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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存在的政府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列举事项范围过窄等问题,极容易成为政府规避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借口。因此,必须要增加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概括性规范,以克服列举过程中难以穷尽之弊端。  相似文献   
2.
<正>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相似文献   
3.
环境科学对环境法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谦 《环境保护》2003,(11):4-6,16
环境问题的出现带来环境法和环境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在环境法与环境科学的关系中,环境科学揭示的规律构成环境法的科学基础,无论是环境立法,还是环境行政执法以及环境司法,环境科学都将对其产生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对公民环境权私权化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关于环境权的属性,一些学者认为其具有私权性,受民法侵权法的保护。本文作者认为,环境权是人类为解决环境问题而新兴的一种权利。它是通过具体社会法性质的环境法来确立的,其目的是保护环境免遭污染和破坏,公益性是它的本质属性。它与民法中确立的民事权利在设置的目的上,先使的方式上以及法律的救济手段上都存在着差异。  相似文献   
5.
论环境行政权与公众环境权关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现代环境保护中的环境行政权与公众环境权是两种不同属性的权利,它们产生的背景以及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环境行政权在环境保护中处于主导性地位,公众环境权是一种从属性、补充性权利,但公众环境权的行使往往有其独立性一面,构成对环境行政权的制约与监督。  相似文献   
6.
由于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的规定过于原则,以致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的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困惑。苏州大学法学院朱谦教授针对这些困惑,分直接超标排污和间接超标排污两种情况对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解析和探讨,本刊将分两期陆续刊出。  相似文献   
7.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在适用范围、主体界定、信息公开等方面还存在立法缺陷。在今后的立法完善过程中,可以考虑将适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建设项目范围进行扩大,并辅之以分类管理;在公众参与主体的界定方面,明确有关机关、专家不作为公众之范畴,并且在利益二元结构中合理界定每一个建设项目参与公众的范围;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便利化与精细化,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审批以及事后监督的信息公开全过程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8.
美国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及其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朱谦 《世界环境》1999,(3):17-18
公众参与原则是目前各国环境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基本原则。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里约宣言》明确提出:“环境问题最好是在全体有关市民的参与下,在有关级别上加以处理。……应当让人人都能有效地使用司法和行政程序,包括补偿和补救程度”。美国环境法在很多方面都是走在世界前列,其中普遍规定在各种环境保护法律中的公民诉讼条款更是美国环境法的一大特色。该制度赋予公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揭发企业违反法定环保义务或督促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积极执法,是公众参与原则在立法上的具体体现。本文试图对美国环境法上的该…  相似文献   
9.
私设暗管排污行为危害性非常大,因此它成为《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重点规制的对象。在环保部制订的有关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实施规章中,对于私设暗管违法排污行为实施多种行政措施。但这些"组合拳"式的行政措施如何适用,对环保部门来说存在诸多困惑。为此,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作为一般法的《环境保护法》与作为特别法的《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条款的选择适用;另一方面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环保部配套规章涉及的按日处罚、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措施合理选择适用。  相似文献   
10.
朱谦 《环境保护》2014,(13):18-22
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能够使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有效地参与环境监督活动,促使排污单位主动进行环境治理,提升环境监管机构的监管效率和能力。我国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经过零星立法、初步确立、系统推进到立法提升几个阶段发展,目前已经正式建立起来。今后,还需要在制度的体系化、信息公开的能力提升、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及法律的监督制约细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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