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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16周岁未满 18周岁的男女劳动者。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作为劳动者未成年工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劳动安全的法律保护。同时 ,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 ,未成年工还应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五条做了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之外 ,1994年 12月 9日劳动部发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保护未成年工的规定。综合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 :▲矿山井下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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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5,(3)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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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女劳动者。作为劳动者 ,未成年工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劳动安全的法律保护。同时 ,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 ,未成年工还应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涵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指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特点对未成年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给予的特殊保护。如果未成年工是女性 ,则应同时受到女工的特殊保护。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依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是由未成年工本身的生理特点和身体结构所决定的。未成年工的身体正处于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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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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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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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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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最近,湖南省在进行岗位结构工资制要素的测评工作中,决定将劳动环境和劳动强度列为这项工资制度五大要素中的两大组成部分。 测评这两个要素的依据,是《高处作业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有毒作业分级》等国家标准。这项测评工作指定由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组织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结构工资的根据。湖南省将劳动环境和强度作为岗位结构工资的要素@吴官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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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时和未成年工有关问题的答复《劳动保护》编辑部:学习了《劳动法》,很受鼓舞,但仍然有几点疑问。一、《劳动法》第36条规定了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但第41条又允许“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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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宝法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1,21(5):45
生产工人长期接触水泥粉尘可引起水泥尘肺等职业病,为了解水泥行业粉尘危害的现状,我们对本市水泥行业进行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调查。1概况莱芜市共有水泥企业12家,年产水泥60万吨。本次调查检测企业12家,检测粉尘作业点129个,进行粉尘分级的岗位93个,调查粉尘作业人员1244人,占职工总数的65%。2调查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5817—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748—8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及LD84—1995《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的要求,测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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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贵刊1988年第8期刊登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一文中,第五、六、七、十条都提到国家规定的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请问国家规定的体力劳动强度怎样划分? 刘丹莹刘丹莹同志; 您提出的体力劳动强度及其怎样划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供参考。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的第三、四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中的第Ⅲ、Ⅳ级体力劳动强度。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局1983年发布,1984年12月1日实施。 体力劳动强度是指体力活动时施加于机体生理负荷的大小。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是将生理负荷从小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