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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环境污染纠纷是指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主体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等问题的意见或者见解不一致而发生的争执。环境污染纠纷发生后,受害方的当事人往往要积极地寻求处理的途径和方式,以求得自己受到环境污染侵害的权益得到补偿。正确选择和确定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方式,对于降低处理成本、提高维权效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法》第41条概括地规定了两种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途径:一是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有关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仅就前者陈述浅见:1.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的概念和特征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据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环境污染纠纷进行处理的活动。环境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有如下特点:1.1行政处理程序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环境保护法》第41条2款明确的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第2款、...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提高,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正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损害赔偿纠纷,如何正确处理和解决好这类纠纷已成为普遍关心的问题。大量实践表明,通过行政机关处理这类纠纷是一条便捷有效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由此可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程序是一种法定程序,这一程序因当事人的请求而启动,只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  相似文献   

3.
《环境》1995,(10)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33条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 ,随着人们环境意识的提高和环境事故的增加 ,环境纠纷急剧上升 ,逐渐成为全社会的热点和焦点 ,处理环境纠纷已经成为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环境纠纷包括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纠纷和生态破坏导致的纠纷。1基层环境污染纠纷存在的问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赔偿金额的纠纷 ,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 ,由环境保护部门行政调解。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抚顺市顺城区和东洲区1995~1999年度环境信访统计表中的无一赔偿案例调解成功。这是因为一方面环保法规、条例没有详尽的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规…  相似文献   

5.
浅谈保险制度在环境保护中的应用汪咫(江苏省昆山市环保局昆山市215300)曾瑜华(江苏省昆山市土地局)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为了保证消除污染和对污染受害人赔偿,《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了对污染事故的处理实行无过...  相似文献   

6.
(一)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的程序污染纠纷调处工作程序,是保证调处及时、正确、合法的操作规程和有力保证,也是政府部门必须遵守的法定制度、步骤和方法,必须严格执行。根据《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各地摸索的调处经验,笔者认为,调处环境污染纠纷应包括: 一、请求受理请求和受理是调处污染纠纷的第一步,其途径是,首先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致害方、  相似文献   

7.
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未对“环境污染”一词给予明确的定义。通过一起案例,从法理上分析“环境污染”并给予定义,并从民法上的相邻关系出发分析研究目前国家环境法律没有明确认定的环境污染案件的民事责任调处原则,以指导一般污染纠纷的调处工作。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宣传的日益广泛和深入,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污染受害请找环保”已成为人们的日常用语,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这就形成了环境污染纠纷的上升趋势,研究污染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成为摆在我们环境管理部门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从我的实践经验看,污染纠纷可归纳为以下6种情况:①建筑配置不合理。  相似文献   

