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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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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基于CHME理论,通过构建双向可比的动态指数对我国2003-2010年的环境规制水平进行了测度研究,同时比较了几种主要的环境规制替代指标,研究表明:从横向看,命令型指数表明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效率与地区经济水平密切相关,激励政策是提高我国各地区环境规制水平的有效手段,而自愿性指数受企业生存环境影响明显,意识指数则地区差异明显且在样本期内未有缩小趋势。从纵向看,环境规制综合指数首先呈现出经济水平特征,即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具有较强的规制水平,而经济落后的地区规制水平也较弱,其次,地区产业结构和所处发展阶段不同都会导致规制水平有所差异。另外,通过变动率和变动强度两个指标进行了变量的替代效果分析,结果发现人均收入表示的规制强度与本文的测算结果最为近似,而采用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效果则最差。最后提出我国应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完善和加强激励型政策的实施,同时相机选择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执行方式。  相似文献   

2.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困扰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面临着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并重的转型困境。在这一转型背景下,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地方政府自身的环境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每一种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激励或制约。本文通过对官员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分析,环境治理合作的群集型网络和松散型网络的探讨,以及对邻避抗争与公民参与的分析,提出地方政府自身环境治理行为的选择受到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影响;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彼此权衡合作风险与收益结果的制约;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地方政府与民众环境风险信息沟通情况和协商缓解机制建立与否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需要在构建与地方官员治理动机相兼容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间高度集群型协作契约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民众对地方环保政策的参与机制和邻避冲突的缓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3.
当前,我国环境的根本问题是由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引起的,而这一发展模式的根源在于"中国式央地分权"下的政府行为。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分权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放权的同时,仍然保持政治上的集权控制,上级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提拔地方官员,即"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特性。中国式分权下,我国的环境治理体制依据行政区域的划分来设置管理权限,按照政府层级的构成进行垂直式领导,即中央政府统一制定环境政策,地方政府负责各辖区内环境政策的执行。在全国范围内,央地两级政府的关系表现为动态的重复博弈。针对我国现行环境规制执行策略,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基于央地分权的视角,将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两大主体同时纳入分析框架。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参与主体的行为演化特征和行为演化稳定策略,在模型求解的基础上,利用MATLAB仿真工具,分析不同情形下参与主体演化稳定策略的走向及其收敛趋势。研究发现,央地两级政府在环境规制策略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力度、成本、收益和损失以及中央政府监管力度、成本和处罚力度等因素的大小。因此,针对地方政府环境策略激励设计,应重点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引入市场机制,并通过环保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降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成本;中央政府应通过调节政绩考核体系中的经济发展指标和环境指标的权重系数来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以降低中央政府监管成本,制定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提高监管效率;以期推动我国环境规制策略的高效执行,促进环境绩效向经济绩效的良性转换,实现双重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地探寻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与经济持续、稳定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虽然政府制定了相关的环境治理政策,但我国环境治理整体效果仍然欠佳。自从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较高经济效益,会放松对环境管理,导致环境治理高投入低成效。同时,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政府在制定相关环境治理政策时带有区域性特点,迫使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迁移至环境规制相对薄弱的地区,由此产生污染迁移的现象。基于此,对2003—2017年30个省区市(港澳台和西藏除外)环境污染总指数的空间溢出效应进行探讨,构建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研究环境规制、省际产业转移对污染迁移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环境规制总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环境规制强度增加,环境污染总指数会降低,从而引起污染向相邻省份转移,造成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总指数上升。②省际产业转移整体上对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直接效应且存在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当某省的产业转移到相邻省份时,会缓解本省环境污染,却加重相邻省份的环境污染程度。这就需要中央政府加强对于各省区市的环境管控,统筹各区域的联防联治机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本省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治理能力,还要考虑入驻企业自身污染排放处理能力,并将污染排放指数纳入筛选条件。同时,产业转移承接省份要引入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团队等,运用技术溢出效应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5.
