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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环境意识深化与环境责任原则耿进(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参照国际通行的“污染者负担”原则,我国立法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责任原则,并逐渐发展为“谁发展(利用)谁保护,谁污染(破坏)谁整治,谁主管(承包)谁负责”的系列原则。在新的...  相似文献   

2.
徐正祥 《上海环境科学》2000,19(3):93-94,97
以考察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起源为基础,从内涵、目的、负担范围和负担转移方式4方面剖析了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我国的演变过程,从中阐述其在环境保护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排污企业与治污企业间的行政责任并不能依据学界提出的“排污企业担责说”“治污企业担责说”与“多因素考量说”予以界定。建议以“污染者担责”原则为指引,按照“污染者乃污染源控制者与排放者”的标准明确排污企业或者治污企业的“污染者”或者“非污染者”身份,首先,基于“污染者”与环境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依法认定其行政责任;其次,立足“非污染者”与环境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非污染者”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环境行政义务来认定其行政责任的“有无”,以期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行政责任界定提供合理方案。  相似文献   

4.
运用法学原理论证只有建筑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噪声环境行政管理相对人,阐明现行申报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5.
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渡,这种新的形势,对我们过去制定的环境管理政策和制度需要重新审视,发现其不足,进行调整和充实,赋予新的内涵,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此,本文仅就“谁污染,谁治理”这一环境管理政策进行讨论,并提出调整的建议.70年代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了“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这一原则分清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使那些不顾环境容量,为追求局部或自身的利益,而肆意污染和破坏环境,并把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推给社会的企业受到了强有力的经济约束,同时也解决了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问题.我国借鉴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6.
正为了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此种费用一般由公共财政即一般纳税人承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1972年提出"污染者负担原则",政府应当要求污染者承担其造成的环境不利影响的而支出的费用。该原则要求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治理污染,将环境损害维持在一个可承受的状态,污染者应当承担实施这些措施的成本,进而该成本会体现在产品  相似文献   

7.
实践证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调动经营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确保国家财政稳定增收,提高企业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改善职工生活等方面都收到了可观的成效。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是为落实“污染者负担”的原则,提供了更可行的基础。“污染者负担”原则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原则,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单位和个人,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8.
蓝虹  马中 《环境保护》2004,(12):50-53
在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投资中,应综合考虑“污染者负担”和“受益者付费”两大原则,由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运作,在全流域征收污染治理费用,并按照客观国情协调各省之间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中的费用负担问题,并派出中央机构对黄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  相似文献   

9.
肖宏 《环境保护》2007,(4A):23-27
污染者付费原则(Polluter Pay Principle)是环境规制的主要原则。理论上该原则能实现环境外部性的内部化,从而激励污染者采取社会最优的行为。但在实践上面临诸多困难:一方面,有时受技术水平的限制,确认特定的污染者比较困难;另一方面,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污染企业可能破产,而其资产不足以支付赔偿和治理费用。为了保证迅速赔偿受害者和修复环境污染,美国、加拿大和几个欧洲国家通过法律建立了由税收支持的专门基金,以便从环境事故的各个“潜在责任者(Potentially Liable Parties)”那里收取费用以降低基金的成本。银行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参与者,越来越被认为对环境风险和污染事故负有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中国持续发展的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明远  李长城 《环境科学》1995,(2):78-82,55
指出经济手段在中国持续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实质在于实现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落实“污染者负担”原则;持续发展的经济手段主要有征收环境费制度、环境税收制度、财政刺激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损害责任保险制度等;详细探讨了环境费与环境税的概念、性质、作用、现状、完善或实施以及二者的关系;分析了财政补贴、排污权交易等在中国待续发展中的运用问题;最后强调应完善有关环境立法,从而实现强化经济手段和环境管理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1.
汪斌 《环境保护科学》2007,33(1):66-67,70
我国环境侵权民事救济法律制度对无过失责任的规定彼此冲突,没有规定因果关系推定原则,缺乏排除侵害的中间调整形式,引起司法实践的混乱,不利于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针对上述问题,需要在立法作相应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In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ield of China, due to “lower law-breaking cost but higher law-abiding cost”, it is a common case that the enterprise chooses to break through the law on purpose. The punishment to the unlawful practices by the law directly decides the law-breaking cost of the enterprise, furthermore, influences the willingness to abide by the law and the trend to break through the law. The law-breaking cost of enterprises is jointly decided by the administrative liability, civil liability and criminal liability. However, in China, the enterprises breaking through the law are mainly penalized for the administrative liabilities, focusing less on the civil compensation liability on the environmental damage and criminal liabilities on the environmental crimes. Nevertheless, a complete environmental liability system is composed by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civil compensation and criminal sanction, none of which is dispensable. Therefore, the three layers defense could be established on punishing and deterring the environmental law-breakers. Considering all three aspects, administrative liability, civil liability and criminal liabilit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ystemic disadvantages of the current environmental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civil compensation and criminal sanction in China, and investigates the legitimate reasons for the higher law-abiding cost compared with the law-breaking cost, and it is finalized with the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solve this problem.  相似文献   

13.
通过比较我国与美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初步探讨了两者在环境修复立法方面的差异。我国现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足以解决我国在环境修复实践过程中的环境责任、环境修复资金分担、环境修复标准以及保障环境修复工程顺利到位实施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借鉴国内外环境修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构建我国环境修复法律法规体系是必要的。遵循“谁污染谁付费”,评价环境修复效果的标准考虑污染物检测限,与现有与环境相关的标准一致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环境修复标准,做到符合科学性、合理性、应急性、跟踪治理等原则。最后对我国环境修复法规体系的内容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4.
分析了传统民法中损害赔偿责任在环境法中的局限性、并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预防性民事责任形式在环境法中的意义和作用,进行了探讨。同时,依据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论述了在确认预防性民事责任中,进行利益衡量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5.
李华 《上海环境科学》2006,25(3):117-119
对于因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环境侵权,可以通过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来解决污染所导致的损害。对于环境侵权问题,特别是影响巨大的环境侵权事件,国家事先通过环境责任强制保险予以干预,可以很好地解决环境责任危机。我国应构建商业性保险和政策性保险并存的“二元化”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环境法解释与制度构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环境污染损害救济社会化的重要途径和完善环境污染损害救济机制的必由之路。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真正建立和运行,需要运用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和思想对传统责任保险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和构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合理贯彻环境法的理论思想,运用风险预防、生态正义之理念,环境污染损害救济、环境权等理论思想进行理论诠释,在保险方式、责任基础、承保范围、赔付范围及赔偿限额等方面构造中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以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之风险预防、损害救济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主体特征,将污染转嫁分为涉外污染转嫁和内部污染转嫁。其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分别就这三种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责任分担,作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作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18.
陈勇 《内蒙古环境科学》2006,18(2):17-20,38
面对日趋严峻的资源与环境危机,加强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实现环境刑事立法生态化,这是当今世界各国的共识。目前,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也有较大发展,但仍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阐述了刑法介入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并结合国外环境刑事立法现状,分析了我国环境刑事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因应之策。  相似文献   

19.
方Kui 《环境导报》1998,(4):11-13
基于我国法制建设的要求以及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环境管理制度中的“限期治理制度”,包括其性质及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关系等。从立法上对此制度的完善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20.
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兼论环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33,自引:0,他引:3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将成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本文分析了传统民事侵权的区别,讨论了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推定与举证责任等问题,并提出环境侵权的民事救济应实行预防性的排除侵害与损害、赔偿并重的救济制度,实行利益衡量原则与公害赔偿社会化。最后,作者就如何完善中国环境侵权与民事救济立法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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