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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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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环境道德与环境法的关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环境道德,又称生态道德、地球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道德规范的总和,其核心是有关人类尊重、爱护、保护自然和环境的道德。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改善环境资源的各种法律规范、法律规定和其他法律渊源的总称。加强环境法...  相似文献   

2.
所谓环境保护法的地位,是指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以及环境法与环境政策、环境道德的关系。一、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关于环境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是一个在学术界存在争议的问题。我们认为环境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主要理由是:它具有独特的调整对象即调整的  相似文献   

3.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学术界研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方面与深环境论中的环境整体主义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更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代理人的责任,以及对一定社会中人类行为的环境道德规范研究.  相似文献   

4.
环境法的民主化,是指将环境正义、环境民主、环境公平和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或原则,环境法中规定的环境监督管理日趋民主化,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民主手段和公众参与日益法律制度化,环境法存在着一种尽量采用民主手段,加快奔向公平目标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环境墙报     
《环境》1996,(11)
环境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治理环境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的道德。它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大众化武器,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工具,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准则。认识掌握并遵守实施环境道德规范,对于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护和改善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人赖以生存的环境,今天由于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己经急剧恶化,人却是罪魁祸首,因此,人应该对此负全部的责任。我们除了要用法律来规范人的环境行为之外,同时,环境行为人还应当具有一定的环境道德责任。在人的日常活动中,环境道德责任具有行为导向的功能,已成为人与环境和谐共存关系的一种调节器。环境道德责任 环境道德责任是指环境行为人违反环境道德规范而承担的道德上的否定性后果,是环境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及其品质的道德价值的衡量和判定。 笔者认为,环境道德责任包括两个不同层次的含义,第一层次的环境道德责任是…  相似文献   

7.
当代环境法的指导思想正发生一些新的、重大的变化,可持续发展理论成为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和指导原则,环境法中污染防治战略发生变化,更加重视预防原则、全过程管理、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总量控制。本文将环境法的这类变化简称为环境法的战略化。由于环境法的指导思想、原则、战略,是对环境法具有全局影响、全程影响、长远影响、根本影响的因素,是对环境资源领域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总体调整,因而环境  相似文献   

8.
随着全球市场和国际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各国环境法之间以及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日益增强,各国环境法因相互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日趋加强而出现了相互协调的现象。本文将这类现象,简称为当代环境法的“趋同化”。当代环境法的趋同化体现在环境法的各个领域,其主要表现是:强调只有一个地球的观点,承认环境问题的公害性和环境保护的公益性,重视环境一体化或人类环境综合性的思想,突出共同关心环境问题、环境法的公益性和国际环境合作;强调和促进国际环境条约之间、国际环境法与国内环境法之间、各国环境法之间的协调,提倡各国自愿采纳国际通用的环境标准;遵循某些共同的环境法原则,采取某些共同的环境法律措施,建立某些共同的环境法制度;在环境法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9.
蔡守秋 《环境》1998,(2):20-20
环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环境领域的行为规范、秩序规范,它不是某个理论家或法学家的理论观念或理论体系,但它与环境法学理论具有密切的联系。当代环境法的发展,既有来源于实践的动力,也有来源于理论的动力。在环境法产生和发展的初期,环境法的理论性不够强或者说缺乏成熟的理论指导。随着环境保护事业和环境法的发展,具有特色的环境法学理论日益成熟,对环境法制建设的影响和理论指导作用越来越明显。本文将环境法的这种变化简称为环境法的法理化。环境法的法理化主要是指环境法开  相似文献   

10.
环境法是全面协调人与环境关系的一门独立的法律人与环境的关系包含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两方面关系。这是环境法与大多数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全部内容的其他部门法的明显区别,也是其所具有的显著特征。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由于环境法既要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要协调人与人的关系,既要防止人对环境的侵害,又要防止对他人环境权益的侵害,为此其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1.1保护对象的广泛性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环境都是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从目前环境法的规定来看,其所保护的对象大致有三类:一是自然环境要素,比如空气、水、土…  相似文献   