环境问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消费所引致的环境绩效恶化问题已成为能源环境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针对已有研究基于非期望产出角度探讨环境规制对环境绩效异质性效应的不足,本文利用SBM-DDF-SML测度了中国30个省份2004—2015年的环境效率与环境全要素生产率,并进行来源和成分分解。利用面板门槛模型深入研究环境规制工具对环境绩效影响的异质性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中国各省份环境效率普遍较低,且区域间差异显著;污染物过度排放和能源过度利用是导致环境无效率的主要原因。(2)尽管环境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增长,但并未实现绿色可持续增长,西部地区尤为显著;技术进步是推动生产率增长的主要来源。(3)就环境规制的作用效果来看,环境规制与环境绩效存在非线性关系,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和规制强度的高低对环境绩效产生异质性效应,人均GDP、技术创新、FDI、结构因素对环境绩效均有不同程度影响,其中人均GDP、K/L和FDI的影响最为显著。依据以上结论,本文认为各地区应加大环境治理投资力度,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能源效率,减少污染排放,进一步发挥技术进步对环境绩效的推动作用。构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保证环境治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慎设计和制定环境规制工具,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政策体系,环境治理的关键不是"哪一种规制工具效果最好",而是"哪一组规制组合效果最优"。政府应该结合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工具的特点,选择最优的环境规制组合,建立长期有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这一点对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环境绩效尤其重要。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环境规制政策由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状况。由于区域环境污染具有跨界性,在环境规制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根据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博弈呈现出的长期性和动态性,基于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演化过程。建立了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了未引入约束机制和约束机制下的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策略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演化规律和演化稳定策略。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策略不会受到政府间外部效应的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成本、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不执行环境规制行为的处罚力度、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地方政府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削减量以及不执行环境规制的污染排放增加量,是影响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决策的重要因素。在未引入约束机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权衡环境规制收益和环境规制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正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增加;当环境规制净收益为负时,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的地方政府数量会逐渐降低。缺乏约束的地方政府很可能陷入环境规制决策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机制的引入可以引导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决策向"帕累托改进"的方向演化,通过降低环境规制成本、加大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处罚力度以及提高政绩考核体系中环境质量指标的权重系数,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高效执行。  相似文献   

7.
本文构建了多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动态一般均衡模型,进行了政府环境规制下的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研究与公众参与外部性的分析,模拟结果显示,企业内生治理动机、社会福利等不同目标下对应的最优环境税率存在明显差异。随着政府环境税率的不断上升,企业环境技术研发投入会先上升后下降,当环境研发投入水平达到最大时,政府所征收的环境税完全激发了企业的内生治理动机。在环境税率提高的初期,研发引致的环境技术进步使得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得以提高,经济产出不断增加,社会福利水平得到增进。当环境税率上升到一定数值之后,环境税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效应高于环境负外部性的改善效应,对于经济而言,环境税成为扭曲性税收,并会降低社会福利水平。因此,应在保证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增进的同时有效激励企业内在治理动机,将环境税率设定在适当水平。本文还模拟了政府与公众参与的组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与仅考虑政府环境规制政策的情形相对比,政府征收环境税和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同作用可以使得社会福利提高,充分表明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存在着正外部性。环境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政府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改善环境治理状况。环境组织的参与还能够使得环境税所带来的环境治理改善和生产效率提高的双重红利逐渐释放。因此,在发挥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环境社会组织和公众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是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公众福利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化推进,各国开始不断消减贸易壁垒,环境规制程度跟着提升,各级地方政府作为环境规制相关政策执行者,国家的环境治理直接受到其环境规制策略影响。论文围绕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失灵问题,采用变截距GLS方法和Hansen提出的"门槛回归"模型,并利用我国29个省级单位2000-2013年面板数据,将地方政府竞争作为门槛变量,分析在不同门槛值下地方政府竞争、区域开放对工业环境规制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财政收支分权和贸易政策对这种影响是否存在积极或恶化作用,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实现环境有效规制。研究表明:在样本期间内,财政收入分权度较低、财政支出分权度较高、贸易开放度高、金融开放度高和制度环境不完善的地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的促进作用更加凸显。全国和东部地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呈边际递减的促进作用,中部地区表现出地方政府竞争对工业环境规制非单调性,西部地区存在对工业环境规制呈边际递减的抑制作用。总之,样本期间内地方政府竞争程度有助于全国和东部地区环境进行有效规制,中部地区跨越门槛值后环境规制失灵,西部地区则存在较严重环境规制失灵问题。为了规避环境规制失灵,我们应提高外商投资的进入环境门槛,地方政府在治理环境时,应削减对自己地区的行政垄断,推动各级地方政府跨区域环境保护合作,并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来承担环境规制的财政支出责任,不断降低地方政府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规制失灵。  相似文献   

9.
