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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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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雅楠  杨帆 《环境保护》2016,(13):58-62
在因环境问题导致的侵权案件中,原被告之间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信息不对等,往往会导致因果关系难以证明。本文总结分析了国外环境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阐释了我国环境侵权案件因果关系证明制度的转变,建议在我国的环境侵权案件中可以引用部分因果关系学说理论,以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推动环境诉讼的进程。  相似文献   

2.
孙晨  杨帆 《环境保护》2020,48(6):59-63
由于环境侵权具有特殊性,我国立法中对于环境侵权逐步确立了在无过错责任下实行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但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并未得到贯彻。本文分析了立法与司法中关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问题的矛盾及其出现的原因,并主要对举证责任倒置与因果关系推定的界定和区别展开分析,指出了二者在概念、逻辑结构与举证责任分配上的不同,并基于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对于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证明问题倾向于法律推定的形式,肯定了由举证责任倒置到法律推定的改革是一种立法上的进步。  相似文献   

3.
基于污染地块的责任范畴,分析了我国污染地块责任追究的现状,针对法律不足、"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两难、无差别原则存在弊端、共同侵权责任如何分摊、责任追究举证难,以及环境损害社会填补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以责任追究和责任转移制度较为完善的美国、澳大利亚和部分欧洲国家为例,剖析国际污染地块追责体制的先进经验,提出对我国污染地块的政策建议,包括尽快颁布土壤污染防治单行法、明确污染地块责任的社会化属性、实现污染责任追究差异化以及建立全国污染物监控预警系统等,以期对我国污染土地的责任认定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侵权责任法>第67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这是关于数个环境污染加害人间责任比例划分的依据.  相似文献   

5.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因属于行为人主观意志之外的情形,其中断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使得侵权责任不能成立。但是在特殊的环境侵权中,由于遵循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可抗力"能否继续作为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存在着诸多争议。本文将通过对我国关于环境侵权领域关于"不可抗力"的立法分析以及关于"不可抗力"学理分析,进而寻找出一种在环境侵权领域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良好定位,并为我国未来关于该"不可抗力"的立法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针对我国当前的环境侵权问题及立法现状,通过分析和探究环境侵权的特征,界定环境侵权责任的基本构成以及与环境侵权责任相关的其他重要因素,力图为我国当前的环境侵权立法提供理论上的参考和依据.  相似文献   

7.
德国《民法典》确定了一般环境侵权的规则——行为责任,再以《环境责任法》确立了特殊的环境侵权的规则——设备责任。设备侵权是危险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有两个:设备运营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损害;人身、财产受侵害。设备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设备运营人的过错。设备责任归责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8.
本文通过国内外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比较研究,从完善法律法规角度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进一步加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具体建议:一是从立法角度看,我国对污染场地管理采取专门立法的模式;二是从框架要素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完整有效的配套法规、标准和指南;三是从责任体系看,建议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应明确定义各类责任人在何种情况下承担修复责任;四是从因地制宜的管理目标看,中央政府应制定全国统一的风险管理的政策,并制订指导性的修复筛选值,省市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土地规划和开发需求,制定当地的法规和标准。  相似文献   

9.
X一01 9800610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一兼论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金瑞林(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环境科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一1997,17(3)一193一198 环信X一58 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将成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本文分析了传统民事侵权的区别,讨论了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提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应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实行利益衡量原则与公害赔偿社会化。最后,作者就如何完善中国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立法提出几点建议。参5同浓度酸性成分(…  相似文献   

