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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述了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的执行程序,指出了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完善执法程序、提高监理部门的法律地位等,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相似文献   
2.
排污收费作为环境经济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已在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很大作用。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后,要求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条例,严格按法定工作程序办事。在排污收费工作中,同样要依法办事,使之纳入法制的轨道。诸如排污收费的时效,《排污收费通知单》、《罚款通知单》的送达及回执,排污收费法律依据的确定和法律适用范围,以及排污收费工作程序和审核程序的制定,等等,均须符合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召开的环境经济政策国际研讨会于1991年7月13~16日在山东省海阳县召开。国内外5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探讨排污收费制度在环境经济管理中的作用。入选的论文共20余篇;其中,大会报告交流的为12篇(中、外各6篇)。来自美国、德国、荷兰的外国专家分别介绍了利用经济刺激手段加强环境保护的做法。中国同行则根据10多年的排污收费实践,介绍了有关收费标准的制定、环保基金的建立以及排污收费的执行情况等。  相似文献   
4.
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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