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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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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修正后的使用者成本模型核算金属资源的耗竭成本,测算出金属资源税理论税率区间,即金属资源从价计征改革的税率应该在5%-20%之间;然后,构建动态递归CGE模型,模拟分析金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对国民收入、行业、金属资源进出口、金属资源消耗量及社会福利的影响。研究表明,现有金属资源税征收数额低,变化比率大约在0.1%-0.5%区间,远远低于本文测算的5%-20%,金属资源价格对资源配置作用失灵。在对宏观经济影响上,金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会对国民收入产生一定的负向冲击,在同等条件下超过了煤炭对GDP的影响;金属资源税改革对重工业影响达到-1.73%,远高于对其他行业的影响;在税率为17%的情况下,对进出口的负面影响最大;在税率为8%和13%的情景设计下,进出口的损失在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2016年到2020年,税率提升对进出口的影响逐渐减弱;随着金属资源税计征改革,各部门对于金属资源的使用量逐渐降低;8%和13%的资源税税率对居民和政府的收入支出比例影响不大,社会福利损失程度随着税率的不断提高而增加,2016-2020年税率的提高对福利的负面影响程度逐渐减弱。根据这些影响,本文认为在金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初期应将税率设定在8%-10%的范围内,以后再逐步提高;并且建议利用资源税替代出口配额与出口关税等政策措施,通过增加金属资源上游矿产品的供给成本,提高金属矿产品出口价格,这样在达到与金属资源配额和关税政策同等效果的同时,有效避免金属资源领域的贸易纠纷,助推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的实施;此外,政府应该创新金属资源价格与税收体制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金属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金属资源绿色税制,使价格更好地反映金属资源的稀缺性,通过资源税实现金属矿产开发的代际安全。  相似文献   

2.
煤炭行业清费建税,资源税从价计征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热议,而资源耗减价值是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将资源回采率纳入使用者成本模型,科学计量了我国2000-2011年间煤炭资源的耗减价值。分析表明:2000-2011年间,4%折现率下煤炭资源耗减价值增加了22倍之多,而资源税费却仅仅增长了7倍,煤炭资源耗减价值与资源税费实际征收额之间存在有巨大缺口得不到补偿;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与煤炭经济形势呈逆向分布,煤炭工业利润率的上升并没有带来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导致这种错位的原因与我国不合理的资源税收机制有很大关系;资源税税率的理论区间为1.11%-8.85%,与国家规定的2%-10%高度重合,从而说明国家决策的合理性。为使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与煤炭工业经济形势相"挂钩",以资源税收入等于资源耗减价值为切入点,对资源所有者权益的实现度进行数理分析,求得了资源税税率与当期资源价格的关系,发现固定税率的资源税难以适应市场波动,于是提出"资源税+利润税"的组合税收工具,确定了利润税的起征点,计算得出了资源税和利润税的税率组合。该组合税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抑经济周期对煤炭工业造成的影响,同时又维护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从而实现国家与煤炭工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相似文献   

3.
中国资源税改革的政策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是改革开放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时,相关经济主体利益分化且相互间进行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发展演变而成的,资源税是以资源为对象课征的税种.随着自然资源消耗日益严重,资源税日益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税种.本文在对资源税改革的相关文献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回顾了我国资源管理的历史沿革,分析了资源税调整的国际经验,同时以煤炭市场为例,应用带有异方差调整的最小二乘法回归的计量经济模型,并分析了我国资源税调整对资源价格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目前资源税费普遍较低,导致资源市场价格偏低,不利于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现实情况,对资源税税率及征收进行了设计:即根据矿产资源在企业销售收入中的贡献率和矿产资源的性质不同分别按照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特殊计征三种方式进行计征;最后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方式、生态补偿机制、环保退税机制以及加强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资源税率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合理确定资源税税额,有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本文从计征资源税的理论基础入手,分析了现行资源税体系的不足之处,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的税法规定。通过资源价值评价方法,提出了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适当提高资源税税率(主要矿产资源10%以上)、调整资源税的计征方法、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权限等建议和构想。  相似文献   