10.
由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造成环境侵权的受害人不能及时、充分、有效的获得赔偿,而且污染企业难于承受金额巨大的损害赔偿责任,借鉴国外有关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立法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实行一系列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社会化的方式,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环境损害补偿基金等制度来解决环境污染受害人需要赔偿而巨额赔偿使污染企业难以承受的问题,从而使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真正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1.
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兼论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将成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本文分析了传统民事侵权的区别,讨论了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提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应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实行利益衡量原则与公害赔偿社会化。最后,作者就如何完善中国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在环境侵权领域,侵权行为人以外的受益人是否也要承担"补偿"责任甚至"连带"责任一直是争论的焦点。通过检索和整理我国司法裁判案例,分析环境侵权受益人承担责任案件的特点发现:噪声污染以及水污染等领域,由于受承包以及租赁基础法律关系的牵连,受益人对环境污染损害的侵权行为均承担了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为完善与发展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议在立法中对环境侵权受益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3.
污染者因环境损害可能承担的责任,包含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行政罚款、行政强制等行政责任以及罚金等刑事责任。目前,三种责任之间缺乏统筹考虑,法律条款设计整体上偏重污染者损害担责,忽视环境风险预防。具体到损害担责有关条款,法律法规规定和司法解释之间、现有政策与法律之间衔接不足。理论上,三类环境责任之间具有内部可衔接性,应当坚持系统论,逐步完善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体系,统筹解决环境风险预防和损害修复、赔偿问题。近期应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积累案例经验,逐步修订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制度;远期应以规范环境责任与赔偿法律体系为目标,制定统一的环境责任与赔偿法,体系化解决环境问题。  相似文献   

14.
本文主要运用法律经济学、社会法学等交叉学科的分析方法对造成环境资源的外部性以及环境保护的外部不经济性的原因--环境立法上的根源性漏洞进行探析.笔者认为,在现行的环境立法中,由于环境资源的属性及其归属不明,使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缺乏立法依据.从而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污染者的外部经济行为,是环境保护法律长期难以有效实施的症结所在.同时,笔者就相关的解决环境保护难题的对策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几点浅见.  相似文献   

15.
土壤污染治理与开发的环境经济调控对策研究   总被引:20,自引:5,他引:15  
尝试从环境经济角度出发,对比分析国内外土壤污染治理与开发过程中的经济责任认定体系,指出我国存在着土壤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污染治理费用无人负担、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提出在土壤污染治理与开发过程中明确政府、污染者、新地块开发商以及当地社区和居民的经济责任、建立污染治理基金管理模式以及完善土壤污染治理资金筹措与管理机制等方面的调控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技术鉴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伟 《环境保护》2021,49(3):94-98
因果关系鉴定和原因力鉴定是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下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及其责任份额认定的关键环节,也是认定中的主要技术难点。本文通过正向推理和反向排除,提出因果关系判定的具体条件;详细阐述同位素示踪法、比值法、标记物法、指纹图谱技术及联合技术等鉴定方法;系统梳理了土壤损害的鉴定程序。并借鉴法医鉴定中的参与度比例和污染溯源中的污染贡献率研究成果,提出原因力鉴定的方法与思路,对于个案中确定责任人及其责任份额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7.
汪斌 《环境保护科学》2007,33(1):66-67,70
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法律制度对无过失责任的规定彼此冲突,没有规定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缺乏排除侵害的中间调整形式,引起司法实践的混乱,不利于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在立法作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绿色供应链是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市场机制,国家高度重视,许多部门着力制定激励政策,一些行业和企业也积极开展绿色供应链市场实践。但是,我国绿色供应链面临着"三大不足",即市场动力不足、政府推力不足、公众引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统一、责任体系不明确、信息保障不充分。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三方面对策建议:一是推动相关立法,将绿色供应链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明确各方责任,将绿色供应链融入治理体系;三是完善环境信息公开,为绿色供应链夯实基础。  相似文献   

19.
完善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梳理了国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情况以及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进展,指出当前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存在法规制度不健全,化学品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低风险类物质申报审批亟需简化、高风险类亟需强化,主体责任未发挥等问题。并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立法,完善新化学物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国家财政投入,强化新化学物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专职专家技术团队;三是突出管理重点,简化审批程序和低风险类物质管理要求,强化高风险类常规申报物质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20.
环境损害是环境污染或破坏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根据损害对象不同,环境损害可以分为环境人身损害、环境财产损害和环境自身损害。我国环境损害相关立法忽视了对环境自身损害的救济,并且没有区分环境人身损害与环境财产损害。应当确立环境损害责任的三元立法,原因在于:对环境本身的损害应当救济,而传统环境侵权法难以实现。环境人身损害与环境财产损害具有不同性质,应当实施不同的规则,而且确立环境侵权的二元规则,更加有利于对人身权的救济。环境损害责任三元立法的内容是:首先确立造成环境自身损害应当承担责任,责任内容为过错责任。其次将环境侵权分为环境人身损害和环境财产损害,环境人身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环境财产损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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