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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分析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政策环境,从准入规则、配额分配、排放核查、交易量与交易价格4个方面介绍了各试点地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归纳出了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的主要特点;并通过与碳排放交易欧盟体系(EU-ETS)进行对比,提出了我国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国际差距,并提出了完善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单向参与国际碳市场到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再到总量控制型碳排放权交易为主、自愿减排交易为辅的过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有利于降低碳减排成本、促进市场的流动性、降低碳市场的运营风险以及减少碳泄漏。省际碳市场的链接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并在统一法律框架下就碳排放权交易的链接要素形成共识。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应当从法律机制的构建、链接模式的选择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互认与同化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3.
吴雪萍 《环境科学》2024,45(4):1926-1937
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对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影响是当前有待检验的重要课题.基于2008~2019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估计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中碳价对TFP的影响.结果发现,碳价与TFP之间存在持续显著的正因果关系.具体地,碳价每提高100元,试点省份TFP将上升约3.2%.据粗略估计,如果碳价达到与欧盟相同的水平,中国省份的TFP将增长约12.12%.该结论在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最重要的是,机制分析表明,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和能源结构低碳化、加大技术创新以及加强政府政策支持,是提高TFP的有效途径.特别地,当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水平更高、环境规制强度更强和政绩考核体系更合理时,碳价对TFP的促进作用更大.因此,政府应从碳价的角度探索激活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工具的方法,以更好地完善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4.
碳定价机制是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碳减排、减缓气候变化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等措施。尽管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经济发展节奏,但是中国主动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积极推进战略提升与政策强化。本研究构建并运用"碳定价机制模型"模拟涵盖不同主体范围及政策组合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情况,分析评估碳减排效果及经济影响,为丰富完善我国实现碳达峰的政策工具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5.
2017年12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的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自启动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来,我国碳市场取得以较低成本控制碳排放的良好效果。目前,已经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初具规模的地方碳市场。下一步,将从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组织发电行业做好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持续稳定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6.
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在绿色低碳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与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对该市场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17年12月19日,随着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我国统一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本文以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现状为切入点,探讨我国碳排放市场现存问题,并以欧美为例基于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现状与运行机制,针对我国碳排放市场建立的现存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刘沫茹 《环境保护》2014,(11):47-49
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市场化手段。通过环境容量产权理论分析,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赋予碳排放权以私法上的准物权属性。完善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应积极推进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的建设,促进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相关立法,促进碳金融制度创新,以实现碳排放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效果。  相似文献   

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然而,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存在主体性质不明、职权内容不一、责任规定不足等法律障碍。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相关立法欠缺,现有法律规范无法对其予以规制。因此,建议碳排放权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交易机构的主体性质为行使行政职能的国有企业,并从全国到地方进行职权内容的立法落实,建立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体系,促进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功能实现,保障碳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9.
正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路径。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了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运作机制。2021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  相似文献   

10.
碳排放权交易既是低成本高效率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核心政策工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稳健运行直接关系到“双碳”目标的实现,而监管执法是交易有序、稳定和市场保持活力的重要保障。在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个履约期结束之后,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虚报、瞒报排放数据和未按期履约的案件。经对这些案件的深入研究,发现当前碳排放权交易执法领域面临着法律和标准供给不足、对执法队伍的能力培养和指引不足及核查机构无法承担重托等问题,继而在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快立法和统一标准的步伐、提升执法人员碳交易监管能力、创建中国特色的核查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11.
张炳  王珂  毕军 《中国环境科学》2010,30(3):416-419
以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为例,探讨了外部市场(煤炭价格、电力价格)的变化对企业在排污交易市场中的决策影响,以及整个排污交易市场的表现.基于一般均衡框架的分析结果表明,煤炭和电力的价格会显著影响排污交易市场的价格和绩效;在我国目前煤电价格体系下,煤炭价格的持续上升,将会大大降低配额的价格和市场活跃程度.  相似文献   

12.
Facing requirement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tremendous international pressures, China has initiated a serious of trials for mandatory carbon trading schemes. In this study, to investigate the impact of carbon trading on commodity prices, emissions, outputs and profits of the regulated agents such as power plants in China, a partial equilibrium model is constructed based on the Cournot theory of oligopoly. Three key results were found. First, follow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a carbon trading scheme there is a shift of production from plants with high emission rates to those with low rates. Second, the emission-based updating (EBU) allocation of allowable emissions would provide a buffer in which the reduced outputs and profits of plants with high emissions are alleviated. Third, if the electricity price is market oriented it will vary with the carbon price. Based on these results, we conclude that the carbon constraint will result in cleaner generating technologies and be helpful i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low carbon technologies in China. In addition, the EBU allocation is more feasible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national carbon trading in China. Given that electricity prices in China are regulated now, we argue that mandatory carbon trading should be implemented at the beginning of coordinated reforms of market-oriented pricing in electricity.  相似文献   

