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职工能否向第三人主张工伤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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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林.受伤职工能否向第三人主张工伤赔偿责任[J].中国劳动科学,2005(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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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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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杭州某装卸运输队(以下称被诉人)指派该队职工万某(以下称申诉人)及其他3名员工前去杭州某绣品厂(以下称第三人)下属分厂处装卸货物。申诉人在三楼用电梯往一楼运货,当电梯停靠在一楼时,三楼层门启开,使申诉人连人带货从三楼层门坠落到电梯轿厢顶部。抢救治疗后,经杭州市拱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诉人伤残等级为七级。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对第三人的事故电梯进行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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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赔偿责任 第三人 《劳动法》 劳动关系 中国 劳动安全设施 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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