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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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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水资源产权与配置中的制度创新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水资源是人类基础性资源,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当今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严重困扰。如何缓解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水资源按所有权范围划分为:私有产权,俱乐部产权和公共产权;其有三种基本的配置方式:市场配置、政府管制和俱乐部配置。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产权明晰的私有水资源;政府管制措施优化配置产权不明晰的公共水资源,俱乐部机制优化配置集体共管的水资源。  相似文献   

2.
水资源短缺是我国面临的十分重要的资源问题,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对水资源的需求也逐渐增加。水资源短缺已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一个主要瓶颈,如何将一个流域有限的水资源合理地分配给流域内不同的行政区域、区域内不同的产业是水资源规划与管理领域学术研究的核心内容。流域是一个自然形成的空间范围,往往涉及多个不同的行政区域,流域水资源分配牵涉到流域内不同利益主体,公平有效地进行流域水资源配置以达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经成为流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本文采用流域水资源分配的二次配置模型,在流域水资源初次分配当中考虑公平,建立基于用水主体需求的水资源分配优化模型,使得各主体需水量和分配水量的离差平方和最小,并得到初始水资源分配结果;在流域水资源二次分配当中考虑效率,建立流域水资源二次分配的模糊联盟合作博弈模型以最大化流域整体收益,并将由合作带来的流域整体收益的增加部分采用模糊夏普利值的方法分配给参与模糊联盟的各个用水主体,同时流域水资源得到有效再分配。最后,将上述流域水资源二次分配模型运用到一个算例当中,验证了模型本身的有效性和适应性。模糊联盟合作博弈模型对于促进流域水资源规划与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本文将社会选择理论引入到流域跨界水资源配置冲突的解决研究中,从群决策的角度寻找到流域内各区域一致同意的、满足水量分配公平的流域水资源配置方案。流域水资源配置冲突问题从表面上看是资源问题,实质上却是一个典型的决策问题。作为一种具有混合特性和稀缺性的自然资源,流域稀缺水资源的分配实质上是多主体参与的涉水利益分配,而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合理的群决策机制协调水资源配置冲突中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而实现公平。本文提出基于社会选择理论的流域跨界水资源配置冲突解决框架,首先从公平性角度将流域水资源配置冲突看成一个短缺资源的配置问题,利用P、AP、CEA和CEL四种破产准则获取可行的水量分配方案集合;其次运用社会选择理论中的PV、BC、HQ、PCM和FB五种偏好聚合方法进行流域内各行政区域个体偏好聚合的群决策分析;通过破产准则与偏好聚合的结合能够实现流域水资源配置冲突群决策结果的公平,所得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易于被冲突主体所接受。最后,以华北缺水地区的漳河流域跨界水资源配置冲突问题为例进行研究,并比较不同破产准则及偏好聚合方法在解决流域跨界水资源配置冲突中的应用。研究结果表明,社会选择理论与破产准则的结合在解决流域跨界水资源配置冲突问题中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4.
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方案的确定是关系到区域间公平协调、经济高效发展的关键。为兼顾效率与公平,取效率最优解集中距理想公平方案最小的解为最终方案,构建排污总量分配模型,测算江苏省各地级市“十四五”COD排污总量分配方案。结果表明:(1)COD历史排放量较大的盐城、徐州分配到了江苏省14.2%、12.1%的排污比例,是历史公平、发展公平的体现,二者承担全省18.5%、10.8%的减排任务,应证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公平原则;(2)经济水平较高、单位排污产出较高的无锡、常州等地区排污分配量最终方案>公平方案,符合效率优先的要求。基于此,以COD排放削减率和人均GDP为依据将江苏省地级市划分为四类,分类探讨论可持续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5.
针对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背景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问题,从水资源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出发,探讨了水资源阈值概念与内涵,提出水资源阈值可以表述为基于自然属性的水资源规模阈值和基于社会属性的水资源配比阈值,区域水资源阈值应为二者的有机耦合。以太湖流域为例,分析计算了太湖流域的水资源阈值:太湖流域的水资源规模阈值为1788亿m3;根据流域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目标,在流域生态和环境系统用水控制目标以及水体纳污能力约束下,社会经济系统用水阈值为156.4亿m3,占流域水资源规模阈值的531%;生态用水配比占流域水资源规模阈值的469%,充分体现了以生态为主、人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与2030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应的社会经济系统内部配比阈值分别为:生活用水98%;一产用水266%;二产用水582%;三产用水54%,为流域水资源持续利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依据  相似文献   