鉴于"经济分权,政治集权"的管理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执行环境规制过程中与中央政府目标不一致这一现象,本文考虑了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选择策略的影响;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构建了相邻地方政府竞争视角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探讨了博弈双方的演化规律及行为特征;进一步结合理论分析,选取数值对奖励力度、惩罚力度、相邻地方政府投资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效应系数及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博弈主体实现稳定演化策略的作用机制进行仿真,并对博弈双方实现演化稳定策略的动态轨迹进行分析,研究影响因素如何促进博弈主体实现博弈均衡。研究表明:(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意愿对各影响因素的敏感性存在较大差异,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执行意愿对奖励力度、相邻地方政府竞争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更为敏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惩罚力度均有较强的敏感性。(2)奖励力度、惩罚力度和相邻地方政府不同投资行为产生的正、负外部效应系数对实现环境规制理想局面的影响均存在门槛效应,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当相邻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正负外部效应低于阈值或奖励力度、惩罚力度超过阈值时,有利于促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实现(执行,不监管)的理想局面。相对于投资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效应,有效控制投资环境保护行为的正外部效应更易于促进地方政府选择执行环境规制策略。中央政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应充分运用相邻地方政府竞争机制和奖励机制对环境规制博弈双方的影响差异,制定有效措施激励地方政府积极执行环境规制。  相似文献   

10.
将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困境归咎于政府部门环境规制行为的缺失,无法解释当前环保高压下环境污染问题为何依然频发。本文将隐性经济纳入分析框架,构建了基于连续时间的地方政府与企业污染治理微分博弈模型,研究我国环境治理困境。考虑非产能预估和产能预估两种情形下的博弈主体的效用差异,得到了地方政府、污染企业各自的反馈均衡策略,研究发现:忽略隐性经济的存在,会高估政府环境规制实际作用效果;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和对污染企业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虽然能够减少官方经济活动造成的污染,但是却会加大隐性经济生产规模,导致企业污染行为向隐性生产部门转移,造成表面治污的现象;社会第三方举报概率和地方政府对企业隐性经济活动的惩罚力度处于高水平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高对隐性经济的影响会减弱;产能预估状态下,我国实际污染状况得到有效抑制。同时,本文借助数值仿真发现,虽然产能预估可以改善环境状况,但是必须保障产能预估准确基础上,才有可能被政府部门采用。为突破当前我国环境治理困境,地方政府提高环境规制强度时,应构建畅通的公众诉求渠道,借助社会力量对企业隐性经济生产行为形成有效的监督;政府进行环境管制过程中,经济惩罚为辅,凸显刑事处罚,避免企业为弥补政府经济惩罚造成的利益损失,而进行隐性经济生产;建立健全产能预估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生产企业上报实际产能,扭转地方政府信息劣势,保障产能预估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11.
