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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颁布以后,我国各煤矿纷纷建造起井下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可用于生活饮用、洗煤厂用水、电厂冷却水、井下洒水及消防等饮用或非饮用的生活和工业用水,扩大了水的复用率和水资源化,在改善工农关系、节省建设费用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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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煤炭行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老煤矿因生产成本高,煤质差,面临停产关井。即使新煤矿,也免不了压产、减员,经济效益差。在这种情况下,煤矿环境保护工作因资金缺乏难以开展。尤其是前几年新建矿井投产后,有的无力建造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大多数新建矿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只是经普通化粪池简单处理后,便排入附近自然水体,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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