11.
法的体系,从一个国家的总体说,通常是指这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某一个法律部门来说,它既是整个国家法规总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它本身又是一个按照一定内在联系而结合起来的完整体系。所谓环境保护法的体系(简称环境法体系),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补充,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内部和谐一致的系统,它是各种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和环境保护法规的综合。一、研究并建立环境法体系的意义我们说环境法学以研究环境法规为主要对象,实际上是指环境法学以环境法体系为研究  相似文献   

12.
环境法学研究过程中的"泛道德化"现象十分普遍,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与环境法实践相脱节,另一方面,环境法理论建构中所依托的各种道德理论本身也难以保证长久的科学性,故以道德分析为环境法逻辑起点产生的"创新性"理论在诞生之时就可能"先天不足"。因而有必要从法律实证主义的角度进行研究,避免以道德诉求作为分析起点,在明确环境法价值、理想目标的基础上,坚持法律工程研究的进路,从"环境损害"这一环境法学的逻辑起点入手,运用法律规划理论,对预期社会效用的实现进行理论体系建构,进而为环境法目的的实现路径作出可操作性论证。  相似文献   

13.
由于历史形成的经济、科技、文化、法制方面的差距等原因,以往讲的环境法发展史主要是工业发达国家的环境发展史,很少涉及或提到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法发展史上的地位和贡献。其实,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法发展史上起着重要作用、具有鲜明特色,随着时代的进步,他们对环境法的贡献和作用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4.
环境民主是环境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环境法民主化和民主理念规范化的必然产物。作为环境法基本原理和准则之一的环境民主原则,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都有平等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和决策的权利。当前仍有部分学者将环境民主原则等同于“公众参与原则”或者“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相似文献   

15.
人文主义是一种文艺复兴后产生的古老思潮,简而言之,不过是强调人是世界的中心的主张,是对中世纪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的否定,它是第一次法典编纂运动的思想基础之一。人文主义认为人是世界的唯一中心,强调征服自然;在历史的发展中,人文主义逐渐被新人文主义所取代。新人文主义认识到人与环境的依赖关系以及与其他生灵的伙伴关系,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尊重下一代人的权利、动物的权利等。文章从人文主义历史内涵的演进及其新发展入手,分析和解读了法国环境法中的新人文主义精神,认为以生态人文主义为代表的新人文主义作为我国环境法的基本理念是历史发展的必要选择。  相似文献   

16.
法律与伦理道德是密切联系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变化将对法律的发展变化产生重要影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新生态伦理道德观念正在向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观念发起全面的挑战.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念对环境法产生重要影响.环境法应以生态利益为本位.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应当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念应成为环境法的重要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蔡守秋 《环境》1998,(10):30-31
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环境法常常给人一种“软法”的印象,环保部门、法院等执法机关对环境法的实施很不得力,其根本原因在于环境法的实施能力或可执行性较差。在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各国纷纷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立法的有效实施和遵守,环境法实施能力和执法效率的迅速提高,这体现了环境法极强的规范能力和极高的社会价值,表明环境法不再是“软法”,而是一类具有  相似文献   

18.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现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志伟 《环境保护》2007,(5A):41-43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是学术界研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伦理学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新型的环境伦理理论。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价值观方面与深环境论中的环境整体主义是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更承认人类对自然的保护作用和道德代理人的责任,  相似文献   

19.
当代环境法存在着这样一种发展趋势:从纵向关系看,它与过去的、将来的环境法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不同时期的环境法呈现出一种连贯性;从横向关系看,它涉及的环境、资源问题及与之相关的跨领域问题越来越多,调整这些问题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协调,我们把这种现象简称为环境法的系统化、综合化趋势。目前环境法学界所说的环境法的系统化、综合化趋势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我国环境基本法中所体现的最主要的指导原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原则性规范。无论对环境立法或执法,这些基本原则都是适用的。环境法是一门内容十分广泛的法律,在调整某一方面或某一类问题上,则往往适用一些特定的原则,人们通常把它称之为环境法的某一基本制度。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二者的联系十分紧密,只是在运用范围的大小有所不同。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以下几个。现分述如下: 一、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既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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