5.
煤炭资源税调整测算模型及其效应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煤炭资源税调整是实现节能减排、推动低碳经济重要的价格调控手段,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经济回暖给煤炭资源税调整提供了有利时机.本文基于我国实际情况构建了中国能源CGE模型,测算了从价征收不同煤炭资源税税率的影响效应,结果表明:随着煤炭资源税税率的逐步提升,煤炭需求量减少幅度大干GDP减少幅度,能有效降低单位GDP煤耗.并且对CPI的影响较小.从行业影响来看,价格受影响最大的是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产出受影响最大的行业依次是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工业四个行业.受影响较大的行业均是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建议政府应将目前的资源税费合并,成为资源税从价计征,提高税率,并对资源税实施专款专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根据测算结果提出煤炭资源税调整与补贴投资相结合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引入资源价值补偿机制的资源税改革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保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资源短缺现象日益突出,资源补偿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国内外研究证明,资源补偿和资源税改革息息相关,资源价值补偿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补偿方式,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是政府调控资源生产、消费和恢复的有效手段之一.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源税改革一直受到关注焦点,但学者门多关注于如何提高税率,扩大税基,而忽视了资源税改革中的资源补偿问题.本文首先回顾了相关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经验,在资源税改革中引入资源价值补偿机制,并构建资源环境CGE模型(即RECGE模型),从资源价值补偿对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进行模拟分析,研究资源价值补偿的影响.研究表明:资源价值补偿能有效缓解资源压力,改善环境状况,而合理而有效的资源补偿能有效协调经济和资源环境系统,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7.
负外部成本内部化约束下的煤炭开采税费水平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煤炭开采中面临严重的代际负外部性和生态环境负外部性问题,分别运用使用者成本法和直接市场法测算了煤炭资源开采中的代际负外部成本和生态环境负外部成本。根据两个负外部成本充分内部化的要求,提出煤炭开采中税费水平的调整目标。以2008年为例,煤炭开采中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应由目前的从量0.3-5元/t(约从价1%)提至从价10%;开采吨煤应交的生态环境费用标准应由目前的24元/t提至64.23-68.47元/t,即每吨提高40.23-44.47元。综合资源税和生态环境费用的提高幅度,煤炭开采活动中的税费水平应提高约21-22个百分点;通过比较现行税费制度下煤炭开采企业实交的资源税费、生态环境税费总额与企业应交的资源、生态环境费用总额之间的差距,指出目前我国政府对开采企业隐性税费补贴的规模水平,根据价差法计算得出取消此部分税费补贴将可以削减3 653.69万tCO2排放。  相似文献   

8.
2014年11月,国家财政部发文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费率降为零,在实质上"取消"了这一费种。从财政部的本意来说,此举是为了清费利税、减轻矿产开发企业负担。但从性质来说,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让渡所有权的对价,其费率降为零将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且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是由《矿产资源法》所规定的,财政部变相取消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的费种,这一行为缺乏法理基础,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资源税费的定位混乱是这一问题发生的根源。笔者通过法理分析和历史沿革考察发现,长期以来,由于立法者没有意识到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价值内涵,错误的将其划归行政事业性收费序列,导致其在整个资源税费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进而使得长期以来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偏低,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利益。而资源税的定位混乱也是其在实际运行中偏离了其级差调节和生态补偿的既定轨道,这具体体现在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与税收收入使用的不合理上。在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被降为零后,资源税的税收收入作为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无法发挥矿产资源补偿费专款专用的效果,这一举动势必对生态治理造成不利影响。资源税改革刚刚拉开大幕,笔者建议在未来的资源税改革法律路径上应当构筑完善的法律体系,以法律规范确定二者的应有地位,同时改革二者的计征方式,将回采率系数纳入资源税征收的考量因素中,并将资源税收入作为省内财政收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矿产开采地的生态治理。最后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为核心的资源税费体系,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协调。  相似文献   

9.
煤炭是我国重要战略性基础资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煤炭资源税改革对经济增长、行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影响重大。本文构建动态递归CGE模型,采用GAMS软件以2%、5%和10%的税率区间分析煤炭资源税改革对行业发展、资源效率和减排的影响。研究表明:在节能减排方面,资源税改革能有效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耗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当采用10%的税率时节能减排效果最佳,可以有效抑制CO2和SO2排放,但短期内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降低GDP增长,抑制开采业、工业、能源、运输业和农业等产业总产出;从长期看,适度的煤炭资源税税率能在经济增长可承受范围内最大限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增长的均衡发展。因此,应重点研究资源税率设置的科学性,在不同主体和行业影响基础上,合理选择资源税税负水平,减轻资源税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冲击,并通过政策引导其产业升级,提高节能减排效果。  相似文献   

10.
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价值补偿的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再生资源可持续开发的实质是实现非再生资源开发中资源环境的价值补偿。非再生资源价值是由边际直接成本、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成本三部分组成。由于边际直接成本可通过资源产品的出售得到直接补偿,因而不是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价值补偿关注的焦点。非再生资源价值补偿实际上就是在明晰资源环境产权基础上补偿边际使用者成本和边际外部性成本。非再生资源开发中使用者成本补偿的途径主要包括支付权利金、有偿出让矿业权、征收资源超额利润税、设立资源利润基金、实施资源耗竭补贴、实行税费优惠、征收跨州税和对资源所在地居民提供纵向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等;外部环境成本补偿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法律法规,明确矿区资源环境治理界限和治理责任;推行资源开采许可证和矿山开发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价值补偿绿色生态税制,推行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和连带责任制度,设立环境损害赔偿基金,开展社会化补偿等。根据中国非再生资源开发实际,价值补偿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密切价值补偿同经济发展的联系,依靠经济持续发展实现价值补偿;建立规范的资源环境产权制度,保证矿业权所有者获得充分收益;统一实行权利金,建立完善的资源环境财政收入制度;完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科学有序的资源财政分配制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必要的行政和社会化等手段,建立资源环境损失价值补偿机制等。  相似文献   

