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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锑排放标准限值的制订
引用本文:孟宪荣,金文龙,李勤.工业废水锑排放标准限值的制订[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6,28(4):57-60.
作者姓名:孟宪荣  金文龙  李勤
作者单位: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基金资助项目(2012ZX07506-007)
摘    要:分析了国内外锑标准的研究现状,总结了工业废水锑排放标准的制订原则,并以太湖流域某湖泊水体为例,介绍了工业废水锑排放标准限值的制订流程。通过建立环境容量模型,计算区域水体允许纳污量,推算出在上游来水为极端最枯流量、枯水年平均流量、平水年平均流量情形下,研究区域内相关企业允许排放到水体中的锑质量浓度分别为19.10μg/L、28.47μg/L、48.92μg/L。考虑最不利情形,兼顾锑污染处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建议直排点源及印染废水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出水锑质量浓度标准限值为20μg/L。

关 键 词:工业废水  锑污染  排放限值  环境容量

Formulation of Discharge Standard Limit of Antimony in Industrial Wastewater
Abstract:
Keywords:Industrial wastewater  Antimony pollution  Discharge limit  Environmental capa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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