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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3 毫秒
1.
每当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往往会有很多网友指责安监人员工作不力,更有甚者呼吁将安监人员“缉拿归案”。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安监人员是应该对此进行处理还是应该为此被处理?安监人员究竟该不该为事故负责?或者说,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负责,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免责?这期就让我们讨论一下安监人员该不该为事故负责。  相似文献   

2.
安全管理很难达到滴水不漏,因此,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安监人员,在其管理区域内,自然也不存在无责的生产安全事故。当然,责任追究不是目的,关键在于要通过追究责任,起到警示作用,推动安监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图为某企业安监人员正在检查设备。  相似文献   

3.
企业安监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偏差,及时整改并监督实施,从而推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沿着正确的轨迹运转,避免事故发生。而一旦发生事故,是否要安监人员承担责任,笔者认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图为某企业安监人员正在一线进行安全检查。(图片由大唐国际北京高井热电厂提供)  相似文献   

4.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除了对直接责任者追究责任外,还应对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而不能只简单地处理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如果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完全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就不应再追究其责任。图为某企业安监人员在砂处理车间检查安全工作。  相似文献   

5.
虽然安监人员应该为责任事故负责,但要认真理清和明确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做到责权利对等,正确划分安监人员应该承担的责任,避免为了“追究”而追究,影响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人员稳定。图为基层安监人员在检查某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值班情况。  相似文献   

6.
"事故本来就是小概率事件,偶尔违法也不一定就会发生事故。即使违法,也不能立即处罚,还有一次改正的机会。"这是一些安监人员在企业检查时听到的声音。"一次改正的机会"即《安全生产法》中诸如"……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在2011年上海"两会"上递交1份提案,建议取消《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中"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再作行政处罚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企业保留弥补的机会,但是否也为事故的发生留下了更多可能?如果检查时发现隐患就立即处罚,是不是又过于严厉?本刊围绕此话题邀请专家和安全监管人员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7.
《江苏劳动保护》2011,(3):11-11
据《中国安全生产网》报道,生产事故尤如一把无形的达摩剑,时时高悬于每一位安监人员头顶。如何提升自身素质,有效做好事故预防,避免成为问责对象,需要安监人员认真反思。  相似文献   

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不应该追究责任?应该追究什么责任?一直以来是安监业界热议的话题之一。 一方认为:责任追究可以督促安监人员更扎实地做好自身工作,而另一方认为.由于人员缺乏、资金短缺.专业技能不足等因素.在追究责任上应"酌情"。  相似文献   

9.
尽管在安监这个行当里摸爬滚打数年,但我至今未曾去过一次事故现场,没有参加过一次事故调查.因为我们的"战壕"一直处于事前预防的战线中,一旦防不住,后面的事情都有专人负责,所以对于事故处理,我没有什么发言权.但是,虽说没吃过猪肉,可咱见过猪跑啊!而且这几年中,不知道有多少"猪"从我们的身边"呼啦啦"地跑过去.面对着这些事故,我不想绕过这个沉重的话题,而是想从一个执法人员的角度,说说我对事故的理解. 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关于这个问题,有过争论,却始终无果.个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一个概率问题.如果一个单位管理松懈,意识淡漠,隐患严重,秩序混乱,这个单位发生事故的概率就会比较高,但绝不能说一定会发生事故;反之,发生事故的概率就比较低,但绝不能说一定不会发生事故.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护》2007,(8):117-117
最新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实施后,我厂发生了一起设备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约为2.0万元,应该由谁来负责调查?  相似文献   

11.
对安监工作的几点诘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前,笔者读到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基层安监人员辛勤工作,却在一起事故中无端受到了“有罪”的追究,深有感触。笔者近闻辽宁省内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相似文献   

12.
本刊讯 近日,射阳县出台了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制度。制度内容共分三部分:一是明确镇区安监站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日常的监管工作内容进行细化分解,以保证职责落实到位:二是规范镇区安监站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信访举报、教育培训及信息报送等制度来进一步规范镇区安监站的管理制度;三是对安全监管人员明确了“十不准”、“五禁止”的行为规范,促进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相似文献   

13.
<正>校园安全跟安全生产有什么关系?安监部门为什么要下力气开展校园安全活动?请看南京市秦淮区安监局的回答——  相似文献   

14.
罗时  郑康 《劳动保护》2014,(9):40-42
<正>昆山"8·2"特别重大粉尘爆炸惨案发生后,人们在痛定思痛之余反思:近年来各地粉尘爆炸事故为什么屡屡发生?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的背后,究竟暴露了什么?2014年8月2日,台资企业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抛光车间,发生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截至8月14日,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方面全力做好伤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相关部门"多次检查均未发现问题"在事故通报和调查处理中被屡屡提及,有的甚至是检查组前脚刚走,被检查企业后脚就发生事故,检查未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尤其是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大都因此受到责任追究。在不少人看来,检查就应该发现问题,多次检查就应该发现更多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如果多次检查未发现问题进而导致事故发生,检查人员被追究责任也无可厚非。作为一名在一线从事执法工作十几年的安监老兵,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6.
读者之声     
安监人员要有服务意识2009年第6期"专访"栏目《苍南飞跃之路》一文,让我们认识到了创新才能使安全监管工作发生质的飞跃。苍南县在各乡镇聘任了安全协管员,在使用上与安监人员平等对待。最明显的一点创新就是以服务促执法。  相似文献   

17.
应急救援时的事故状态是个非常态。按事故致因理论的能量说,事故状态是能量的不受控制和约束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不明确的情况下,救援人员很容易受到伤害。已发生多起救援人员受到伤害的事实,提醒人们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防护。在崇尚“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的今天,我们应该以最小的代价将事故的损害降到最小的程度,尽量不发生救援时的二次伤亡。救援人员的作业状态不同于任何其他正常状态下工作的人员,在人、机、环这个均衡系统受到破坏的情况下,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这个安全生产的最后屏障也就成为他们的重要生命线。  相似文献   

18.
陈勇 《劳动保护》2009,(3):24-26
综合监管是各级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更是考量安监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试金石。近几年,重庆市安监局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逐渐重视,综合监管的权威逐步提高。特别是国务院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律规章,进一步突出了综合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中的负责地位和综合监督作用,为安监部门开展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武器。在几年来的安全监管实践中,重庆市安监局从找准工作定位及监管着力点入手,积极探索综合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19.
声音     
《现代职业安全》2007,(8):12-12
"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生产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6月16日在第二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的一番话,再次表明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守土有责"的信心和决心。"两起事故提高烟台知名度令人痛心!"一个是"11·24"海难,一个是韩国"金玫瑰"轮事故,山东省烟台市副市长刘筱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如此感慨。  相似文献   

20.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安监部门因调查结论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并不少见,如甘肃省兰州市安监局,四川省泸州市安监局等都因事故结论而被事故受害方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安监部门经调查所作的事故结论认定究竟是什么性质,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案由?在此,笔者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略陈管见,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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