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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是国家和地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部门,也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主体。文章研究了2个问题:一是在碳排放总量管理下,电力排放的所属问题;二是不同配额分配方案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影响。通过借鉴国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电力排放的划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从生产和消费两端同时对电力排放进行控制;在对电力行业的几种配额分配方法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权平均法"这一新型分配方法,并用该分配方法对广东省现有电力企业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模拟分析和评估。分析结果表明,在绝对排放量下降5%的总量控制目标下,通过"加权平均法",各机组所得配额都相对公平和平均,可以保证企业顺利履约,实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控制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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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单向参与国际碳市场到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再到总量控制型碳排放权交易为主、自愿减排交易为辅的过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有利于降低碳减排成本、促进市场的流动性、降低碳市场的运营风险以及减少碳泄漏。省际碳市场的链接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并在统一法律框架下就碳排放权交易的链接要素形成共识。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应当从法律机制的构建、链接模式的选择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互认与同化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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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市场化手段。通过环境容量产权理论分析,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赋予碳排放权以私法上的准物权属性。完善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应积极推进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的建设,促进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相关立法,促进碳金融制度创新,以实现碳排放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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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评估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设计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及经济发展可能发挥的作用,本文建立GD_CGE模型研究了在碳强度约束目标下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效果.首先分析了无减排约束和有减排约束情景下广东宏观经济(GDP)、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展减排约束情景,考察了在全省碳强度减排目标约束下,把电力、水泥、石化、钢铁、造纸、纺织六大部门纳入碳交易体系,并分别按照历史法和潜力法确定行业碳排放约束上限时,实施碳交易政策对宏观经济和能源消费量的影响,模拟了碳市场的交易情况和碳价格.结果表明:在碳强度目标控制下,实施碳交易政策可显著降低部门的减排成本,减小控制碳排放可能对全省GDP的影响,起到了促进广东省低成本节能减排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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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ISO14000认证》2013,(3):34-34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通过设计碳排放总量,明确参与企业、行业范围,对碳排放权指标进行“配额”分配的交易方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目标。深圳是全国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作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交易市场,6月18日首日共完成8笔交易,成交21112吨配额,最低成交价为每吨28元,最高成交价为每吨32元。目前,深圳已将635家工业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中。按计划目标,在2013—2015年,这635家单位获得配额总量合计约1亿吨,到2015年这些企业平均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3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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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重点集中在碳排放的削减上。作为一种市场手段,碳排放权交易普遍被认为是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种有效的减排工具,因而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纳。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决定》指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其中就包括了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发展我国碳交易市场是必然趋势,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和把握国际碳市场的发展特点,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和碳市场的发展现状,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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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对环境容量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以达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方法。我国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于1988年开始尝试引入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环境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综合看来,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的构建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总量控制的科学确定、排污权初始的公平分配、培育交易市场等问题上仍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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