环境规制改革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环境监管领域的着力点,对于全面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改善地方环境规制失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对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该研究以此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17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模型验证新环境规制能否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表现,并从地方环境监管主体的角度运用三重差分模型探究影响改革效果的因素。研究发现:环保核查制度改革后,相比其他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表现显著改善。通过促使重污染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该制度也推动了当地环境质量的好转,体现为省份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PM_(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 290、12 170 t和0.848μg/m~3。进一步分析发现:在地方政府更重视环境保护、对环保配置更多资源的地区,以及在法制环境和媒体发展更健全完善的地区,制度改革效果更好。研究结论表明,地方政府能否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取决于规制机构的目标偏好和行为逻辑以及第三方监督机制。重视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能够促进当地企业环境治理责任意识的增强,而正式的环境规制能否发挥作用,与当地法制建设和媒体发展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紧密相关。这为我国环境规制体系变革的有效性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职能提供有益启示。据此,从提高企业对绿色发展的认识和实践、提高地方政府的环保偏好和监管水平、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能力三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绿色发展效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政府主导的中国经济发展体制决定了地方政府竞争和环境规制是影响绿色发展效率的主要影响因素。文章在识别地方政府竞争、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作用机制的基础上,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级区域面板数据,利用SBM-DEA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了包含能源消耗与非期望产出的2001—2015年省级区域绿色发展效率,并使用动态面板GMM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环境规制对于保护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正向推动作用。地方政府竞争对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间的经济赶超、官员的晋升激励,导致地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更快地发展经济。地方政府竞争与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对于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具有抑制作用,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更多地选择了更快发展经济,而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量,破坏了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在经济赶超与环境规制之间的选择摇摆不定,导致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具有持续性,进一步导致绿色发展效率在一个低水平上持续波动。东、中、西部地区均存在由于地方政府竞争所引致的环境规制力度不足,环境规制政策存在着波动性,进而抑制了绿色发展效率的提高。因此应当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体系,引导建立起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地方政府竞争制度,加强环境规制的力度,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提高绿色发展效率。  相似文献   

13.
注意力代表着政府决策者对特定事务的关注,注意力的变化是政府决策选择变化的直接原因。环境治理注意力是环境治理进入议程设置,进而出台政策、实施治理的前提。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进行资源配置与精力投入的指挥棒,也是"政府将重视什么、哪些领域得到更多投入资源"的通知书和承诺书,它是政府注意力分配或者变化的重要载体。本文收集了30个省市地方政府自2006年到2015年共300份工作报告,通过文本分析方法,试图发现地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注意力的变化规律。分析结果呈现:1从时间轴上看,地方政府对于生态环境的注意力强度逐渐增加;2从地域轴上看,东、中、西部政府生态环境注意力差距并不明显,相比而言,中部处于一个稍低的位次;3从生态环境的范畴看,具体领域得到进一步扩展,中央与地方对环境具体事务保持了较高的一致性,注意力的变化与决策环境和中央宏观政策有重要相关关系。尽管在某些时间点,某些地域存在离散点,但总体而言,在中央政府强调经济发展需要与当地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将注意力大幅转向民生事务和生态环境。鉴于地方领导人任期以及注意力本身的"易变性",要保持地方政府环境治理注意力的强度和持续性,1增加制度供给,使环境治理成为法治常项;2将环境治理在公共事务治理的排序中前置,将环境治理放在突出位置;3提升环境事件的信息强度,向地方政府传导积极的环境治理压力。  相似文献   

14.
作为环境治理的主体,地方政府在环境政策的制定及执行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策略互动。关于策略互动模式的考察已得到较多关注,但由于地区发展异质性,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权衡中的利益诉求不同,从而对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变动表现出不同的敏感性,但该方面的研究还未得到足够重视。文章围绕经济增长、财政压力、就业压力以及产业结构等四方面异质性构建理论假说,选取实际GDP增长率、财政赤字率、失业率以及污染密集型产值占GDP比重4种变化率指标进行实证设计。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构建非对称空间计量模型,运用两阶段GMM方法对2004—2015年我国30个省(区市)的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敏感性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低经济增长率、低财政赤字率、高失业率或污染密集产值比重较高地区对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敏感性更高,且至少在两种空间权重矩阵下得到实证支持;在使用2SLS方法重新估计、调整敏感性指标分位数、更换环境规制指标后,结果依然稳健。环境规制策略互动模式以策略替代为主,"逐底竞争"和"逐顶竞争"均为局部现象;在同时存在"逐顶竞争"和"逐底竞争"的地区,"逐底竞争"强度大多高于"逐顶竞争";污染密集产值比重较高地区存在显著的"逐底竞争"行为,主要集中在边界邻接且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地区。地区环境规制策略互动存在显著的动态变化,"十一五"期间和2014年是结构变化的重要节点,可能与中央绩效考核指标调整和环境规制强度提高相关。最后,进一步从平衡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优化政绩考核指标,优化污染密集产业布局,推动环境治理的区域合作与联防联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等四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环境可承载能力和要素红利的逐渐消退,传统产业必须通过结构转型或技术升级来推动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变革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而经济高质量发展又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现阶段有关新动能培育长期性和污染防治工作时效性之间的矛盾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使政府陷入"经济发展与环境规制"的两难困境。