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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德国《民法典》确定了一般环境侵权的规则——行为责任,再以《环境责任法》确立了特殊的环境侵权的规则——设备责任。设备侵权是危险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有两个:设备运营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损害;人身、财产受侵害。设备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设备运营人的过错。设备责任归责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2.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学说和司法实务在污染环境行为的认定依据方面存在"排污标准说"、"违法或超标排放标准说"以及"损害标准说"之别。鉴于存在污染环境行为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成立的必要和非充分条件,采用"损害标准说"有混同不同责任成立要件之嫌,"违法或超标排放标准"已被侵权责任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所放弃,因而,认定污染环境行为宜采用排污标准说,即排污是否获得许可、是否超标均不影响污染环境行为存在的认定。  相似文献   

3.
董斌 《中国环境管理》2019,11(5):121-126
"防患于未然"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应对环境风险的价值诉求。预防性责任是在有危害之虞或损害已经发生且侵害处于持续状态时采取的积极预防性的救济措施,面向的是抽象不确定性。预防性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为主。但在环境司法实践中,预防性责任呈现出环境侵害标准不明和责任形式单调等问题,掣肘环境司法良序发展。鉴于此,需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预防性责任适用规则进行系统性优化,在遵循预防原则的前提下,明晰环境侵害标准,增设责任承担方式,建构举证责任转换规则以及设置预防性执行措施等,进而发挥预防性责任的前瞻性预防功能,以促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满足实践需求。  相似文献   

4.
贷款人环境民事责任是指银行、自然人等作为贷款人,因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需要承担的,或与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损害的行为人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其中,贷款人实施了加害行为是认定贷款人环境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在认定贷款人环境民事责任时,可比较研究美国贷款人责任制度,借鉴其对参与管理经营行为、所有关系、占有关系等的认定,通过危险控制和共同侵权理论进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确立的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则继承了以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并适时增加了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内容。深刻理解并熟练运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规则对保护合法环境权益,制裁环境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虽然规定了环境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但是这在实际中并没有排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6.
我国环境侵权规范分散于相关立法,存在体系性不足和制度性缺陷等问题,因此,必须出台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在构成要件方面,必须构建环境侵权二元规则,即人身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财产损失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在责任承担方面,故意违法排污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法》第67条适用于环境共同侵权内部责任份额的确定。环境侵权专门立法应当规定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7.
竺效 《绿叶》2010,(9):99-106
2007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看似“顶破天”的最高额罚款却使得法律陷入了“便宜责任企业”、“放纵污染”、“鼓励污染”的尴尬。面对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环境行政罚款机制难以威慑和遏制违法行为。对此,应综合发挥行政处罚责任制度、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制度和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的作用.令责任人得不偿失。而在罚款行政处罚已经封顶、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以为补充.尤显必要。  相似文献   

8.
张宝 《绿色视野》2010,(10):39-41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因应环境时代法律的"绿化"需求,首次专章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对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环境污染侵权的特殊规则如归责原则、举证责任、责任分担、第三人过错等做出了确认。该法第65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沿袭既有做法将环境侵权的原因行为限定为环境污染行为。这种做法在实践中的困境,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9.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基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排污单位因为污染事故等原因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损害)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有时可能巨大,甚至排污单位可能无力承担.为了适当转移和分散这种污染赔偿责任,从而既使污染受害人能够得到补偿,也确保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能够继续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10.
环境民事责任有其自身的特点,是处理环境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环境民事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值得加以研究。一、环境民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作环境民事责任指公民、法人因破坏或污染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具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民事主体因不履行环境民事义务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在正处于环境事故高发期,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是企业,甚至是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然而单凭企业承担责任是力所不能及的,最终不得不由国家买单,给国家带来沉重的负担。这种情况迫切需要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机制,即绿色保险,把赔偿引向社会化。保险本身就是一种救灾形式,因为它能分散风险,减少损失。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宜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模式才能平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严重。目前我国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纠纷的方式包括两种,即行政处理和诉讼解决。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尚不完善。本文就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救济提出具体建议,即修改、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相关法律制度,使其适应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噪声对人体在生理及心理上的危害和影响是相当严重的。随着油气田开发建设的进展,油气田环境噪声污染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弄清油气田噪声污染及治理现状,正确预测噪声污染的发展趋势,将有利于噪声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通过对1986年以来油气田噪声监测数据的统计,详细阐述了区域环境、功能区及道路交通三方面的噪声污染现状,指出交通、工业、施工和生活等噪声源是我国城市目前主要的噪声污染源,预测了我国噪声污染将继续增大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和治理措施以及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4.
住宅遭受交通噪声污染时开发商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剑 《四川环境》2010,29(5):127-129,138
从分析住宅遭受交通噪声污染时开发商民事责任的性质入手,探讨了现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开发商的适用性和合理性,阐明了开发商的责任范围,提出了完善住宅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建议。主要结论:目前我国尚缺乏合理的约束开发商的住宅声环境质量标准;开发商的隔声减噪义务主要包括留出与道路之间的防噪距离和采取安装隔声窗、封闭阳台等隔声措施;应将门窗封闭状态下的室内噪声限值颁布为住宅声环境质量标准。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大连市金州区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发现城市交通噪声污染状况不容忽视,提出了扩建城市环城公路、拓展和平整路面、噪声技术治理以及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等城市交通噪声综合防治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通过分析株洲市2004~2008年城区交通噪声污染现状、原因及变化趋势,提出了相应的污染控制及防治措施,为有效改善交通噪声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油田中心区域主要交通干线昼间交通噪声及环境噪声的监测分析,找出噪声的污染现状,及对人们生活、学习产生的影响,为改善中心区域的交通噪声污染,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提供了监测依据。  相似文献   

18.
为完成北京市“十二五”城市区域的主要声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全面提高北京市声环境质量水平,科学预测区域内在“十二五”期间噪声污染水平和发展趋势,本文以北京市某典型区域作为研究对象,在收集大量相关资料与实测历史噪声数据的基础上,运用指数平滑法与灰色模型GM(1,1)对所选定研究区域的噪声污染水平与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运用指数平滑法与灰色模型对研究区域声环境噪声污染预测是可行的,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声环境质量水平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一类区域标准。  相似文献   

19.
公路交通噪声防治措施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英  李晓渊 《四川环境》2012,(5):140-142
本文针对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的特点,探讨了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合理规划、路面降噪、交通管理、敏感建筑物保护等措施。  相似文献   

20.
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社会化责任填补救济制度,在保障环境污染受害人及时获得补偿,避免企业因承担巨额赔偿而破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既是必要的,也足可行的。我国应立足国情和发展水平,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的环境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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