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应对气候变化的科学基础是摸清区域碳排放基本状况,对碳排放现状的梳理是探索环境改善路径的依据。探索低碳发展路径的核心在于减排政策选择,同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区域环境保护及大气污染治理成为研究热点,河北省资源环境容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使探明环境现状,研究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创新机制。摸清河北省碳排放基本现状,探明能源需求和碳排放的演变规律,对河北省探索低碳发展路径具有实践意义。本文基于河北省全域的数据资料和实地调查,核算了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能源活动引起的碳排放,分析了2005-2013年碳排放的时空演化规律,以情景分析方法为基础,预测了河北省到2030年的碳排放状况。认为:第一,能源活动的碳排放量从研究时间尺度上来看,始终保持增长的趋势,且2009年以后增长更为显著;从空间尺度上来看,唐山市的排放始终是全省最高。第二,基于情景分析对河北省能源活动的碳排放可能状况进行预测。基准情景是排放量最高的情景;低碳情景下2025年前后碳排放量基本稳定;强化低碳情景下设定2030年回到2005年的排放水平上,人均碳排放量始终保持下降,2030年将与全国2012年的人均排放平均水平相当。  相似文献   

2.
基于环境承载力的京津冀雾霾治理政策效果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雾霾污染治理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2013年9月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国十条)"明确提出了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目标,各地区也制定了雾霾污染治理的政策措施。本文旨在环境承载力分析的基础上评估雾霾治理的政策效果。首先,分析了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污染特征,并结合相关文献确定京津冀地区雾霾治理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污染物排放、风力以及相邻地区的传输效应等;其次,将影响PM_(2.5)浓度主要因素进行统计建模,并采用分位数回归模型进行矫正,大大提高模型的拟合精度;再次,基于大气国十条规定的京津冀各地区的PM_(2.5)年均浓度目标计算各地区的大气环境承载力;最后,在假定风力等气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大气国十条规定的京津冀地区的污染物排放量利用统计模型模拟2017年的雾霾污染水平,模拟除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以外其余10个地区年均浓度60μg/m~3和70μg/m~3目标下PM_(2.5)日均浓度发生频率的变化情况,评估和讨论大气国十条提出的京津冀雾霾治理目标。结果表明:按照大气国十条减排计划的京津冀地区污染物排放量普遍高于其PM_(2.5)浓度目标下的大气环境容量(邯郸市除外),即大气国十条所规定的减排措施难以实现既定的PM_(2.5)浓度目标;PM_(2.5)年均浓度目标从60μg/m~3上升到70μg/m~3,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上升有限,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却显著下降。因此,要实现既定的雾霾浓度控制目标,天津和河北需要进一步加大污染物减排力度;雾霾治理应注重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率,治理重点应转向重度雾霾发生频率较高的冬季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科学确定环境承载力的基础上,确定切实可行的PM_(2.5)浓度控制目标,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污染物减排计划。  相似文献   

3.
自2013年以来,中国频繁出现大规模和持续性的雾霾天气,诸多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治理雾霾污染,其中包括广为效仿的机动车限行政策,但其实施效果在不同城市却显示出较大差异性。本文对实施限行政策的11个典型城市的PM2.5浓度进行结构突变点的筛选,并通过控制风速、雨水、湿度、温度等气象因素,建立多元回归模型以分析PM2.5浓度与机动车限行政策的相关性。结果发现,气象因素对于各城市的雾霾污染有着不同的影响。其中,风级、降雨、温度在大部分城市是负向且显著的影响,湿度在部分城市是正向且显著的影响。本文根据限行效果的不同将11个城市分为三类:限行有效、限行无效和限行效果不显著城市。为了进一步考察不同类型的典型城市限行的效果为何不同,选取了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城市从经济、产业、能源以及交通等四个维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不同类型的城市由于城市形态及雾霾成因各不相同,雾霾污染的治理措施也需要"因地制宜"。基于此,本文对不同形态的城市雾霾污染治理提出以下建议:(1)当城市发展处于高经济-低污染形态时,机动车限行政策是雾霾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但治理的根本在于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优化城市发展职能,降低城市人口密度;(2)当城市发展形态处于高经济-高污染形态时,机动车限行政策不是城市治理雾霾污染的最有效手段,政府应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优化能源消耗结构,加大污染治理投资力度;(3)当城市发展处于中、低经济-高污染阶段时,机动车限行政策无效,城市发展应注重优化投资结构,转变产业发展模式。  相似文献   

