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5955篇
  免费   1065篇
  国内免费   2112篇
安全科学   2384篇
废物处理   179篇
环保管理   2288篇
综合类   8274篇
基础理论   1712篇
环境理论   12篇
污染及防治   915篇
评价与监测   891篇
社会与环境   1462篇
灾害及防治   1015篇
  2024年   39篇
  2023年   161篇
  2022年   325篇
  2021年   448篇
  2020年   434篇
  2019年   377篇
  2018年   337篇
  2017年   458篇
  2016年   549篇
  2015年   602篇
  2014年   646篇
  2013年   841篇
  2012年   1053篇
  2011年   1188篇
  2010年   873篇
  2009年   874篇
  2008年   707篇
  2007年   1082篇
  2006年   1107篇
  2005年   890篇
  2004年   739篇
  2003年   844篇
  2002年   682篇
  2001年   577篇
  2000年   525篇
  1999年   518篇
  1998年   393篇
  1997年   307篇
  1996年   262篇
  1995年   235篇
  1994年   236篇
  1993年   195篇
  1992年   154篇
  1991年   117篇
  1990年   81篇
  1989年   47篇
  1988年   42篇
  1987年   19篇
  1986年   20篇
  1985年   29篇
  1984年   14篇
  1983年   17篇
  1982年   12篇
  1981年   11篇
  1980年   8篇
  1979年   11篇
  1977年   11篇
  1974年   5篇
  1973年   9篇
  1971年   6篇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901.
采用共混热解法制备系列Ce-Sn-W-Ox复合氧化物,用于NH3选择性催化还原NO。通过正交实验优化CeSn-W-Ox配方,采用环境扫描电镜(ESEM)、X-射线衍射仪(XRD)等表征分析催化剂的微观形貌和固相结构,确立Ce-Sn-WOx最佳配比及结构形貌。结果表明,以粒度为5~8 mm的堇青石瓷片担载分散Ce-Sn-W-Ox,进行NH3-SCR脱除NO,当Ce/Sn/W元素摩尔比为1∶0.8∶0.6时,Ce Sn0.8W0.6Ox/堇青石NH3-SCR脱除NO效果最好。当空速为7 200 h-1,催化剂在252~426℃内脱除NO效率均大于94%。重点考察了反应空速(GHSV)、水蒸气(H2O)、SO2等对Ce Sn0.8W0.6Ox/堇青石NH3-SCR脱除NO活性的影响。研究表明,空速低于10 000 h-1时,催化剂脱硝活性受空速影响小;单独通入5%H2O对催化剂脱硝活性基本没有影响;单独通入429 mg/m3SO2导致催化剂活性略有降低;同时通入429 mg/m3SO2和5%H2O,催化剂脱硝活性下降至85.33%,除去SO2和H2O后,催化剂活性又能明显回升。  相似文献   
902.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及限制排污总量研究是制定区域水污染控制规划的基础。依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结合江苏省太湖流域现状水质和污染概况,针对河网区和湖库区分别采用一维、二维非稳态模型,计算江苏省太湖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在此基础上,引入最大污染物入河量,核定50%、75%和90%水文保证率下的最大污染物入河量分别为2015年、2020年和2030年限排总量。结果表明:(1)CODMn和氨氮纳污能力分别为284 803 t/a和22 448 t/a;(2)2015年CODMn和氨氮限排总量分别为221 867 t/a和20 520 t/a,2020年和2030年限排总量递减,均小于纳污能力;(3)CODMn和氨氮入河量削减率分别为21.8%和46.3%,与水质超标率相差均在25%以内,基本相符。江苏省太湖流域纳污能力、限排总量、污染物入河量削减率和水质超标率之间关系合理,计算结果合理。研究成果为太湖流域水环境控制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903.
为探讨Cu2+、p H和流速对固定化斜生栅藻去除畜禽废水中NH+4-N、TP效果的影响,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实际污水处理过程,并采用正交实验方案对结果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低质量浓度Cu2+(0~0.05 mg/L)改善藻的净化效果,高质量浓度Cu2+(0.50~5.00 mg/L)抑制藻的净化效果;在p H较高的条件下(p H=9),固定化斜生栅藻的净化效果明显提高;流速对结果没有明显影响。通过正交实验,得出固定化斜生栅藻去除畜禽废水中NH+4-N、TP的优化条件如下:Cu2+质量浓度为0.05 mg/L,p H为9,流速为0.3 m/s。此时NH+4-N去除率为96.11%,TP去除率为97.53%。  相似文献   
904.
