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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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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1997,(5)
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三十九条违反国家规  相似文献   

2.
国家主席江泽民1997年3月14日签发第八十三号主席令,宣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刑法在第六章第六节新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体内容如下:(第六章妨杏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须保护罪纪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合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监管失职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在“九五”期间环境保护的主旋律是强化执法。目前,环境执法仍是环境法制中的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权代法、以言废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甚至出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犯罪行为。修订后并已施行的《刑法》第九章专设“渎职罪”,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这…  相似文献   

4.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和第343条第一款进行了修改.其中,对第338条的修改,把"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有助于摆脱只注重人身和财产保护的传统观念,更好地突出环境资源的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刑法>修正案(八)已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已成为历史,但修正后新的"重大环境污染罪"的适用也给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留下了很大的探讨空间,尤其是关于此罪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  相似文献   

5.
山西阳城县环保局原局长因在一起重大水污染事故中负有严重失职责任,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成为全国第一起环境监管失职犯罪案例。让我们来认识环境监管失职罪。新刑法第408条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向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  相似文献   

6.
污染环境导致危害人体健康,甚至引起人身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已成为无可争辨的事实,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没有环境犯罪构成和处罚的具体规定,于是怎样认定环境犯罪,如何处罚这种犯罪,就成为环保工作和司法工作者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弄清楚,什么是环境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其他罪的区别以及环境犯罪的刑罚等。玉环境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环境犯罪是指违反环境法规,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引起人身伤亡或者造成工业和农、林、牧、副、渔业重大损失,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相似文献   

7.
杨兴 《环境》2001,(2):26-27
新刑法第339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源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且呈上升趋势,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建议,要求对一些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部分法学专家和环保工作者也紧急呼吁:环境污染后果到了集中爆发的时期,若不及时修正刑法,用重典来加以整治,后果将不堪设想。为了有效地遏制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刑法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保护,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44条调整了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条件,降低了入罪门槛,增强了可操作性。为便于读者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第44条的内容,本刊特别邀请中国环境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与环境法教研中心副主任冷罗生撰写此文,以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9.
《河北环境保护》2007,(3):22-23
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和第四百零八条规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相似文献   

10.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3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第三条本...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授权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 ,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  相似文献   

12.
绿色简讯     
全国人大立法:污染空气最高罚款50万元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可处以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修正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把防止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放在首位,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对饮食服务企业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此外,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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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责任公民、法人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而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侵害人身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指因污染或破坏环境致使他人人身受伤害或死亡而造成的财产上的损失.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受害人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导致现有财产减少或丧失,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1.1 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一般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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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拒缴水污染物排污费或者超标准排污费、大气污染物超标准排污费、环境噪声超标准排污费或者固体废物排污费的排污单位,环保部门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此,有些环保执法人员不假思索,误认为对拒缴二氧化硫排污费的排污单位,环保部门也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殊不知这  相似文献   

15.
论述了修订后的《刑法》第338条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刑罚处罚、比较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相关犯罪的异同,如与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以及因失职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保护环境,防止工业污染对于人类生存环境造成损害,是工业化进程中的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环境污染事故导致的各类损害,包括环境污染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实际价值的减少及损毁,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污染修复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合理的制度化安排下,环境污染损害发生以后,相关损害赔偿的费用及惩罚性费用可以通过环境责任保险的方式进行安排,以保障遭受环境污染损害者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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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红艳 《沿海环境》2002,(12):26-27
沿海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时有发生。本文对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中常常碰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初步解决办法。一、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即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若发生赔偿污染纠纷,“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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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单位或个人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应承担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承担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责任者须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第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人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有关行政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者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者、直接责任人员,也可以是其他公民,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自然人和法人)。 对应负行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惩罚措施,称行政制裁。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行政制裁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相似文献   

19.
王蓉 《沿海环境》2001,(12):18-18
王蓉博士:我们是一家大型印刷厂,位于河的下游,经常需要向河流排放废水。虽然我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达标排放。但担心万一发生事故后不知怎么办?听说国家对此有明文规定。请问国家对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有哪些法律上的要求?吴尤强吴尤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企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的初步报告;事故查清后,应当向当地环…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我国大规模环境事故多发频发,大规模环境侵权对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了严重损害,应当将环境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纳入法制轨道,通过环境侵权责任法提供的私法救济手段解决相应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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