给量为优等地大于中等地和劣等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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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对非木质林产品经营模式的选择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山核桃作为一种非木质林产品,其经营模式选择对山核桃产业可持续发展举足轻重。论文以浙江省临安市和淳安县为案例,基于山核桃经营模式与可能影响因素分析,根据121户农户调查和9组参与式小组访谈信息,就农户对经营模式选择意愿进行统计描述分析,并利用Logit模型定量分析影响经营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结果表明:户主的年龄和教育年限分别在5%和1%水平上对"是否愿意改变现有山核桃经营模式"有显著影响;而户主的年龄和性别、地域变量在5%水平上对"是否愿意采用山核桃生态化经营模式"有显著影响。据此提出建议: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生态化经营模式;②非木质林产品的生态化经营需要政府、科技人员和农民的多方参与;③生态化经营具体模式设计应综合考虑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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