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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大幅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现决定在《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继续开展试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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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有关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性行业组织及单位、中央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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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0,(6)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公安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中"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的任务要求,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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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3,6(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商务厅(委、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再制造试点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的要求,支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使用,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扩大再制造产品市场份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决定组织开展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工作.为规范推进有关工作,特制定《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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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2,(1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气象局、林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针对我国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重大科技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气象局、林草局编制了《“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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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要求,深入实施《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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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8,(8)
正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函[2018]6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组织对有关地区及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议。经研究,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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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6,(6):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各第二批再制造试点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推进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2013年,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再制造试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28家基础较好的单位,探索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为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试点期为3年,目前已经到期。为总结试点经验,根据《关于确定第二批再制造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506号)的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二批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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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0,(2):25-25
2020年1月18日,在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应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申请,在北京组织有关专家召开“有机类危废热解固体产物利用环节豁免可行性”讨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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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6,(8)
<正>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联合发布的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发布的第三版危险废物名录。修改后的名录更加符合我国行业现状需要,方便企业和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废物原料中夹杂危险废物的鉴别,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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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0,(1):4-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并于2019年9月征求了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部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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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2,(5):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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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4,(5):2-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委:
为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和《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及《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111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决定继续开展第四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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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2,(6):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为畅通和优化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经各地报送和专家组评估,现确定6家开展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企业(名单及申报回收目标见附件),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组织企业参照专家评估意见,围绕工作思路、具体可达的任务目标、推进实施中的重点项目等,继续完善目标责任制行动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技术支撑、信息服务,做好目标责任制行动工作,优化废旧家电回收平台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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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20,(3)
正日前,天津自贸区机场片区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机场片区规范和指导企业适用保税维修再制造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对天津市保税维修再制造政策进行有益补充,保障企业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地开展有关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意见》不仅支持有意开展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的中外企业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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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08,1(7):21-21
2008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在济南召开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现场经验交流会。这次会议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523号)制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确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后,应各省区市试点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各试点企业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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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城市”建设有利于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结合阳江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工作,通过收集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文件及统计数据,对阳江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不同环节管理现状进行分析。结果表明,由于固体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因素不完善,加上受产业结构影响,导致阳江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大,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尚未构建,部分种类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区域联动有待强化。针对主要问题,从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推行工业绿色生产、完善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等环境管理方面,提出“无废城市”新理念下固体废物管理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