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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能源安全综合评价方法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能源安全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获取稳定、足量、经济、清洁的能源供给,以满足需求,保障经济社会稳健运行和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和状态。它可用加权综合模型计算得来的"能源安全度"指数进行描述,取值范围最高为1,最低为0,分值越高越安全。研究表明,现实情景下,我国能源安全度平均为0.712 5,处于"基本安全"状态。未来发展规划得当,措施得力,到2020年、2030年能源安全度可提高到0.841 1、0.847 7,进入"安全"区间。若遇针对我国的能源封锁,则能源安全度可能会降至0.552 0的"不安全"区间。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的关键,主要是增加战略储备、实行供应多元化、加强地质勘查、发展替代能源、提高能源效益,而且能源外交也要摆在显著位置。  相似文献   
2.
石油安全指标体系与综合评价   总被引:8,自引:3,他引:8  
为科学评价我国石油安全的程度,从国内资源禀赋、国内生产能力、国际市场可得性和国家应急保障能力等4个方面,设计了石油安全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德尔菲法、主成分分析法,选取储采比、储量替代率、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石油进口集中度、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石油储备水平等6个个指标,构成一个新的综合指标:石油安全度,用其对我国石油安全形势进行定量评价。将石油安全度的安全警戒划分为五级:I级1~0.8,基本安全;II级0.8~0.6,弱安全;III级0.6~0.4,不安全;Ⅳ级0.4~0.2,很不安全;V级0.2以下,严重不安全。1993-2004年,我国石油安全度为0.54~0.75,处于弱安全到不安全之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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