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燃煤火电企业的依法治企自觉性不断提高,但由于不同的环保管理文件对超标处罚依据和处罚手段不同,造成政府对企业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与困惑。结合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对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考核时间间隔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05.
针对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及评价重点进行了探讨性的研究。提出了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应以早期介入和避让措施优先为基本原则;对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进行了识别,并提出风电场选址的环境可行性分析是风电场环评的重中之重;风电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风机噪声、光影影响也是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并创造性的提出风机噪声光影联合防护区的概念,以期对风电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理论及技术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906.
针对某台600 MW亚临界参数汽轮机低压转子的末三级叶片(2Cr12NiMo1W1V钢)出汽侧裂纹进行了宏观形貌观察、化学成分分析、金相组织分析、室温冲击韧性试验、硬度试验,并对断口进行了扫描电镜及能谱分析。结果表明:此次开裂的低压转子叶片,是由于其化学成分Mo元素含量低于标准要求,导致材料的KISCC降低,以及硬度偏低造成裂纹扩展所需的外界启动应力降低,进而在运行过程中拉应力和湿蒸汽的氧化腐蚀共同作用下,发生了应力腐蚀开裂。  相似文献   
907.
采用截留分子量为30000的聚醚砜超滤膜进行膜过滤试验,研究有机物的特性,如亲疏水性以及相对分子质量对超滤膜通量的影响.试验结果表明,过滤亲水性组分时膜通量明显高于过滤疏水性组分.对2种不同水源的试验表明,尽管有机物含量相同,但由于亲疏水性的比例不同,造成的膜通量下降不同.疏水性越大的原水,其膜通量下降也越大.因此,疏水性组分是造成通量下降的主要因素.试验还表明,相对分子质量较大的有机物并非通量下降的主要因素,有机物的分散性可能是影响通量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908.
从三峡库区次级河流大宁河、小江、汤溪河及梅溪河139m回水区中段采集水样,经实验室培养后,用丙酮萃取分光光度法和Aquafluor藻细胞活体分析法测定Chla浓度.通过对Chla萃取值(y)和活体值(x)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其回归方程为y=4.15x 2.48,t检验显示回归方程具有线性.在库区次级河流139m回水区富营养化监测中,Chla模拟值与萃取值基本吻合,相对误差<±7%,故可以采用Chla模拟值对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进行评价.  相似文献   
909.
屋顶形状对街道峡谷内污染物扩散的影响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采用Spalart-Allmaras湍流模型,通过求解二维连续性方程,Navier-Stokes方程及污染物输运方程,模拟了具有不同屋顶形状的街道峡谷的流场及交通污染物浓度场.计算结果与风洞试验结果总体趋势一致.由于屋顶形状的不同,峡谷内的流场会形成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的旋涡,从而影响建筑物迎风面与背风面污染物浓度分布.在各种屋顶形状的街道峡谷中,壁面污染物浓度的相对大小与其附近的速度分布有直接关系.通过对街道峡谷建筑屋顶高度处垂直方向污染物通量的计算和比较,说明了不同屋顶形状的街道峡谷平均流扩散和湍流扩散的强弱,污染物湍流扩散通量值有可能为正或为负;同时,峡谷内剩余污染物浓度的大小表明了屋顶形状对污染物扩散出街道峡谷难易的影响.   相似文献   
910.
京西门头沟区自然植被滞尘能力及效益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利用2006年夏季实地测量的植物叶片滞尘数值,得出常绿乔木、落叶阔叶乔木、灌木以及草地4种不同植物类型的平均滞尘能力,再将其与用遥感方法估算出的叶面积指数以及植被统计数据相结合,评估了门头沟区自然植被总体的滞尘能力、滞尘量与滞尘效益.结果表明: 自然植被具有明显的滞尘功能,门头沟区自然植被的年滞尘量为39.47×104 t,由此带来的滞尘效益价值为67.10×106元;灌木林和落叶阔叶林2种植被类型,是研究区自然植被滞尘能力和年滞尘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常绿乔木的滞尘时间长于其他任何植物种类,其年滞尘量与滞尘能力所占比例有所增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