为此,结合中国经济增长的现实特征,在新古典理论的鞍点路径上构建了包括清洁产业部门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的理论框架,采用Shooting方法计算鞍点路径上的均衡解,优化设计环境规制政策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加大新动能培育力度,分析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非线性影响关系;并采用面板门限模型,从实证角度检验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影响。主要结论为: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凸显,渐进递增的环保税和渐进递减的政府补贴率的政策组合,在环境污染得以控制的前提下,促使清洁产业劳动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使得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发展由初期的抑制影响逐渐变为促进高质量增长;通过经验数据也进一步佐证了两者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其中污染治理效果存在显著的门限效应。通过构建符合中国经济转型特征的理论研究框架,明确指出动态环境规制政策组合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实现路径,破解新动能培育的长期性和污染防治工作的时效性之间的矛盾,为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支撑。  相似文献   

16.
企业环境污染行为能否在根本上得到遏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对环境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往研究更多地关注了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管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的影响,而尚未关注地方政府环境管制动机增强后会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什么影响。文章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外生政策冲击,研究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治理动机变化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基于2004—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数据,运用三重差分(DDD)分析法,通过比较新标准实施前后、试点城市相对于非试点城市、重污染行业相对于轻污染行业,企业绿色发明申请量是否变化来检验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1)2012年新标准第一阶段方案实施后,74个试点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重污染企业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显著高于轻污染企业,并且经过稳健性检验结果依然稳健。(2)经异质性分析发现,2013年新标准第二阶段方案在190个试点城市实施后上述“挤出”效应不再显著;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对国有重污染企业产生的“挤出”效应更为显著;将第一和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引入同一模型进行整体分析后上述研究结论依然稳健。(3)从影响机制来看,新标准实施引致的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压力增大对企业绿色创新产生的“挤出”效应是因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大幅增加环保投资而挤占了绿色创新资源而导致的,在第二实施阶段,试点城市重污染企业不再大幅增加环保投资后,对绿色创新的“挤出”效应也不再显著。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制定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有效激发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动机。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补助和绿色创新资源支持,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大幅增加的环保投资而挤占的绿色创新资源。  相似文献   

17.
文章基于最优契约设计视角,剖析了地方政府的最优环境规制及其波动,并讨论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引入的作用。首先,利用委托代理模型构建了以地方政府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并满足地方政府和企业激励约束条件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该契约表明当保持地方政府高环境规制水平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处于同等地位,根据各自的收益分配来决定责任分担的比例,并与二者各自获得的中央政府的奖励比例一致,同时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环境保护活动都不进行经济激励。其次,讨论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在中央政府强力介入、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和影响完全消失三个典型时期的周期循环波动及其机理,结果表明当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由于中央政府的强力介入,地方政府选择高水平的环境规制,这时企业生产努力水平和产量都较低,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也最低;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减弱时,地方政府即使无法获得额外收益,也会通过相对降低环境规制水平来增加企业产量,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随之增加;当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完全消失后,地方政府为获得额外收益和完成中央政府的经济考核,会选择低水平环境规制,企业的产量达到最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最大,直至环境污染事故再次发生,进入下一轮的环境规制波动周期循环。再次,将当地居民作为第三方规制引入地方政府环境规制中,得到包含第三方监管的最优环境规制契约,最优契约的关键就是地方政府要确定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对当地居民的收买成本,第三方规制的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烫平地方政府环境规制的波动。最后,从解除地方环境规制部门与地方政府的隶属关系以保持地方政府环境规制部门独立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持企业独立性和建立包含当地居民或者社会团体的第三方环境监管组织三个方面提出减小中国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波动、实现地方政府环境规制最优契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环境规制是约束企业污染行为的政策组合,在区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运用Undesirable-SBM模型、变异系数、基尼系数、趋势检验分析法和面板Tobit模型分析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2009~2018年环境规制效率时空演变特征及影响因素作用机理.研究表明:(1)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导致环境规制效率呈现差异性,成渝城市群末端治理不协同造成环境规制效率差异显著,长江中游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差异小,但水平低于其他城市群;(2)长三角城市群"经济-生态"协同发展,环境规制效率上升明显,成渝城市群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与政策投入,环境规制效率稳定在中等水平,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低效率水平城市集聚地带,恶化型城市占比高达45.16%;(3)三大城市群在投入产出方面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需要在资金分配、政策投入以及污染物末端治理等方面加以完善;(4)市场化水平对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影响为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影响对不同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产生不同作用.本研究为三大城市群制定实施差异化的环境政策与措施,推动长江流域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也可为其它区域环境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9.
