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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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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传真     
《环境工作通讯》2013,(9):70-71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污染环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判决被告单位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被告人林毓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  相似文献   

2.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于 2 0 0 0年 5月 13日 ,对焦作市“3· 2 9”特大火灾案涉案罪犯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本余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5万元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有期徒刑 7年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 5万元。被告人牛玉文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 2万元 ;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有期徒刑 6年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罚金 2万元。被告人王峰犯重大责任事故罪 ,判处有期徒刑 7年。被告…  相似文献   

3.
据国家环保总局7月23日提供的消息说,日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大连市首起非法处理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案件。法院宣判被告人孔繁明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犯收购赃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刘强犯重大环境污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据悉,去年6月12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部门接到举报信称:有人往开发区董家沟镇杨树村宋屯倾倒工业废酸,污染环境。大连市环保局立即组成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调查表明,2000年3月,辽宁省庄河人孔繁明借用一家化工企业的营业…  相似文献   

4.
白家林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吴淑琴等人处收购沾染有矿物油、涂料废物及废有机溶剂等物的废旧包装桶,雇佣工人用洗衣粉、香蕉水或清水清洗后出售,对于不易清洗的包装桶切割成块状后出售。对于清洗废旧包装桶产生的废水,白家林指使工人直接倾倒在地上,通过铺设的管道排放至外环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白家林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0元;吴淑琴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0元。  相似文献   

5.
李杰赓 《环境保护》2012,(11):46-47
2012年4月16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魏洪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大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被告人魏洪奎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的一审判决. 案例背景 2010年8月以来,被告人魏洪奎为牟利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化工厂和安徽省铜陵市一化工厂,先后四次拉回化工废料共计30吨左右,分别倾倒在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焦山、魏山和小花园三处并进行掩埋,造成掩埋处土壤及附近井水受到污染.经安徽省环境检测中心站检测,化工废料中含有二甲基硝基苯,属中度毒性的危险废物.  相似文献   

6.
《环境》2017,(12)
正本想回收节能灯从中获利,却不料因此而获刑3年3个月。日前,顺德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被告人陈某根承租一块空地堆放回收的节能灯玻璃碎片,随后转卖,先后获利5万余元。由于这些玻璃碎片属于危险废物,重量达1767.98吨,造成环境损害数额近500万元,因此经审理,顺德法院以陈某根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佛山禅城区某工厂负责人应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一案审理终结。被告人应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又二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企事业单位非法排放含重金属超十倍以上、重点管控重金属超三倍以上或通过暗管、渗坑等逃  相似文献   

8.
李潇洋 《环境保护》2013,(22):47-4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环境犯罪的制裁思路与刑事政策定位——以江苏省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案为例【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追究涉案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以及生产负责人丁月生的刑事责任。正在服刑。【关键词】水污染环境犯罪刑法制裁刑事政策【案例概要】2009年2月20日,江苏省盐城市市区多处自来水取水口水源被严重污染,导致整个盐城市自来水全城供水中断,直接影响到盐城市近20万居民的用水安全,全市断水时间长达66小时40分钟。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和该公司生产负责人丁月生10年和6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9.
昊真  孙宇 《环境保护》2013,41(11):55-57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吴真孙宇【案例类型】探索性【案例名称】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问题探析【主要违法行为】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等【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行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已执行【关键词】农村地区化工企业地下水污染砷中毒重大  相似文献   

1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列提供单位】湖北省钟祥市环境保护局【案例分析人】李洪修段海燕【案例类型】警示类【案例名称】区域环境监管的破解——基于钟祥城市管网排污案的思考【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处罚及执行情况】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刑事责任;并对倪泉、王建国、王建琪、陈江波、王永强、张国清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执行完毕。  相似文献   

11.
丁媚英 《环境》2020,(2):50-51
正2014年至2017年,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科公司")不间断用暗管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废水排入长江。期间,还人为篡改了在线监测仪器的相关数据,逃避环保部门监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达2.5亿元。涉案的胜科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班长、主管12人因犯有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胜科公司被判处罚金  相似文献   

