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环境公共利益到环境基本权利——环境保护基本模式的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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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卫星.从环境公共利益到环境基本权利——环境保护基本模式的转型[J].绿叶,2012(5):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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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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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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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境权理论的新展开》(09CFX05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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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传统理论与实践将国家视为环境公共利益的守护者,由于环境利益代表机制的缺陷等导致了政府规制的失灵。斯德哥尔摩会议则开启了环境保护基本模式的转型:从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转向个人环境基本权利的保护。环境权的确认有效解决了环境利益代表机制的困境:每一个人既是个人环境基本权利的拥有者,也是环境公共利益的合法代表者,这就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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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公共利益 环境权 基本权利 环境状况 利益代表机制 基本模式 斯德哥尔摩宣言 有效解决 环境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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