4.
雾霾污染是目前我国可持续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但当前中国的雾霾治理还缺乏科学的评价工具,单一的政府治理模式也亟待创新。针对我国城市雾霾污染治理问题,本文首先界定了城市雾霾治理指数的内涵,并基于DPSIR模型构建了城市雾霾治理测度指数。在此基础上,选择上海、南京、无锡、杭州等12个环保部重点监测的长三角城市为样本,对其2007—2016年期间的雾霾治理指数进行测度和实证分析。测度结果显示:(1)样本城市中,上海在2016年略大于0.7,达到了优等级,南通、绍兴大部分年份低于0.5,处于差的水平,其它样本城市大部分年份在0.5~0.6之间,处于中等水平,整体治理水平不高;(2)上海DPSIR各维度雾霾治理指数显示,雾霾治理的驱动力(D)曲折上升、压力(P)逐渐减轻、状态(S)稳定趋好、影响(I)力弱化、响应(R)能力亟待改进;(3)从利益相关主体对上海雾霾治理的贡献来看,企业主体和政府主体的贡献稳定上升,贡献大,公众主体在雾霾治理中贡献较小,其他主体的贡献不稳定。以城市雾霾治理指数作为治理工具,从创建雾霾治理指数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测度指标影响路径关系图、明确利益相关主体的治理责任、完善雾霾治理指数运用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治理政策措施,以创新我国城市雾霾治理模式与路径。  相似文献   

5.
公共资源与最优产权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共资源是指在产权界定过程中,资源所有者被迫放弃或者没有进行产权界定的资源部分,而产权界定本质上是划分公共资源归属权的过程。根据组织对公共资源控制权的性质,将其分为两类——组织间公共资源和组织内公共资源,并据此将产权界定、生产和交易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中。通过分析,认为随着公共资源范围的变化,不同产权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和转化的系列,即从资源非稀缺条件下的纯公共产权到资源全为废弃物的纯公共产权系列;不可交易的所有权是产权系列中的特殊形式,私人产权和俱乐部产权是这一系列中的过渡形式;组织内和组织间的均衡博弈结构决定最优产权的具体选择形式。  相似文献   

6.
为了准确把握突发雾霾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本文选择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具体研究对象,主要采用比较分析和规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剖析其发展规律、现实状况、存在问题等诸多因素,描述了其所遭受的双重合法性危机,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治理方案。本文认为,突发雾霾事件属突发公共事件的一种,当前对其的应对虽然已"有法可依"但却没有取得应有之效果;从考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发展规律入手,可以发现其经历了一个从特殊到一般再到具体的过程,反映在立法上,是从个别或少数法律条款开始,逐步发展至专门立法的制定,继而产生一个专门性应急立法和总体预案与若干典型的具体预案相结合的体系;因此,对于当前出现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也应当在应急预案的框架中,从"大预案"的角度理性看待;当下之应急预案,形式上统一化、相对单一,内容上同质化、被动应对,于是产生了合法性的危机,包括法律属性不明的形式合法性危机与内容编排不甚科学的实质合法性危机。本文建议,破解这种危机,一方面须规范其形式合法性,将其定性为法规或规章;另一方面须提高其实质合法性,确保其成为多方合意认可的行动方案。总之,要变单一应对为综合治理,重构突发雾霾事件应急预案。  相似文献   

