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近日,湖南省会同县一位乘客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其亲人要求为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但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究其原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被保险车辆上的人员均排除在受害人之外。这项规定也与充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权利的立法宗旨相背离。  相似文献   

2.
有车一族购买新车后,做的头等大事就是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因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最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因为投保人"酒驾"导致交强险事故发生,保险公  相似文献   

3.
《安全与健康》2009,(7):46-46
问我的朋友张某与受害人吴某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张某向吴某出具的欠条中注明了还款期限,我在该欠条上签字担保,承诺若张某逾期未还则由我支付。到期后张某未向吴某付款.吴某未向张某主张而直接诉至法院,要求我承担保证责任。请问:我会被判令承担保证责任吗?  相似文献   

4.
《安全与健康》2008,(3):13-13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交管部门针对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处置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出一项“省时、减负”的事故处理“限时服务”措施。 “限时服务”包括:营运车辆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交警部门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且不扣留车辆;营运车辆发生轻微伤人交通事故时,  相似文献   

5.
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6.
7月1日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通过对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定化,将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与其应承担的事故责任直接挂钩。办案民警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按照《规则》对交通过错行为的分类,直接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事故当事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违法行为后,可依《规则》预判自己可能承担的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7.
《江苏劳动保护》2009,(12):24-24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基金的来源包括: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  相似文献   

8.
一、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立法规定施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9.
《安全与健康》2007,(5):21-21,47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立法规定施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相似文献   

10.
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民事和刑事三种,交通事故责任亦然。对“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之说,笔者不能苟同。交通事故责任不同于行政、刑事责任,没有人提出异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1.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疑。会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就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主张,是大有学问的。  相似文献   

12.
《安全与健康》2007,(7):25-25
7月1日起,机动车车船税随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同缴纳,由人保、平安等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疑会导致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就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如何实现自己的主张,是大有学问的。法律意识较强的受害人会向律师提出咨询,答复通常是:肇事者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应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相似文献   

1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个抄送给保监会的文件中首次明确,今年7月1日以前的第三者责任险性质为商业保险,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发生后,各地法院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即是说,在旧商业三责险保单与交强险保单并存的这个时期,一旦被保险车辆出险,应分别执行各自合同约定的赔偿原则、赔偿标准,互不排斥。  相似文献   

15.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渐步入汽车时代,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纠纷也日渐增多。其中,车辆减值损失这个前所未闻的词汇,逐渐走入法律理论界和司法部门的视野。在我国,对于车辆减值损失,应否予以赔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尤其在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受害人受损车辆的减值损失应否赔偿存在极大争议。现以一典型案件的法院两审情况为例,[第一段]  相似文献   

16.
通勤事故工伤认定规定的“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事故伤害”的正确法律解释是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根据现实生活和具体情形,从有利于保障工伤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出发,“上下班途中”应界定为在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通勤事故类型或范围是车辆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交通事故、火车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贡任,判断应以公安等法定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司法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调查报告等对事故责任定性的证明材料为形式标准,以证明文书所载明的责任类型为实质标准。通勤行为违法是否影响工伤认定,应以《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与排除之规定为判断依据。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然而,我国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机制并不完善,“企业违法污染获利,环境损害大家埋单。”企业应承担的赔偿和恢复环境原状的责任往往得不到落实,污染受害人也不能及时获得补偿,这引发了许多的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8.
《安全与健康》2006,(4):34-37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9.
孙芹 《安全与健康》2006,(11):52-53
在执行公务时,“特权车”享有充分的特权。救护车、消防车和警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要打开警灯,拉响警报器,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标志线和行驶时速等限制。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所有车辆,不管是同方向还是反方向,此时都必须立即停车,有条件的还要尽量靠边停下,等特种车辆驶离一段距离后,其他车辆方可重新行驶。其他车辆如果不遵守该规定,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都要由这些车辆承担责任,还会被处以巨额罚款。  相似文献   

20.
许某系江苏省新沂市某合金厂农民工。2011年1月17日,许某在上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与一机动车相撞,当场被撞为重度颅脑外伤,经抢救无效于2011年2月18日死亡。事故发生后,新沂市交巡警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机动车负全部责任,许某无责任。机动车驾驶人逃逸,人员及车辆信息不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