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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保障能源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暖的重要手段;省域内能源消费量的合理分配,是落实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有效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总量分配应以公平为主、考虑区域发展权益的同时兼顾效率的原则,秉承“定基数,分增量”的思想,构建了基于信息熵的多因子混合加权分配模型,对目标年能源消费增量进行分配;选择了10个指标从经济水平、能耗水平、发展现状、产业结构及城市发展定位5个方面描述各地区的节能潜力及控制能耗量的责任,拟对能源消费总量在省内各市区的分配进行探索性研究。并以安徽省为例,对安徽省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分配到各市区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2015年安徽省17个市区能耗分配量增长率范围为1193%~5045%,能耗增幅的分配结果整体上受各市区人均GDP和人均能源消费量水平所支配,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城市化率所调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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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是加快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必然选择。本文基于生命周期评价模式,从微观企业层面入手,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基准流程,引入能量输入与环境输出参数,建立废旧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效果量化核算模型,评估再生产品的节能减排经济成效,并以吉林省某钢铁企业为例,评估"废钢-电炉"短流程和"铁矿石-高炉-转炉"长流程的能源、环境、成本差异,辨识影响废钢再循环节能减排效果的主要因素和重要环节。结果显示,再生钢铁全生命周期与原生钢铁全生命周期相比,节能588.48kgce/t,节能率为84%;主要污染物中SO2减排率最高,达92%;CO2总减排1 180.92 kg/t,减排率为67%;总成本却高出198元/t。其中,炼铁工序的节能量和减碳量最大,烧结工序SO2、NOx和烟(粉)尘减排量最大,焦化工序COD和氨氮减排量最大,回收、加工处理、炼钢环节节能量和减碳量以及SO2、NOx和烟(粉)尘减排量均为负。成本方面,再生钢铁生产成本高于原生钢铁308元/t,虽然再生钢铁由于污染减排可节省56元/t的排污费并获取54元/t的碳交易收益,但都不足以扭转电炉炼钢费用较高的现状。因此,国家应在电炉炼钢方面给予钢企及相关企业适当的财税扶持政策,在电价方面给予钢企一定的优惠或补贴,并完善废钢回收加工体系等,以促进废钢循环利用。基于LCA的废旧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效果评估可以实现对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环境、成本的优化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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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生态文明理念,分析了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耦合模式与演化过程,提出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发展的对策,即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耦合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及战略型新兴产业;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城镇综合实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保护自然,推进区域生态文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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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代人类社会所面临日益短缺的自然资源问题 ,本文提出要对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补偿 ,并通过资源的折耗和折损来对实物消耗和质量损失的自然资源进行补偿 ,以此来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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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是总量控制制度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本文综合考虑区域差异、行业差异等,研究总量控制指标差异性公平分配模式;设定区域差异情景、行业差异情景、一般耦合情景和综合耦合情景,运用Nash谈判模型建立政府横向公平对比谈判机制,研究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差异性公平分配的优化算法,并以吉林省的COD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为例进行实例分析。结果显示,与基准年排放量占比相比,基于区域差异的分配方案变化不大(-15.22%~4.48%),但基于行业差异的分配方案因化学纤维制造业(30.0%)和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7.2%)配额影响而变化很大(-87.83%~154.22%)。考虑传统总量指标配额行政直接分配模式单一,运用Nash谈判模型对分配结果进行谈判优化,结果显示综合耦合情景下的COD配额分配结果因综合区域差异和行业差异而基本得到了所有市的认可,综合满意度为89.02%;而区域差异情景下的COD配额分配结果,因更接近于基准年排放量占比而得到除吉林市和通化市以外的其他7个城市的认可,优化博弈后的满意度最高(89.25%);一般耦合情景和行业差异情景,因部分配额高指标行业集中到吉林市和通化市,存在很大的争议;博弈结果显示各市并不希望配额指标分配结果偏离基准年太多。因此,实现省域总量控制指标差异性公平分配,可引入政府横向公平谈判机制博弈优化差异性配置方案,识别满意度最高或认可度最高的谈判优化方案,实现总量控制指标分配的差异性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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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城镇化发展中碳减排的阶段性特征和应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碳排放挑战,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现有研究较少关注城镇化发展对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的影响,未能将城镇化自身阶段性变化对生活碳排放的影响联系起来。基于此,本文以城镇化率作为门限变量,以生活能源结构、居民消费率、产业结构分别作为解释变量,构建多个不同视角的门限-STIRPAT扩展模型,深入分析城镇化水平处于不同阶段时,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所受影响的差异性。研究表明,城市化率分别处于门限值(0.250、0.325和0.457)前后时,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所受影响出现了阶段性的变化。当城镇化率低于0.250时,能源结构、居民消费率和产业结构对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均呈负向弹性关系,分别为-0.688、-0.570、-0.570;当城市化率低于0.457时,能源结构、居民消费率和产业结构对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的负向弹性关系仍然存在,但相关关系明显减弱,能源结构负向弹性关系介于(-0.338,-0.019),居民消费率和产业结构负向弹性关系为-0.251。当城市化率超过0.457时,能源结构、居民消费率和产业结构对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已逐步显现或转变为正向弹性关系。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提出相应建议:区域城镇化发展介于(0.250,0.457]这一阶段的进程中,应把握住能源结构、居民消费率和产业结构对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碳排放影响效应转变之前的阶段,鼓励居民生活消费,但进行节能低碳生活方式的引导,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满足居民对生活商品及服务的需求。当区域城镇化提升至0.457以上时,应合理优化能源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通过财政政策等对居民生活消费进行调控和引导,注重第三产业中的科技、金融等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