9.
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渡,这种新的形势,对我们过去制定的环境管理政策和制度需要重新审视,发现其不足,进行调整和充实,赋予新的内涵,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此,本文仅就“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环境管理政策进行讨论,并提出调整的建议.70年代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这一原则分清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使那些不顾环境容量,为追求局部或自身的利益,而肆意污染和破坏环境,并把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推给社会的企业受到了强有力的经济约束,同时也解决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问题.我国借鉴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10.
鲍学杰 《山东环境》2001,(4):44-44,39
本刊 2 0 0 1年第 1期和第 3期发表了本人撰写的《论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一文。根据一些新的情况 ,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再论述。同时 ,该文也言尤未尽 ,故撰写此文 ,与同仁商榷。旨在对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讨论 ,以促进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有利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1 环境民事纠纷行政处理的范围应扩大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环境民事纠纷的范围界定为“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笔者认为 ,这一界定是不科学的。因为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是两个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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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环境诉讼的影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将现行的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立案审查制下法院要对诉讼要件进行实质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受理.立案登记制下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后即可立案.立案登记制有助于解决环境案件“立案难”问题,对行政诉讼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将产生积极影响.改为立案登记制后,环境案件数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对此人民法院和环保部门应当早作部署.立案登记制对环境案件当事人可能带来起诉不足的风险,应避免盲目起诉.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12.
金焱 《沿海环境》2002,(2):18-19
2001年9月,浙江省建德市中级人民法 院公开审理的一起案件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407名小学生集体起诉该市一家企业污染环境,对他们造成损害,并要求赔偿。 小学生集体起诉污染企业,这个在我国并不多见的事物在某种程度上展示了公众的环境意识。几乎同时公布的一项公众环境意识调查显示,我国公众对环保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预期。对于“谁在保护环境方面起最重要的作用”这一问题,48%的受访者认为是公民个人。 环保人士沈孝辉认为:在我国,目前环保还主要是一种政府行为。但他同时也说,“推动中国的环保事业,必须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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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境污染和由此引起的环境侵权与维权纠纷,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侵权责任法》已由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确立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是排污单位的紧箍咒,是污染受害人的护身符,同时也是环保部门调处污染纠纷的新法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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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过错责任原则下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免除中山大学法律系李挚萍企业是产生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各国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都不约而同地在立法上加重企业的环境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被广泛运用于追究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之中,这是一项特殊的归责原则,其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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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投诉是单位和个人环境维权的一种法定形式和参与体现,其“控告”类投诉属于法律范畴的环境纠纷,可按环境行政调解处理。环境行政调解是环保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事人请求处理污染纠纷的职能行为。环境行政调解无固定程序和时效要求,也无法律强制性质,因此在当前法律、法规有待健全、群众维权意识有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环境行政调解的效能,对处理当前大量环境污染投诉的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迟莉 《山东环境》2000,(7):42-42
近几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随之而来的环境信访案件呈加速上升趋势,给各级环保部门增加了很大的工作压力,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已是当前环保部门急需破解的重大课题。环境监测作为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工具,对污染纠纷原因、危害程度和责任仲裁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7.
基层环保行政部门在处理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纠纷时,常常因处理决定有方式不同,导致环保部门可能成为被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被告。环保部门是否应成为被告,应结合就其对污染纠纷所作出的具体处理决定来分析。  相似文献   

18.
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排污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往往会给周围环境以及他人人身、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因此,排污企业常常需要支付巨额资金赔偿受害人。而如此巨大的赔偿金和治理费用对企业来说往往是难以承受的,于是环境责任保险应运而生。环境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它要求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按一定的保险费率向保险机构交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应承担损害赔偿和治理责任时,就由保险公司代为支付法定数额的保险金。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重大环境责任保险对企业主要有三点意义…  相似文献   

19.
谈建立我国环境与自然资源损害评价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中  陈红枫 《环境保护》2007,(3B):22-25
近年来我国污染事件频发,同时由于法律和制度缺陷,不仅直接受害人索赔困难,污染事件造成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及其服务的损失更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使社会蒙受极大损失。“两会”期间,环境问题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污染事件环境损害评价存在的问题,对比美国、加拿大和俄罗斯关于污染事件的环境与自然资源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逐步建立我国环境与自然资源损害评价制度的建议,以促进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又快又好的发展。[编者按]  相似文献   

20.
世昕 《沿海环境》2002,(5):23-23
最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就一起重大跨省环境污染案作出判决:山东省临沭县两家造纸和化工企业应停止对江苏境内的污染侵害,并赔偿江苏省东海和赣榆两县97户农民污染损失560余万元。其实,多年来,我国发生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跨省环境污染纠纷,在省内,也时有跨地市、跨县区、跨乡镇、跨村组以至邻里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发生。为什么会不断发生跨界纠纷呢?事实表明,部分排污企业和少数地方政府难咎其责,或是无意或是有意,正是这种客观存在的以邻为壑的排污行为,才屡屡造成上下游之间、上下风向之间的跨界环境纠纷。这类纠纷常常在跨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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