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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高度关注的表见代理风险防范
引用本文:梁泠曦.企业应当高度关注的表见代理风险防范[J].中国安防,2011(7).
作者姓名:梁泠曦
作者单位:北京海铭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一、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下位概念,是指被代理人虽然没有对代理人进行代理授权,但无权代理人在客观上拥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即代理权虚像),第三人也善意无过失地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后果强制性地归属于被代理人负担的制度.目前,我国对表见代理的规定主要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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