11.
油气资源作为战略性资源,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资源所在地为国家建设输出了大量的能源,本地的经济发展却依然处于落后状况,导致目前资源所在地出现了种种矛盾和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资源所在地的利益补偿机制所致。以油气田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现状为例,指出目前的利益分配中主要存在资源所在地税收分配收益少、开发带来的生态污染补偿缺失、油气田项目征地补偿过低、资源开发没有促进资源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管理的相关理论提出了构建利益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收益向资源所在地倾斜、实行生态补偿、创新征地补偿方式和资源就地转化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油气资源作为战略性资源,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资源所在地为国家建设输出了大量的能源,本地的经济发展却依然处于落后状况,导致目前资源所在地出现了种种矛盾和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对资源所在地的利益补偿机制所致。以油气田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现状为例,指出目前的利益分配中主要存在资源所在地税收分配收益少、开发带来的生态污染补偿缺失、油气田项目征地补偿过低、资源开发没有促进资源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等问题,从福利经济学、公共政策管理的相关理论提出了构建利益补偿机制的理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收益向资源所在地倾斜、实行生态补偿、创新征地补偿方式和资源就地转化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税费制度的合理设计是矿产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关键。本文梳理了中、美两国煤炭资源一般与特殊税费的种类与征收标准,在定量估算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中国神华集团和美国Peabody能源公司煤炭开采业的税费水平及负担率。研究结果表明,①对煤炭资源的一般税费,美国以所得税为主,中国以增值税和所得税为主;对于资源租,美国以权利金为主,中国以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为主;对环境税费,美国以复垦保证金为主,中国以地方税费为主。②美国Peabody能源公司的煤炭资源在2009-2011年三年平均的一般税费、资源税费与环境税费的负担率分别为3.87%、12.87%和30.64%,而中国神华集团的负担率分别为5.1%、1.73%和3.18%。③中国矿产资源的税费制度存在结构性扭曲,一般税费负担过重,而对资源耗竭的跨代外部成本与环境负外部成本的补偿率偏低。应减少矿业企业的一般税费,并按照完全补偿两个外部成本的要求提高资源税费与环境税费。  相似文献   

14.
成本效益分析在评价涉及长期资源环境影响的项目和政策时因损害代际公平面颇受批评,因此如何修正成本效益分析使其能够用于这类项目和政策的评价是研究的焦点.本文从可持续发展理论出发,首先比较分析经验代际折现率、零社会折现率、单一环境折现率和双重社会折现率四种当前具有代表性的代际折现率的提出背景、计算方法和运用范围,然后构建基于多重社会折现率的新代际折现思路,最后以水土保持项目为例,利用数字模拟方法验证了新代际折现思路的具体运用.结果表明:其一,与四种当翦代表性的代际折现率相比,多重社会折现率在评价具有复杂环境影响的项目和政策上更其优势;其二,基于多重社会折现率的新代际折现思路能够为涉及长期资源环境影响的项目和政策评价提供系统的拆现率选择指导;其三,多重社会折现率下的环境折现率遵循随着时间推移递减,随着人造资本与资源环境间替代难度的增大而递减的原则.最后文章从构建多领域专家参与平台和编制折现率查询表两个方面提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模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是对开发过程中损减的生态环境功能,以及由于生态环境恶化所引起的资源富集区域丧失的发展机会损失进行的补偿.生态破坏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生态资源恢复费用,利用市场价值法或机会成本法计算;采用恢复成本法,将治理和防护环境污染的工程费用视同环境污染损失进行核算;发展机会损失指油气资源开发给当代以及后代人的生存环境造成破坏,使得地方居民身心健康受到影响或放弃资源地的生存发展权而造成的损失,采用机会成本法和市场价值法进行计量.以陕北为例,对补偿标准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陕北油气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标准若为销售收入的2%,相当予每吨石油提取120元,每立方米天然气提取0.02元.通过里昂惕夫投入产出模型进行可行性分析:这样的补偿标准在补偿主体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对其它相关行业的价格波动也较小,在当前技术和经济条件下实施该标准的可操作性较高.  相似文献   

