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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源合规制度是确保固定源企业将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要求得以实施的具体措施和规定,也是将排污许可制度打造为固定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环节。本文基于美国固定源合规监管经验和当前国内排污许可实施基础,构建了固定源排污许可合规管理制度。所构建的制度基于整体性治理理论,以固定源企业需提交的排污许可合规报告为主要合规监管环节,将政府部门对于固定源企业的合规监管分为以合规报告为主的书面核查和企业现场核查两个环节,并在整个合规监管过程中贯彻数据管理,设计了企业合规报告、政府核查报告、核查类型及任务、核查评估方法、合规信息公开及违规处罚方式等关键内容,以节省对于固定源企业污染排放合规监管过程的环境执法资源和提升监管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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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基本管理要求和筛选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替代和延续,成为当前排污许可制度尚未完全成熟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抓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聚焦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排污大户和重大风险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有利于压实地方环保责任。在名录制定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部分指导性文件存疑、名录重点不突出、部分重点排污单位无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不能满足新的环境监管需求、名录更新时间滞后、缺少罚则等问题,本文就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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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排污许可制度推行已有二十余年,但由于在政策设计层面、技术支撑层面及配套保障层面尚有不足之处,排污许可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遇到很多阻碍,排污许可制度的应用范围、实施效果和改革举措实际落地都还不尽如人意,依然处于难以推广的境地。本文基于对以上各层面存在问题的深入分析,进而指出目前阻碍排污许可制度推行的难点问题及具体成因,其中难点问题主要包括专项法律法规缺失、管理要求落地难、各方权责落实难、多套数据并行、排放标准滞后、部分行业标准缺失、与环境目标未建立响应关系、管理方式落后、数据支撑和人员配备不足等方面。根据前述问题的论证,本文相应提出了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各项对策措施,并建议排污许可制度应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技术支撑基础和完善配套保障措施,以期助力排污许可制度各项改革举措的实际落地,更好地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管理格局,最终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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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5,(12)
<正>12月4—5日,排污许可制度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开幕式。他强调,要将排污许可建设成为固定点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进一步整合衔接现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来自美国、德国、日本的环保部门、政府组织和国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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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制度与排污许可制的衔接研究,是厘清固定污染源数据来源,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统计改革的重要工作。通过对比2020年度两项制度工业源调查数据,从调查单位、调查内容和核算方法等方面深入分析了现阶段两项制度在工业源衔接难点,初步提出了环境统计衔接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思路建议。即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实行分阶段衔接;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数据质控,落实防范统计造假责任;拓展数据分析应用,履行统计咨询职责,为制度衔接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