13.
基于连续性双重差分等方法,评估2004~2017年我国碳交易试点政策的减排效应及地区差异,并分析其作用机制.结果显示,碳交易政策能使试点地区的碳排放强度下降9.5%,碳市场规模?活跃度每增加1%,将分别带来试点地区碳排放强度下降0.9%和0.7%.异质性影响上,碳交易政策对东中部地区的减排效应明显,对西部地区无明显作用...  相似文献   

14.
以深圳、湖北、广东、上海及北京5个碳交易中心2015~2020年的日交易数据为基础,设置了Ave、Med、Max、Min4种交易情境,采用TGARCH-VaR模型对不同情境下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情境下碳排放交易市场风险存在差异,各情境的市场稳定性、政策响应度均存在一定规律:Ave情境碳现货收...  相似文献   

15.
张宁  庞军  冯相昭 《中国环境科学》2022,42(4):1901-1911
基于电力部门细分的CGE模型,针对碳配额分配中有偿拍卖的引入、是否配套实施碳税政策以及碳减排目标设定等关键机制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政策情景,模拟分析了不同机制设计对碳市场及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研究发现:全国碳市场引入配额拍卖机制有助于降低碳交易价格、促进我国碳市场总体规模扩大并激发碳市场活力,高碳行业将成为碳配额拍卖市...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解决排污权交易基准价的制定这一排污权交易制度设计的关键问题,在对影响排污权价值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模糊数学理论建立了包含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绩效3个影响因素的排污权价值模糊数学评价模型,结合污染物削减成本构建了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测算模型.利用该套模型,建立了重庆市COD和氨氮排污权价值评价体系,计算得到重庆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污染物环境排放量、工业污染物排放绩效等影响因素对排污权价值的权重分别为0.540、0.163和0.297,COD和氨氮排污权价值的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向量分别为(0,0.715,0.285,0,0)和(0,0.865,0.135,0,0);根据重庆市废水COD和氨氮削减成本,测算了重庆市废水COD和氨氮的排污权交易基准价格分别为5 900和16 000元/t,处于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市确定的基准价的中上水平.该套模型将排污权基准价测算过程中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定量表达,使测算结果更符合客观实际,并且具有实用价值,但在排污权价值影响因素的筛选及其量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7.
碳排放权交易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市场化手段,相对于行政手段具有全社会减排成本较低、能够为企业减排提供灵活选择等优势。2011年以来,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7个地方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2017年年底,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的全国碳市场启动。2018年4月,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转隶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从推动碳交易立法、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等方面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本文梳理了我国碳市场的发展历程,并对全国碳市场的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中国亟需通过碳汇交易推动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价值实现,以解决滨海湿地保护、修复领域内生激励机制不足等问题。本文提出碳汇交易视角下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价值实现的理论框架,梳理国内外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交易现状,分析中国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交易存在的问题,探讨碳汇交易视角下中国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价值实现机制及路径。结果表明:(1)中国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交易存在法律政策不健全、蓝色碳汇产权归属不清、核算体系不统一、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多种交易风险并存等问题;(2)碳汇交易视角下中国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价值实现机制包括确定交易客体、识别交易主体、开展价值核算、建立交易市场、成效分析等方面;(3)碳汇交易视角下中国滨海湿地蓝色碳汇价值实现路径包括完善法律制度及相关政策、明确蓝色碳汇产权归属、建立统一核算标准体系、促进多元主体参与交易、科学制定交易价格、规范交易市场秩序、加强财政支持保障等。  相似文献   

19.
碳交易作为一种碳减排的市场化手段和政策工具,在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碳排放基准线是碳交易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是碳交易机制中使用基准线法计算碳配额的主要依据. 我国已发布了全国发电行业的碳排放基准线,随着碳交易市场的稳步推进和发展,对于其他行业碳排放基准线的研究和制定需求愈发迫切. 本文以水泥行业为例,概述了碳排放基准线的制定方法,梳理了国内外碳排放基准线的应用实践及研究进展. 总体上,当前我国碳排放基准线工作滞后于欧美地区,面临覆盖行业少、行业内部标准不一、数据基础薄弱、区域及企业间差异未充分考虑等问题,难以保证碳配额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未来,建议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尽快统一各行业内部基准线制定方案,优先考虑高碳行业;构建适用于我国碳市场的产品分类体系,完善不同主体的碳核算技术标准,明确不同产品的碳核算边界;加强对企业活动数据的监管力度,严格碳配额核算、分配过程,保证碳额分配的透明、公平;围绕地区或企业间的差异量化与配额修正等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提高基准线适用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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