16.
客观评估水资源税改革在高耗水行业的政策效应,分析水资源税改革对高耗水行业用水情况的影响,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税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文章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高耗水行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基于2011—201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选取高耗水行业用水量和万元GDP用水量作为被解释变量,水资源税改革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经济发展、资源禀赋、科技进步、产业结构和社会因素作为控制变量,进行基准回归分析,并对分析结果的可靠性进行平行趋势、安慰剂等检验以及异质性影响分析。结果表明,水资源税改革有效降低了高耗水行业的万元GDP用水量,但对用水总量的影响尚不显著。用水总量并未得到有效抑制主要是因为经济发展需要和水资源效益与城镇化发展不匹配,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主要是科技进步和水资源税征收带来的合法性压力和成本黏性的共同作用。但随着水资源税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可以直接压缩的成本空间将越来越小;并且随着企业“阵痛期”过去,以及周期性、滞后性对科技进步影响的减少,科技进步将在提高用水效率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议在坚持节水优先、以水定产的基础上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加快高耗水行业的转型升级,为实现“十四五”节水目标做贡献。  相似文献   

17.
本文区分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条件下生态环境资源的定价与补偿机制的关系.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生态环境资源有不可逆性,往往会产生沉淀成本,由此产生期权价值,难以依靠传统的边际成本定价实现生态环境资源补偿,往往造成资源投资补偿不足.如果生态环境资源具有完全可逆性,那么就不会存在资源破坏和环境恶化问题.正是由于生态资源环境具有显著的不可逆性,沉淀成本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未来不确定性的条件下,需要考虑期权价值对生态环境资源定价的影响,从而发现资源定价的根本原则在于生态环境资源价格中需要包括期权价值,特别是资源消耗导致未来资源消耗的减少.否则,由于期权价值没有进入生态环境资源价格里,很容易造成过度或掠夺开采生态资源.因此,合理的生态环境资源定价是建立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机制最根本的制度保障,也是市场完善的重要体现.  相似文献   

18.
碳税是国际公认的实现碳减排的有效经济手段。本文选取芬兰、丹麦、瑞典、加拿大(BC省)、日本五个代表性国家为例,通过实证分析,论证了碳税征收在实现二氧化碳减排方面的积极效用。紧接着,从立法历程和政策要点两个视角对其碳税制度进行系统研究,总结分析其征收经验:制定完善的碳税相关法律;根据国情设计碳税税率;利用碳税收入补偿经济。在此基础上,对我国预计实施的碳税政策进行思考,据此提出设立碳税独立税种;科学制定碳税税率;合理规划碳税收入使用,建立碳税-经济互补机制三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征收环境税对经济和污染排放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资源短缺、环境容量有限已经成为我国国情新的基本特征,而我国经济总量将继续扩大,资源环境压力将持续加大。开征环境税被认为是减少污染排放和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的有效经济政策之一。本文利用GREAT-E模型分析环境税改革后不同税率水平对宏观经济、污染减排、收入水平、产业结构、贸易结构和要素需求的影响,为制定相关的环境税制度和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依据。模拟结果表明,征收环境税对中国宏观经济的影响非常有限,GDP的下降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相对而言,征收环境税对污染物的减排作用远大于对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较高税率的环境税能够较大幅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模拟结果表明,征收环境税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重污染行业受到抑制,而清洁产业反而加快发展。征收环境税会抑制重污染产品出口,提升清洁行业的出口竞争力,降低贸易顺差对我国环境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重污染行业因为成本的增加,减少了生产规模,释放出的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资源被转移到了清洁产业,从而促进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征收环境税在增加政府收入的同时会对居民福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考虑到污染减排能够带来环境质量的改善,进而产生正面的居民福利效应和社会效应,环境税征收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实际上要小于模拟结果。为了促进环境成本内部化,建议提高污染税/费标准。由于现有排污收费标准偏低,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很多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污染。因此未来开征环境税应将税率应至少与治理成本相当,通过将环境成本完全内部化,达到促进污染者减少污染排放的目标。另一方面,建议政府通过减免所得税或者向弱势群体提供补贴等方式减少环境税征收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20.
基于耕地综合价值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由于现行耕地征收补偿仅对耕地的农业经济价值以及部分就业保障价值进行补偿,忽视了耕地的其他价值,导致了耕地征收中的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因此,合理制定耕地征收补偿标准对于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资源具有十分熏要的意义.论文从耕地资源综合价值角度出发,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构成分解为农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三部分,并分别采用收益还原法、成本替代法和支付意愿法对他们进行量化测算,并以江苏省南京市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按照耕地资源综合价值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农民将比现行征地补偿多获得6.6倍的补偿金,而且由于新的征地补偿能有效将耕地的外部性价值如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环境价值等内部化,清除了耕地征收中的市场失灵,更有利于耕地资源非农化配置效率提高.此外,由于新的征收补偿标准远低于现行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因此,该标准在经济上是可行的,社会可接受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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