6.
跨境水资源是淡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世界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国对水资源需求增加,气候变化使水资源变化情势具有不确定性,更是加剧了各国对水资源安全保障的诉求。公平合理的跨境水资源分配对于缓解各流域国用水冲突、实现跨境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跨境水资源分配的公平合理性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基于合作视角,该研究提出一个“初始分配以明晰所有权+优化再分配以实现高效利用”的跨境水资源两级分配模式。首先基于协商谈判视角,运用讨价还价博弈模型的方法理念,引入流域国间协商谈判机制,以实现跨境水资源在流域国间的公平合理初始分配。然后基于利益共享理念,构建具有模糊支付的跨境水资源合作博弈模型和要素双重模糊的跨境水资源合作博弈模型,探讨不同模糊情景下的跨境水资源优化再分配问题。并以澜沧江-湄公河流域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表明:(1)基于协商谈判寻求跨境水权分配最优解,可以有效提高分配方案的可接受性。(2)初始分配是流域国开发利用跨境水资源的基础,有利于明晰初始水权,但也存在难以长时间适应流域环境变化和各流域国用水需求变化的缺陷。(3)合作开发情景下的系统收益比非合作情景下的系统收益更高,且当...  相似文献   

7.
中国地表权、地下权概念、应用模式及相关问题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地表权、地下权相关法律概念的梳理,指出地表权、地下权概念界定的复杂性,借鉴《商业词典》对地表权和地下权的定义,探讨了在中国矿产资源一元所有制及土地二元所有制并存的情形下,地表权与地下权的应用模式、相关产权界定及存在的问题。文章分三种情形对二者的应用模式进行了探讨,指出:地表权与地下权相分离的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合理选择,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却存在农村集体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矿业权主体行政审批问题严重、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环境产权界定不清晰等问题;在探讨中指出两个启迪性的思路:一是使农村集体参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成模式;二是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理顺价格机制,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给予土地所有者以价格补偿。文章进一步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土地所有权界定、税费问题、土地价格补偿及环境产权分配给予相应的分析并给出建议。  相似文献   

8.
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水资源的不断稀缺引发了中国水权市场培育鞠建设问题.为了探讨中国水权市场的发育状况和基本特征,明确其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的提高和节水型社会的建设,本文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和产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来论证中国水权市场的构架和运行,认为中国水权市场呈现两级三类水权市场共生与过渡的特征,进而从纵向剖析水资源初始产权分配市场和水资源产权的交易市场这两级水市场.认为前者要注重公平性,后者则要注重效率性,又从横向分析了由地区间水权交易市场、部门间水权交易市场和农户间水权交易市场组成的三类水市场.最后提出了中国两级三类水权交易市场构建和运行的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9.
环境政策的公平与效率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探讨了费用效益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对环境管理、排污标准、环境税(费)、排污权交易等环境政策的公平与效率作了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0.
根据技术效率、经济效率、自然效率、社会效率之间的关系,探讨了四个效率背离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丧失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福利损失问题。在分析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作用的基础上,探讨了市场失效和价格背离现象。进一步指出了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存在着自然资本富聚现象,并进一步分析其根源。包括:政府有效干预不足、现行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效率实现以对自然资本的低成本占用、机会导向型的资源配置方式、资本的价值取向、对经济财富以及单一行为人的效率追逐、产权缺位等。强调需要强化环境管理的公共管理属性,并对环境资源的权益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进行有效的界定和实施,通过制度和政策变革,干预和规范市场运作,促进资源的高效和公平配置。  相似文献   

11.
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由于其产权制度的不明晰,导致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低下,污染和浪费现象严重,水环境形势严峻,水资源权属管理制度亟需改革。水资源权属管理应该重点关注水资源的使用权,包括取水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使用权、少量用水权和应急用水权。水资源确权登记是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中的基础和根本环节。文章通过演化博弈模型构建用水户之间的复制动态和进化稳定策略,论证建立水资源确权登记制度的理论支撑,结果表明一个区域内取水量越小,采取超额取水策略的用水户比例越大,当采取超额取水策略的用水户比例较高时,区域内各个用水户的期望收益和整体期望收益都较低,极易造成水资源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矛盾冲突,而用水户采取限额取水策略能够增加总体的期望收益。本文明确了水资源产权确权与登记制度的主要含义,重点研究了水资源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取水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使用权,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取水权和用水权的确权主体和确权内容、水权确权登记的机关、确权和登记的具体程序,提出水资源确权在整个确权登记过程处于主导地位,而登记是取水权交易的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当前取水许可制度进行改革,按照产权制度的要求,强化水权的权属管理和水权的法律保护。据此,本文提出中央机构应与地方政府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密切结合实际,做好水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改善水资源权属管理混乱的现状,加快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  相似文献   

12.
基于湖北省沙洋县农地细碎化治理经验,分析了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开展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及其效果、效益。研究结果显示:(1)农民对农地细碎化治理的需求较强,“三权分置”改革可以增强农民的土地获得感和土地调整能力,使他们既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结果的“受益者”,又作为农地细碎化治理过程的“主导者”;(2)借助“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稳定农户的“承包权”,调整细碎耕地的“经营权”,使“承包者”与“经营者”都可以获取合理的产权预期;(3)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在土地调整过程中发挥着协调与整合的重要作用,它们通过如理性计算与长远规划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策略,能够有效提高农地细碎化治理的执行效率。研究发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社会路径可以实现较好的治理效果,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建议:伴随农地确权工作进程,当前是实现农地细碎化治理的较好契机。全国其它地区可以结合村庄实际、地方资源与农民需求,选择诸如“经营权”流转、互换等多种适宜的土地调整形式,有效破解农地细碎化困境,进一步提高我国农地资源配置效率。  相似文献   

