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 毫秒
1.
正【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江苏省大丰市市民吴冬青诉讼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违法行为】企业排放废水,污染鱼塘水源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造纸、制药【处罚及执行情况】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赔偿63.84万元,赔偿已执行到位【案例概要】2011年3—5月,吴冬青承包的一处鱼塘内养殖鱼种陆续死亡。吴冬青认为是因丰杯公司等5家企业向河中排放废水行为所致,遂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丰杯公司等企业的水污染行为与吴冬青鱼塘鱼种死亡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吴冬青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据此减轻丰杯公司等企业30%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吉林大学【案例类型】探索性【案例名称】终端能源消费过程中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关键问题解析【主要违法行为】违规使用炭质页岩作为内掺燃料;页岩砖烧制窑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烟气中SO2最高浓度超过环境标准8.6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建材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关闭,已执行【关键词】终端能源消费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责令关闭司法审查之诉【案例概要】2011年4月25日,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永定区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万捷公司的砖厂违 相似文献
3.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环境民事案件【案例名称】贺某等诉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争点】污染设施在先的侵权责任认定【污染类型】噪声污染【裁判情况】一审判决认为公路管护者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二审改判高速公路管护者承担责任。【案件概要】鑫源小区紧邻唐津高速公路,小区业主贺某等以交通噪声污染为由将公路所有权人新展公司及小区开发商鑫源公司等诉至法院。一审认定新展公司和鑫源公司应分别承担50%责任。二审认为噪声污染系源于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应由新展公司承担责任。【案例启示】城镇化的快速展开使得居民区不断向工业区靠近,企业排污权与公众环境权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于污染在先、居民在后的"迎向污染"问题,可否因污染设施的"先占"而使污染行为正当化?本案给出了否定答案,但也留下了诸多疑问。 相似文献
4.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王利【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污染环境案【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放、处置污水【污染类型】水污染【污染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企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被告企业被判处罚金500万元,被告自然人被判处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4万~6万元不等罚金,执行到位。【关键词】环境犯罪;污染环境罪;环境刑事治理【案例概要】2013年8月8日,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单位与自然人共同实施环境污染行为的环保案件,被告单位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被告自然人林某、娄某、徐某、潘某、杨某因犯污染环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或受贿罪被判处2~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6万元不等罚金。 相似文献
5.
6.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分析人】陈英姿;胡宁【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成都市民陈伟不服行政处罚状告环保局案【主要违法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私设暗管偷排污水【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述行业】钢化玻璃加工业【关键词】私设暗管;偷排偷放;二次违法;行政处罚;行政裁量【案例概要】个体工商户陈伟因存在私自设置暗管偷排污水的二次违法行为,被成华区环保局依法作出10万元的处罚决定。陈伟对成华区环保局顶格处罚不服,遂将成华区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7.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分析人】黄隆月【案例类型】评价类【案例名称】江苏省泰州市天价环境诉讼案【主要违法行为】企业将废酸偷排入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污染类型】水体污染【违法企业所述行业】化工行业【关键词】环保高压线;环境司法;环境执法;联动执法【案例概要】江苏省泰州市6家化工企业为降低处理废酸成本,雇佣没有处理资质的人员,直接将废酸偷排入河,导致水体严重污染。为修复环境,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法院最终判决6家企业赔偿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案件启示】在此案中,江苏省高院的"关心"、地方检察院的鼎力支持以及政府部门的不干预等无疑成为这起化工污染案件胜诉的关键所在,而司法与执法相协同更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给予了污染型企业当头一棒。为了今后能更加便捷有效地应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更为了使企业远离"环保高压 相似文献
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亳州市环境保护局【案例类型】警示类【案例名称】如何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安徽利辛县倾倒制药废渣案"的启示【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法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类型】固体废物【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处罚及执行情况】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赔偿利辛县、涡阳县造成的污染损失及处置费用总计220 相似文献
9.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吴真孙宇【案例类型】探索性【案例名称】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探析【主要违法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已执行【关键词】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砷中毒重大 相似文献
10.
11.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点评人】熊超【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范根生诉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主要违法行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环保行政部门【处罚及执行情况】撤销嘉善县人民政府善政复决字[2013]5号行政复议决定;嘉善县人民政府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范根生其他诉讼请求。【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第24条;《水污染防治法》第69条;环境行政执法;公民参与【案例概要】因水质受到污染导致养殖鱼类大量死亡,养殖户范根生在投诉无果后申请复议要求环保局履行法定职责,县政府以复议事项依然在上访期内为由作出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经过一、二审审理,最终判决撤销嘉善县人民政府善政复决字[2013]5号行政复议决定,限期重新作出具体 相似文献
12.
【案件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件点评人】邹积超【案件类型】评价类【案件名称】杭州中泰九峰垃圾焚烧厂事件【主要污染类型】大气污染【主要污染行为】垃圾焚烧导致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固废处理【关键词】邻避;杭州中泰;垃圾焚烧;环境保护;法律【案件概要】2014年5月10—11日,为反对杭州中泰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大量群众涌上02省道和杭徽高速余杭段,进而发生部分人员封堵高速公路省道、打砸车辆等违法事件,导致交通长时间中断,并造成人员受伤。【案件启示】邻避问题极为复杂,但其本质不单纯涉及利益问题,还内含权利与权力的博弈。邻避问题的化解重要在预防,在公众权利保护、参政议政意识觉醒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化解邻避问题最为重要的路径是法律。有必要针对邻避问题的起因和本质,对邻避设施相关的决策、实施、补偿和救济进行规范,实现邻避问题的有效化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