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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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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及其1985年修正案,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同时对我国生效。关于附则Ⅱ的执行,根据交通部“关于执行《73/78防污公约》的通知”的精神和该公约的有关规定,现在执行的具体管理是:《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  相似文献   

2.
防污公约的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1987年4月6日生效。 在贯彻该附则时,问题较多的是第7条——接收设备和卸货设施。 这一条款规定,各缔约国政府应向港口、装卸站或修理港提供足够的设备,接收船上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和混合物;从船上排放到接收设备管系中的有毒液体物质不得倒流回船上;各缔约国政府应将其接收设备以及设施不足情况通知国际海事组织。  相似文献   

3.
73/78国际防止海洋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1987年4月6日起对各缔约国(包括我国)开始生效。附则Ⅱ第七条第一款(a)规定,货物装卸港、站应有足够的设备来接收船舶由於执行本附则而留待处理的含有毒物质的残余物和混合物,并不使船舶发生不当延迟。  相似文献   

4.
本文系联邦德国汉堡环境保护局K·HOCHREITER先生于1987年5月,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IMO)有关实施MARPOL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讨论会上,对“散装液体有毒物质的岸上接收设施”这一专题所撰写的论文。文章就建立岸上接收设施、处理地点选择、规划及处理方法:废水处理的法律、合同、认证、收费等作了介绍。 MARPOL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已于1987年4月6日对我国生效。本文可供有关部门和同志参考。  相似文献   

5.
中国港口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形势与任务分析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在简述了中国散装液体化学品船舶运输、港口装卸和储存现状的基础上,从8个方面分析了中国港口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形势与任务;提出新世纪所面临的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工作的框架。  相似文献   

6.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22届会议,于1985年12月2至6日,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召开。45个国家和联合国海洋学委员会派了代表,3个政府间组织和15个非政府间组织派了观察员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在上次会议商议“73/78防污染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此外,“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的程序和安排标准”,以及“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等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7.
中国港口散化贮运与环境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又明 《交通环保》2000,21(5):12-16,25
在简述了中国港口散装液体危险品贮运发展的基础上,指出了防止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污染的重要性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21届会议,于1985年4月22日至5月1日,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召开。48个国家和联合国开发署派了代表、3个政府间组织和13个非政府组织派了观察员出席了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73/78防污染公约的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的程序和安排标准,以及修订“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IBC)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BCH),以使在今年12月初召开的22届环保会上正式接受这些修订文本。海上环境保护的地区性合作问题,在4月29日至5月3日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环保司)和联合国环境署联席会议上作了专题讨论。现将环保会议概要介绍于下:  相似文献   

9.
国际海事组织制订并通过的《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MARPOL73/78)的两个强制性附则,附则工防止油污染规则已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已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在其他任选附则Ⅲ、Ⅳ、Ⅴ、尚未生效之际,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制订了长期(至1994年)和近期(1988—1989年)的工作计划。主要是使已生效的公约进一步完善和便于实施,并在以后七年中促使尚未生效的附则生效。  相似文献   

10.
一、液体化学品危害性 评价及污染分类的意义 “经1978年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包括了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比较全面、系统的内容。其附则Ⅱ“控制散装有害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属于强制性规则,1987年4月6日生效,同时对我国生效。  相似文献   

11.
国外动态     
·美环保局限制12种有毒物质的陆地处置·据报道,美环保局对12种有毒物质提出了限制其陆地处置的规定。该規定于1987年7月起生效。被限制的12种有毒物质主要是含有氰化物、金属、多氯联苯的液体有毒废物,腐蚀性废物,以及含有卤代有机化合物的液体和固体废弃物等。此外,环保局目前正在制订HOCs和PCBs化合物的焚烧标准。由于现在缺少焚烧装置,估计该标准的实施至少要2年以后。据环保局官员估计,新规定将限制10万升液体有毒废  相似文献   

12.
一、引言 73/78防污公约(MARPOL73/78)附则Ⅱ于1987年4月6日开始实施。任何装有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必须备有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批准的程序和布置手册,是公约附则Ⅱ的要求之一。本文评述了该手册的标准格式,讨论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货舱清舱试验及其试验成果的应用。 二、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规定 经国际海事组织于1985年修正过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附则Ⅱ,由控制船舶作业过程中排放散  相似文献   

13.
MARPOL73/78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制定于1973年11月2日,在1978年国际防污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仍保持附则Ⅱ全文不变。附则Ⅱ是一个涉及面广,有毒液体物质繁多,防污技术要求和管理都相当复杂的附则,曾几度推迟生效。其原因之一是附则Ⅱ要求过于复杂,使船员负担过重,致使船员不愿意执行。二是过于依靠港口接收设备。而由于散装有毒液物质种类繁多,港口接收设备技术复杂,投资大,使用效率低,港方不愿意建  相似文献   

14.
散装有毒化学品液体污染的控制与处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交通环保》1995,16(3):18-21
散装有毒化学品液体污染的控制与处置1.散装有毒液体的分类及其造成污染的原因散装有毒液体的分类是根据国际航运业所统计的化学品种类,按其对生物的致死浓度和其它因素进行分类。MARPOL73/78附财Ⅱ中列出的散装有毒化学品近600种,分为A、B、C、D四...  相似文献   

15.
国际散装化学品分委员会于1982年12月6日~10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第11次会议,来自26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的1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国第一次从国内派遣专家出席了大会。会议共讨论了15项议题,包括国际散装化学品船舶和液化气体船舶结构与设备规则、MARPOL 1973年公约和1978年议定书对散装化学品船的要求、有毒液体物品的危险性评价、有毒液体货物的排放规则等等。 散装化学品分委员会是海安会下属的一个机构,在业务上与海上环保会也有关系。目前,经该分委员会制订的规则主要有五个:①“散装化学品船舶结构和设备规则”(简称“散化  相似文献   

16.
李雪松 《交通环保》2000,21(1):38-41
国际海事组织目前正在对《MARPOL73/78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液体有毒物质污染规则作重大修改,内容包手胡毒液体物质和化学品,这很可能对主管机关、船公司和化工界造成严重的冲击。  相似文献   

17.
MARPOL73/78附则Ⅱ已于今年4月6日生效。按有关规定“散化船”应备一本附则Ⅱ的“程序和布置”手册。否则不能取得“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  相似文献   

18.
73/78国际防污公约附则Ⅱ已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各蹄约国政府对港口提供充分接受设备的必要性非常关注,我国尤其如此。 为了探讨各缔约国在贯彻执行附则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IMO组织于1987年5月13日至15日在伦敦专门召开了一次有毒液体物质接收设备研讨会。从本期起,本刊将陆续选载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部分论文资料,供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19.
王盛明 《交通环保》1995,16(5):29-30
本文概述了新加坡与防止船舶廷奶关的5个防污法规,1.《1991年防止油污规则》;2.《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3.《1991年污染事故报告规则》;4.《1991年污染物上设施规则》;5.《1991年减少污染的消油剂和设备规则》。  相似文献   

20.
本文概述了新加坡与防止船舶造成污染有关的5个防污法规:1.《1991年防止油污规则》,2.《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3.《1991年污染事故报告规则》;4.《1991年污染物接收设施规则》;5.《1991年减少污染的消油剂和设备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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