7.
文章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其后续“攻坚行动方案”的发布作为准自然实验,使用双重差分模型(DID)评估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效果。回归结果发现:(1)“方案”的发布对于“2+26”城市的空气具有显著的改善作用,并通过了稳健性检验,构成雾霾的主要污染物PM_(2.5)、PM_(10)和AQI的改善程度最明显,SO_(2)、CO和NO_(2)的改善幅度次之,但O_(3)浓度在政策处理期内不降反升,说明近年来O_(3)污染程度加剧,亟须引起关注。(2)长期视角下SO_(2)和NO_(2)的治理效果较短期情况下相比有所提升,说明有些大气污染物仍然具有进一步改善的潜力,印证了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3)引入空间DID分析,通过空间杜宾和双重差分的嵌套模型,放松个体相互独立的假设,从空间维度探讨“方案”的政策效果,对比空间视角下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得出,区域联防联控大气治理手段相比单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政策而言能够使得治理效果事半功倍。(4)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探讨了“方案”通过减少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和减少能源消费总量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的两种作用机制。最后,文章为接下来进一步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北京市能源消费预测与政策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能源消费总量是指报告期内一定区域内社会各行业和居民生活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数量。北京地区的能源资源极为有限,能源自我供给严重不足,2006年能源消费总量已经居全国第二。这种能源消耗极大、自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我们通过构建ARIMA(1,2,1)模型.力图对北京市2007-2015年能源消费进行短期预测。预测结果表明,北京市未来能源消费星加快增长态势,这对于北京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是一大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提出如下建议:倡导全面节能观念;完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多元化能源消费;建立以价格杠杠和市场为导向的长效节能机制。  相似文献   

9.
研究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和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策略选择对于"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基于一个公众以健康损失和迁徙损失为代价要求地方政府规制污染企业减排的"公众不参与,政府不规制"囚徒困境博弈模型,然后引入中央政府环保督查和公众参与第三方监管,构建中央-地方-公众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模型收敛于理想"合作"演化均衡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政府能够以环境行政管制调控地方政府不规制行为与动机,公众参与的第三方监管作用以改变地方政府理性预期为前提,系统能够实现"中央给压力,地方来推动,公众都参与"理想演化稳定均衡。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影响公众第三方监管可完全替代中央政府行政管制作用,有助于形成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政府"中梗阻"问题的共同制约机制。新时期,为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国环境管理需要形成生态文明理性预期,建立环保督查长效机制;强化地方治污监督责任,落实企业主体治污责任;保障公众参与法律途径,完善公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有关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也在不断地跟进。梳理相关产业政策变迁之中的内在逻辑,分析政策工具的选择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本文基于政策框架理论及其分析方法,对有关新能源汽车研究文献进行了分析,将关注重点从政策的评价转到从历史的角度关注新能源政策变迁的推动力上。政策变迁是与其动力因素密切相关的,这些动力因素又总是体现为政策变迁的主导力量。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政策变迁历程中,其主导力量或政策制定的主要影响因素不断变化,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政策也可以分为政府主导、汽车厂商主导和消费者主导的三个阶段。政策变迁体现了政策本身的社会价值。基于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各种不同政策要素及其相关性,本文发现,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组织性政策工具、管制性政策工具、经济诱因性政策工具、信息性政策工具和资源性政策工具这五个方面,经济诱因性工具和信息性工具应该是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键工具,组织性和管制性工具只适用于产业化初期,后期应逐渐减少,而自愿性工具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市场完善前不提倡使用,在该产业市场得到完善后可以成为政府的选择之一。经过研究发现,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应注意自身的作用范围,适当处理市场与政府规制的便捷,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规制效率,是未来产业化政策工具选择应重点关注的环节。同时,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致力于技术创新,把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政策目标。  相似文献   

11.
外部性的存在及制造商治污投资动机不足要求政府对制造商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政府在制造商的治污投资行为中主要的作用是通过各种措施使得制造裔有动机地去自觉地进行有效的治污投资;政府的主要控制手段包括直接管制及借助市场激励,政府制定环境管理策略的关键因素是“惩罚的力度与激励的强度”。基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角度;从制造商的治污投资行为出发研究政府制定环境管理规制的策略,通过一个三阶段的博弈模型分析福利增进量、洽污成本与治污效果等三个因素对“惩罚力度与激励强度”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双赢目标约束下中国能源结构调整测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是能源消费,能源消费又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因而如何进行能源结构调整成为我国能否如期实现经济增长和碳减排双赢目标的关键。考虑技术进步的动态条件,基于1991-2013年中国的数据,采用超越对数生产函数对我国GDP增长中不同能源要素的贡献率进行了分解,并在2020年实现双赢目标的约束下,对不同能源2014-2020年期间的增长率在技术进步动态条件下进行了估算,分析了实现双赢目标的路径条件。研究结果显示:1综合要素、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等驱动因素1991-2013年期间对GDP的年均贡献率分别为:36.38%、13.03%、16.99%、12.00%、21.60%,中国经济增长对能源投入的依赖较强;2煤炭、石油、天然气对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弹性较小,可替代性较差,但非化石能源对煤炭的替代弹性从2007年开始逐步增大,同时,煤炭、石油利用的技术进步慢于非化石能源,这有利于我国双赢目标的实现;3为实现2020年的双赢目标,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2020年的投入量需要比2013年分别增长26.43%、26.92%、57.53%、64.27%,2020年的能源消费结构比例为:0.63∶0.18∶0.07∶0.12,各种能源增长幅度不同,保持平稳调整;4在双赢目标约束条件下,从非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四种能源角度分析了实现该目标的路径条件。从整体上看,在技术进步推动下,到2020年中国可以实现经济年均增长7%、碳排放强度下降44%的双赢目标。  相似文献   