12.
江镕  黄慧诚 《环境》2015,(1):37-39
<正>继2013年依法对广东省内首宗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刑事处罚后,2014年以来,江门继续加大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全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向司法部门累计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宗。"被告人郑某,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3年11月22日,江门市依法对"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后江门首宗环境污染案件宣判。2014年以来,江门继续加大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全年全市各  相似文献   

13.
正近期,浙江省乐清市两家非法电镀厂,通过地下渗透或直排的方式非法排污,冯某等9各相关负责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并分别被处高额罚金。当地环保局组织现场旁听的50余家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在亲眼见证污染环境被判处刑罚后,不由地发出一阵阵惊叹声,深受震憾。自去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全国各地不断创新环保宣传形式,警示污染企业,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如今,四易其稿的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也终  相似文献   

14.
景跃军  李元 《环境保护》2013,41(13):51-52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乌鲁木齐市环保局【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件怎么处理?【案例点评人】景跃军李元【主要违法行为】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无防漏水污染设施建立,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工程建设【处罚及执行情况】处罚款20万元执行到位【关键词】水源地污染处罚依据处罚对象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5.
《环境保护》2013,41(6):53-55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西安市环保局【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从典型案例谈防止扬尘污染执法依据【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工程监理【处罚及执行情况】处罚款9.8万元执行到位【关键词】处罚对象一事二罚处罚依据时效【案例概要】A市环保局对H工程监理公司防止扬尘污染措施不力进行行政处罚,H工程监理公司以处罚对象不对为由,多次行文陈述,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并拒缴罚款,但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6.
佟新华 《环境保护》2013,(21):48-5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区域农业污染事故多主体污染责任划分问题探析——以广西某大气污染侵权纠纷上诉案为例【主要违法行为】违法排污【污染类型】大气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追究武鸣县苞桥林化厂、武鸣陆斡砖厂、黄汝永、黄剑锋、黄宏钦的环境民事责任。已执行完毕。【关键词】区域农业污染大气污染责任划分事故鉴定【案例概要】2007年期间,李月德承包种植的剑麻受到苞桥林化厂和陆斡砖厂排放的烟气影响致枯死。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就苞桥林化厂、陆斡砖厂、黄汝永、黄剑锋、黄宏钦污染责任进行一审判决。武鸣县苞桥林化厂不服一审判决,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1年,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第二、三、四项,将第一项变更为:武鸣县苞桥林化厂赔偿被上诉人李月德经济损失183.75元;武鸣陆斡砖厂赔偿被上诉人李月德经济损失428.75元。  相似文献   

17.
刘宏博 《环境保护》2013,(23):48-50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分析人】刘宏博【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论环境行政不作为及其司法诉讼与规制——湖南"1·11"较大环境污染砷中毒案件分析【主要违法行为】环境行政不作为【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业【处罚及执行情况】被告人米志良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由于被告人米志良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已执行。  相似文献   

18.
李辉 《环境保护》2014,(15):56-58
正【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江苏省大丰市市民吴冬青诉讼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违法行为】企业排放废水,污染鱼塘水源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污染类型】水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化工、造纸、制药【处罚及执行情况】丰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赔偿63.84万元,赔偿已执行到位【案例概要】2011年3—5月,吴冬青承包的一处鱼塘内养殖鱼种陆续死亡。吴冬青认为是因丰杯公司等5家企业向河中排放废水行为所致,遂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均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丰杯公司等企业的水污染行为与吴冬青鱼塘鱼种死亡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吴冬青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据此减轻丰杯公司等企业30%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凯风 《环境》2014,(4):46-47
正3月18日,广西贺江水污染案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万元,对其退出的24000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在不久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曾通报32人因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被追责,其中,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被行政记过处分。令公众记忆犹新的是,贺江水污染事件爆发之前,该流域水面出现大范围死鱼现象,公众开始怀疑水质受到污染。随后检测  相似文献   

20.
雷鸣 《环境保护》2013,(16):56-58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案例分析人】雷鸣【案例类型】探索类【案例名称】区域矿业水污染防治与水循环经济发展——昆明"牛奶河"事件启示【主要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违法排污【污染类型】水环境污染【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选矿【处罚及执行情况】责令停止生产或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已执行;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审理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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