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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常讲的环境法律责任,一般是针对环境污染企业即外部环境效应为负值的企业(比如排放污水的化肥厂)而言的。而对于城市垃圾集中焚烧、污水集中处理等公益性污染处理企业,它们的任务是处理与减少既存的来源于本单位之外的污染,因此它们是对环境有益即外部环境效应为正值的企业。公益性污染集中处理企业在其经营运转的活动中有时会超标排污,有时也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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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规定的三种犯罪类型,论述追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罪刑事责任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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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实践和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探讨了对环境造成严重恶果的行为,应设立“污染环境罪”来调整人们行为的最后法律手段的必要性,并就污染环境罪的基本特征及与其它法律责任的区别作了分析和阐述,提出在我国刑法中应专条补充设立“污染环境罪”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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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听人讲过一个故事:三峡工程是世界级的超级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十分的严格,制定了非常完善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厚如一本大词典。但是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仍然没有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计划目标,为此,专门请了几个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外国专家。专家们查看了现场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后直摇头,说:"我们只有一个小本子"。现场的中国人许多都红了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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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纪田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3,38(4):60-64
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犯罪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八)》进行了更具体的明确。但是往往面对矿业环境破坏和污染的局面,尴尬到难以依法定罪和合理量刑的地步。现有矿业环境刑事责任的从属性、经济性和传统性等,显示犯罪成本较低。必须根据违法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构建合理的矿业环境刑事责任,才能让企业放弃违法。根据矿业环境犯罪的特点,应增设破坏矿业环境罪、改道破坏性采矿罪和整合非法采矿罪等,以此构建矿业环境犯罪的罪名体系;应设置危险犯、增加资格刑、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等,以此创新刑事责任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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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对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5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照有关规定,对169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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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加大了环境执法工作力度,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但环境违法行为仍然普遍存在,环境执法仍然偏软,单靠行政手段,单靠罚款很难对违法者形成震慑,因此必须寻求更强有力手段的支持,而刑法手段无疑是所有惩罚手段中最严厉、最有威慑力的手段.环保部门和学术界高度关注刑法手段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环境保护部指导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中已有不少对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但刑法手段的运用仍然不足,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