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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四月一日施行。《条例》的出台,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对湟水河污染问题的反映时间很长了,群众要求治理污染的呼声很强烈。七届人大每次大会上人大代表都有要求治理污染的议案,尤其是八九年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平安县三十二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要求制订防治湟水污染的规定。省人大就此议案与省政协一起专门组织了调查,对湟水流域以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了视察,并且把议案提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对湟水流域水污染情况进行调查,起草条例。省委、省顾委领导同志也非常关心此事,《条例》的颁布,使湟水治理有法可依,纳入到了法制轨道,应该说这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虽然这仅仅是初  相似文献   

2.
《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定于四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之后颁布的又一项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条例》的颁布,对我省依法加强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湟水水环境质量,促进湟水流域内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保障沿岸群众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深远意义。水是生命的源泉,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充足的水量,良好的水质,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持自然生态平衡和发展社会经济的重要因素。湟水流域是我省  相似文献   

3.
首先我代表省政协祝贺省人大七届第二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的《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这项重要的《条例》颁布,标志着我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一步纳入了法制管理轨道,意味着湟水水污染防治将有一个新的起点,上一个新的台阶。是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值得我们庆贺。随着我省工农牧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环境保护特别是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湟水流域是我省政治、经济、文化、人口集聚地区。过去虽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经过环保、水利、农林等各个部门协同作战,综合治理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湟水的水量不断减少,自净能力继续减弱,水质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不仅湟水  相似文献   

4.
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可持续利用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侯佩玲  王心明 《青海环境》2003,13(3):105-107
文章在湟水流域水污染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流域水环境现状、水污染状况和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可持续利用对策。  相似文献   

5.
(1992年2月28日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8年5月29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修改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湟水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根...  相似文献   

6.
《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四月一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实施,为我省加强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内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一项强有力的法律保证。非常必要,十分及时。湟水流域是我省工农业生产最发达、人口最集中的地区。流域内现有人口27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62%;耕地480万亩,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57%;工农业生产值近30亿元,占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58%。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同时,湟水流域又是我省水资源最紧缺、水质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水资源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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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西宁地区近万名青少年开展贯彻《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活动为防治湟水的进一步恶化,尽快改善湟水质量,促进沿湟地区经济发展。青海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八日通过了《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并于四月一日颁布实施。为此省环境宣教领导小组决定从3月1日开展贯彻《湟水流域防治条例》宣传活动。3月25日,西宁地区万名青少年在街头设点咨询,演讲、散发传单、播放录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省电视台进行了新闻采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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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西宁段是湟水干流与其主要支流北川、南川、沙塘川的汇集河段,也是湟水流域(不含大通河)主要人口和工业集中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该段的地表水资源受到污染日趋严重,水环境质量逐年下降.这不仅减少了湟水的可持续利用水资源量,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恶化了生态环境,而且还制约了西宁和湟水流域的经济发展.因而,综合评价湟水西宁段的地表水资源质量状况,探讨其水污染综合防治对策,保护好湟水水资源,防治污染,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为了贯彻“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新五项制度之一——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至二十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局举办了第一期《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技术培训班。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韩修娥、工程师朱一石同志应邀前来授课。来自沿湟流域八县一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占污染负荷百分之六十五的四十九个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者共计七十一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10.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认真贯彻执行行《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最近,青海省环委会在西宁召开由全体委员和湟水流域内市、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宣传贯彻《条例》座谈会”。中共青海省委书记尹克升、省委秘书长姚湘成、省顾委主任马万里、省顾委秘书长乔迁、省人大副主任卢声道、省政府副省长喇秉礼、省政协副主席汪福祥等领导同志应邀到会。省政府秘书长、省环委会副主任刘光和同志主持座谈会并首先发表讲话。他说:“湟水流域是我省工农业生产最发达、人口最集中的地区。同时又是水资源最紧缺、水质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每天有近30万吨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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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谁治理”,这些年来已成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六条指出:“已经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或者报请主管部门批准转产、搬迁。”实际上,这条“原则”目前不仅被应用到老污染源的治理上,作为编制老污染源治理规划的一条根本原则,同时,在新污染源控制方面,也可以看到它的影响;在大自然保护工作方面,已为某些同志发展成为“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但是,我认为,这个“原则”并不那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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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青海省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推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青海省湟水流域首批十二家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于1992年8月4日通过审查。由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及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审查会在认真听取了省环保局污染管理处关于湟水流域开展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十二家企业申报登记情况的介绍后,对十二家企业申报登记表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首批十二家企业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表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填报要求,同意通过审查。同时要求排污单位应通过申报登记工作,加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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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干流及主要支流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要求,确保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加大该流域下游太子河水体的污染防治工作尤为重要。概述了海城境内地表水污染现状,指出应加强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环境保护综合研究,并据此提出有效治理地表水污染的措施与建议,确保"大浑太"流域治理落到实处,为"十三五"水治理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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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2014年起,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启动,据安徽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旨在加快推进大别山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办法明确,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以保护水质为目的,以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通过设立补偿资金,对流域上下游地区经济利益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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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2014年起,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启动,据安徽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规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旨在加快推进大别山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办法明确,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以保护水质为目的,以水质监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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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水是黄河的一级支流,也是我省东部地区最主要的河流。境内流长300公里,流经7县1市。流域面积1.61万平方公里。流域居住我省67%的人口,集中全省70%的工矿企业,成为我省经济、文化最繁荣地带。但是,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湟水污染问题。据调查湟水年受纳1.58亿吨工业废水和7.02万吨的有害物质。各河段水质均达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3—4类。西宁——大峡段水质已不符合农田灌溉要求,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危害人体健康。随着经济发展,水污染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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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农村养殖废物是区域水体的主要污染源,区域水体污染严重制约区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本文针对农村养殖废物产生及污染水环境特点,结合我国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具体实践,提出了资源化和生态控制养殖废物污染的工程措施及其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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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应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规划,积极治理”。那么,企业治理污染的资金从何而来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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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峡库区的形成,三峡库区水环境的质量也引起了公众的注意.三峡库区现行的水环境保护法律存在缺陷,即缺乏一部统领性的法律,缺少专门的流域管理机构及协调机制,公众环保意识淡薄,水资源使用制度存在缺陷和污染治理缺乏市场机制.因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制定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库区水环境管理委员会,鼓励公众参与,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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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攻坚战     
1995年8月,国务院总理李鹏签发了第183号“国务院令”,《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颁布实施。《条例》规定,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是: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流域各主要河段、湖泊、水库的水质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实现淮河水体变清。淮河位于我国中部地区,干流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由西向东流经河南、安徽、山东和江苏四省,流入洪泽湖。淮河流域是我国七大流域中人口密度最大、耕地率最高的流域,也是两岸人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地。然而,曾造福养育了两岸上亿人民的母亲河如今已变成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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