由于在现有政治晋升体制中,各省在经济增长和节能降耗过程中对竞争地位的追求,导致各省的相对地位在能源消耗决策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中国省际政府官员考核和晋升机制现实背景,从相对身份效应理论的角度构建了省际能源消耗的理论模型,探讨了相对地位、地位变化对省际能源消耗的影响机制,具体表现为各省能源消耗的当期和上一期相对地位对能源强度具有行为理论上决策作用机制,当期人均GDP增速与上一期人均GDP绝对水平对能源强度具有行为意义上的理论解释机制,省际能源消耗具有的动态自适应机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实证检验了省际能源消耗的相对身份效应理论,实证结果表明:(1)各省在当期能耗排名上竞争对节能具有积极作用,上一期能耗排名越靠后的省份在当期节能降耗的动机比排名靠前的省份更强烈,从而使得当期能耗下降。此外,在不同的考核时期和不同节能任务要求下,能耗排序对节能的影响存在差异,该影响也因各省所处相对位置高、低而不同。(2)当期经济增长与当期能源消耗呈现出同向变化的互补机制,上期经济增长与当期能源消耗呈现出反向变化的替代机制。(3)上一期能源强度下降会降低当期能源强度,省际能源强度存在着逐渐下降的动态自适应机制。基于此,我国对地方政府节能降耗的政策设计应当实施多节能目标、多奖惩措施的差异化模式,从而实现不同类别省份的有效节能和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型。  相似文献   

20.
中国式分权管理、官员晋升考核的经济锦标赛制度使得地方政府在多目标决策时更关注于经济增长而非环境保护,致使环境规制政策难以有效落到实处。基于国家和企业面临的日趋严峻的碳排放约束和2017年后逐渐形成的阶梯式碳税体系,构建了中央、地方双重治理体制下,中央、地方环保部门同碳排放企业间的三方博弈模型,分析了双层治理体制下实施阶梯式碳税政策对不同主体行为的影响。模型均衡分析和仿真研究发现:双重治理体制下,地方政府对经济绩效的追求会导致地方环保部门放松环境监管,弱化了环境规制的碳减排绩效;实施阶梯式碳税时,企业偷排行为与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成本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成本正相关,与偷排惩罚系数反相关,合理的碳排放标准对约束企业的偷排倾向和偷排量有重要影响;实行阶梯式碳税比单一的标准碳税对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绩效具有更好的激励效果,而单纯的经济手段无法激发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积极性,还应辅之以行政手段等其他约束措施。为强化环境规制政策效果,切实达成预期的碳减排目标,必须从制度上打破环境规制的中央-地方双层治理体制,改变政府官员的晋升考核标准。探索实行环保部门的中央垂直管理并合理划分双方权限,将环保指标纳入官员晋升考核,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激励;尽快建成完善的碳税体系和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科学制定阶梯式碳税标准和配额标准;同时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和中央环保部门的审查力度,引入第三方参与以降低环境规制的监管成本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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