13.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合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背景下,各国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越来越关注,由此产生了诸多能源和气候政策。然而,这些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高度不确定的,既有可能相互补充和加强,也有可能相互干扰甚至破坏各自的目标,因此亟需引起学者们关注。在大多数情况下,气候政策与能源政策并非完全冲突、重叠,也不是互相加强,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基于此,不同的气候与能源政策具有并存的合理性。本文对近年来国外相关研究进行文献梳理,尤其关注碳排放交易体系与能源政策的相互作用。本文从两个气候与能源政策的相互作用着手,主要分析碳排放交易体系与碳税/能源税、碳排放交易体系与能源补贴、碳排放交易体系与可交易绿色证书/可交易白色证书之间的相互作用,随后拓展到多个气候与能源政策相互作用。最后,本文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并指出未来有待解决的问题:大部分定量研究主要关注某个国家或区域的电力部门而忽略了碳排放交易体系所涵盖的其他部门;一些研究主要采用静态模型,忽略了最优化模型的动态路径,即没有考虑经济增长、配额需求模式、碳价格波动、配额的储存等因素;大多数气候与能源相互作用的研究中,并没有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具体政策设计考虑在内。  相似文献   

14.
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也是典型的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产业。钢铁产业生态化设计与政策选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以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工序中节能减排、污染防治和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为重点,以环境影响评价为导向,基于钢铁全生产流程物质流分析,融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以新型节能清洁工艺技术、装备技术和仿真、信息化技术的开发应用为切入点,融入生态文明、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完善钢铁生态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强化生态技术创新。本文从市场引导、政策促进、环境监管、技术创新、过程控制、内部循环、外部联合、责任延伸、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等10个层面,构建促进钢铁产业生态化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中介组织、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在规划、机制和技术层次上全面落实钢铁产业生态化政策,全面推动我国钢铁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15.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博弈是当前中国转型发展的必然表现,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体行为的博弈性是现阶段中国式分权的必然结果。本文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源雾霾治理为研究对象,提出中国式分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框架下雾霾治理的基本假设,尝试从环境规制执行视角对中央指导、地方响应和企业执行的理想化"合作"博弈提出解决方案。以此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三方非合作演化博弈模型,借助数值模拟技术对中央政府调控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实现理想演化博弈均衡的政策工具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查行政管制、"奖优罚劣"的专项转移支付、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处罚和环境保护税收留地,这些环境规制政策工具能够解决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雾霾治理集体行动中存在的目标不一致性问题。具体来看,中央环保督查强化了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在专项转移支付和环境税收收入"奖优罚劣"的规制刚性。三种政策工具的组合使用使得污染企业走向执行减排的演化稳定策略,而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是不监管。将环保履责不力的政治损失纳入地方政府效用函数,震慑于中央政府政治处罚,监管成为地方政府的演化稳定策略,而环境保护税收收入全部留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地方政府政治损失。进一步研究表明,对于治理成本的预期是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以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治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为了实现雾霾治理理想演化稳定均衡的帕累托改进,中央政府需要增强中央环境管理集权,避免地方环境规制失灵;扩大中央环保支出范围,建立地方减排补偿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环保履责,提高环境税征收标准;支持企业环境技术创新,引导公众第三方监管。  相似文献   