13.
水权是现代水治理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合理的水权制度有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旧有的水资源管理模式中水权不明晰、水权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因而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的需要。美国的水权制度与其发达的市场经济相适应,其经验可资借鉴。美国的水资源治理实践表明,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以法律和制度为保障的水权制度,对于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水资源财产权的明晰界定是美国水权制度的基石;水权的取得及其权责范围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在保护私有水权的同时,美国水权制度兼顾联邦和地方利益,同时避免外部性产生。各州对水权的确权和管理因各自人文和自然状况的差异而异,但对水资源"合理有益的使用"是各州共有的理念。美国的水治理理念正从偏重水资源的经济价值转向日渐重视水的环境及人文价值。社会公平、效率的增进、交易成本的降低是美国水权制度演进的内在动力。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化,美国的水权管理体系已日臻成熟,但依旧存在不同层面的水权冲突,因此仍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调适。我国应学习借鉴美国水治理的有益经验,并积极探索美国经验的中国转化。本文对美国现行水权体系中水权的取得、水权的范围以及水权的变更与中止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的水权制度建设提出构想,包括:以立法确立和保障水权、建立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运用水价杠杆实施有效的水资源需求管理、培育水权交易市场、构建区域性水权管理规范等。  相似文献   

14.
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研究进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前我国水资源存在短缺和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其最核心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水权市场,而其中的关键在于界定初始水权。通过界定初始水权,在各流域行政区域之间合理地分配。简要介绍了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最新研究进展和动态,主要包括分配原则、分配指标体系、分配方法和分配机制等方面。对这些研究进行了评述并且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由于水资源分配的特殊性,涉及到水量、水质和其它一些因素,单纯的分配水权难以获得成功。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流域初始水权分配的未来研究方向,即在考虑到了水权、排污权和林权等集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初始水权分配的原则、指标体系和机制等,并且在分配方法上由单一目标模型向多目标模型发展,不确定性和模糊优化模型是未来流域水资源分配模型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5.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森林资源概念向森林资源资产概念的演进是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人与自然关系逐渐从单纯索取向相互依存转变的实际表现。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研究,对于优化森林资源资产配置,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研究认为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产权意识、产权界定、产权管理和产权制度评价体系等方面上。在对其深层次原因和加剧“三农”问题严重性的负面影响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提高行为主体的产权意识和生态意识;重新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进行科学和系统的界定;明确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责权利边界;建立新型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管理制度;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补偿机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动态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6.
Abstract

The rare deposition of water resources conflicts with its limitless demand. This determined the existence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requires clarifying the definition of water resource right above all distinctly. At present, it is a kind of common right system arrangement which need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dispose of water resources. Though a series of management systems guaranteed the government’s supply of water resource, it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ater market seriously and caused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to stay in the inefficient or low efficient state for a long time. Thus, we should change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the resource distribution and really rely on the market to carry on the water rights trade and transaction. In this way, the water rights could become a kind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 relatively, and circulate freely in the market. As a result of this, we should overcome the defects of common right, make its external performance internalized maximally and achieve the optimized water resource disposition and use it more effectively.  相似文献   

17.
新中国成立后,效法前苏联的中国物权立法是一种按照所有权主体分类调整的“身份型”立法,该立法模式不仅抹杀了不同类型国有财产的“个性”,而且也将自然资源的公共性和生态性消融于普通财产的财产属性和独占使用之中。鉴于“公产法定,私产推定”立法模式能够实现自然资源领域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且“公产法定”具有限制国家公权、保障公众对特定自然资源的平等利用权等制度功能,应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管理为逻辑主线,重构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客体制度:一是明确自然资源为不动产的物权法地位,借助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单元和“复杂物”概念对具有特定生态功能的同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不同自然资源的整合功能,将其纳入传统民法物权客体理论的调整之中。二是依据不同自然资源社会属性之强弱,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区分为公产和私产,建立分类调整的规则体系,防范公产之上的国家所有权“遁入私法”。三是物权立法应直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受公法和私法的双重调整,可以公法和私法相互配合的方式行使所有权。四是国家和集体所有之外的资源原则上可自由利用。  相似文献   

18.
Defect and Innovation of Water Rights System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The rare deposition of water resources conflicts with its limitless demand. This determined the existence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system requires clarifying the definition of water resource right above all distinctly. At present, it is a kind of common right system arrangement which need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 dispose of water resources. Though a series of management systems guaranteed the government's supply of water resource, it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ater market seriously and caused the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to stay in the inefficient or low efficient state for a long time. Thus, we should change the government's leading role in the resource distribution and really rely on the market to carry on the water rights trade and transaction. In this way, the water rights could become a kind of private property right relatively, and circulate freely in the market. As a result of this, we should overcome the defects of common right, make its external performance internalized maximally and achieve the optimized water resource disposition and use it more effectively.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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