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环境监管失职罪 |
| |
引用本文: | 杨静.说说环境监管失职罪[J].河北环境保护,2007(11):28-29. |
| |
作者姓名: | 杨静 |
| |
摘 要: | 我国自1982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法规,为了严肃执法,督促环境监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新刑法在第九章《渎职罪》一章中还增加了“环境监管失职罪”。国家通过上述立法手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监管人员的依法履行职责意识,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进一步与国际环境保护法接轨。
|
关 键 词: | 环境监管失职罪 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保护意识 人民群众 职责 刑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