16.
在新古典理论的鞍点路径上,文章构建了包括雾霾污染损失和企业治污机制的理论框架,刻画以要素投入为主的中国经济发展特征以及雾霾污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动态过程,将经济增长内生化,从动态环境规制政策的视角,分析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影响机制,并基于中国88个城市2007—2018年期间雾霾治理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理论研究发现,渐进递增的动态环境规制适应了经济增长路径上经济结构特征的内在变化,避免了由于环境规制造成生产投入要素的大幅度波动,保持了均衡投资额和能源消费量的平稳增长,提高了鞍点路径上消费增长的平滑性,实现了鞍点路径上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同时,企业逐渐加大治污投入,雾霾治理的效果开始呈现,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存在着倒U型关系的主要影响机制。实证研究支持了动态环境规制政策是经济发展与雾霾污染关系的内在影响机制的论述。此外,实证研究还发现,全国雾霾污染持续蔓延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各地区之间的雾霾污染程度具有显著的空间滞后效应,并且空间溢出效应突破了相邻地区的区域限制,这意味着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现象比较突出。值得肯定的是,三大经济区域雾霾治理效果初步显现,这对于坚定政府污染防治的战略定力和制定新一轮的环保税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政府应进一步强化雾霾治理的战略定力,一方面要不断加大环境规制政策执行力度,通过提高环保税额,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推动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关注污染产业的跨区域转移问题,协调好产业转移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环境产业兴起与我国的政策选择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讨论“环境产业”的概念,概述了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环境产业发展的特征及与经济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发展中国环境产业的有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欧盟为实现2050年“零碳欧洲”的目标制定了详尽的能源与气候相关政策,文章通过对欧盟及英国能源与气候领域实现碳中和相关政策的梳理,总结出其主要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欧盟能源与气候政策特点包括:(1)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将欧盟整体减排目标按照公平原则分配给各成员国,各成员国制定并调整各自目标确保整体目标的实现;(2)制定详尽的电力、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部门转型规划,重视风光、氢能等新能源技术的应用,设定煤电转型、核能发展、能效提升、碳捕集、电气化、建筑改造等具体发展目标,并突出能源安全在转型规划中的重要性;(3)设立完善与成熟的碳市场制度与公正转型机制支持转型目标的实现,并通过技术对话与气候融资助力发展中国家的减排。中国在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应首先研究制定全国碳达峰与碳中和实现路径,在此基础上统筹制定各省份公平公正的转型方案,并细化各部门的达峰中和方案,加强关键技术的示范与研发。同时,应注重保障制度的建设,发展与完善碳市场制度、绿色金融体系与公正转型机制,兼顾能源系统转型中的社会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9.
完善能源治理模式,是推动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之处,也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能源问题而言,治理模式的不同,本质上是科层、市场、社区三种机制对能源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力不同。本文旨在总结改革开放时期中国能源治理模式的特征,以及中国完善能源治理模式的方向。研究发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能源的特征是以粗放的供给满足过快增长的需求,其背后的治理模式的特点是市场机制主导,科层和社区机制的作用甚微。这种模式必然是无法延续的,中国能源革命的目标应该是以科学的供给满足合理的需求,这要求结束原有的过分依赖市场机制的治理模式,充分发挥科层机制和社区机制的作用。具体而言,应将控制能源需求总量列为国家战略和政府工作目标,倡导节约文化,压制奢侈性消费、重复投资和高能耗产品出口,在此基础上,明确限制能源生产的总量,大力调整能源供给的结构。  相似文献   

20.
河长制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探索河长制治理系统机理是发展中国特色水资源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基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构建河长制治理系统分析框架,并利用2011—2020年江西省、安徽省、福建省、云南省4个省份的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水资源与河长制相关数据,实证分析了政策工具、水利工程对水资源系统治理效果的影响,研究发现:(1)河长制具有一定的水资源系统治理效果。系统治理效果是借助政策工具与水利工程“软”“硬”两类治理工具,通过间接改变水资源用户取/用/排水行为的方式,或直接改变水资源系统状态的方式来共同实现的。(2)政策工具之和会促使所有水资源用户产生节约用水行为,强制型政策工具会促使农户选择节约型灌溉行为,混合型政策工具则会促使企业选择产业结构升级型排污行为。(3)混合型政策工具会扩大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4)自愿型政策工具只有在水资源系统所受外界压力较小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公众参与治理的方式发挥系统治理效果。(5)水利工程建设规模与系统治理效果呈现倒“U”形关系,只有当水利工程建设规模处于适度范围内时,水利工程才具有提升系统治理效果的作用。随着水利技术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