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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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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讯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国家主席51号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招用未成年人作出明确规定。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对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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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 (一)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同不具备劳动者资格的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当然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资格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3.
本刊讯1991年7月25日,国务院以87号命令颁布了《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在这项由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的要求立即实施的《规定》中,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劳动保护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第一条中指出,制定本规定是为了保障企业和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规定,“农民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与所在企业其他职工享有同等权利。” 《规定》第五条规定招收录用的农民工必须是“年满16周岁,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 《规定》第十一条指出,“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  相似文献   

4.
本次竞赛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主办 ,《当代矿工》杂志社承办 ,《劳动保护》杂志协办 ,具体参赛办法 ,请与《当代矿工》杂志社联系 (010-84610461)。1 .企业必须贯彻制度 ,改善劳动条件 ,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A安全教育B安全生产C安全检查)2 . 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A可以B酌情C禁止)3 .未成年工是指的劳动者。(A未满16周岁B未满18周岁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4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周岁的未成年人。(A…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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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但有些负责人疏于管理,加之当今“用工荒”问题严重,往往招用一些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会给用人单位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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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我国第一个有关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法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已由农业部于1992年8月13日发布施行。农业部部长刘中一签署了命令。 这个规定包括总则、管理职责、管理网络、消防管理、技术进步、培训教育、监督职责、事故查处、奖惩和附则共十章三十七条。 《规定》确定,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规定》还确定了企业法人和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并要求“企业应确定安全生产、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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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雇佣未满16周岁人从事生产劳动。但是对于16岁至18岁这一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以就业,被称为"未成年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招用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劳动法也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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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11月5日,劳动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几年来,陆续发现不少地区,特别是沿海地区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擅自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工、从商、当学徒,引起大批中、小学生中途辍学,干扰了《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严重影响了少年、儿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应引起高度重视。 使用童工,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绝对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制止。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劳动行政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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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部颁发了《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这对我国乡镇企业建设事业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劳动保护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进步。通过对它的贯彻执行,定将促进我国乡镇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经济建设事业。 近10年来,我国的乡镇企业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国家经济建设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也为数以亿万计的农民脱贫致富拓宽了康庄大道。因此,继续发展乡镇企业,是顺应民心的大事,是国家重要政策的体现。 但是,在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中,有一件事起到了严重的阻碍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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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16周岁未满 18周岁的男女劳动者。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作为劳动者未成年工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劳动安全的法律保护。同时 ,作为劳动者中的特殊群体 ,未成年工还应受到《劳动法》的特殊保护。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至六十五条做了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之外 ,1994年 12月 9日劳动部发布《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保护未成年工的规定。综合我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未成年工禁忌劳动的范围是 :▲矿山井下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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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6月3日,由李鹏总理签发、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对做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该项法规第二章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设立企业应当具备“有必要的劳动卫生、安全生产条件”。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第(六)项中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实行安全生产”。第五章“企业的管理”中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二条分别规定:“企业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企业对从事高度危险作业的职工,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税后利润,留给企业的部分不应低于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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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1989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企业招用临时工必须遵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 这一规定的第9条和第11条分别指出:“临时工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起重工、电工、焊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作业的还需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有毒有害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招用临时工。企业招用临时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违反本规定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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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动保护》2007,(2):50-50
禁止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堕位、个体工商户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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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  春平 《劳动保护》1997,(11):32-33
最近,笔者随西峡县劳动人事局。卫生局、工会、妇联有关人员组成的女工劳动保护检查组对全县63家乡镇企业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乡镇企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问题一: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的现象较多校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1990年1月18日劳动部颁布的校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但是,从检查的情况看,63家乡镇企业中有13家存在着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的现象c这些企业主要是安排女工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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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要内容。多年以来,广大企业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女职工保护规定》,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有许多企业劳动条件差,尘毒危害严重,长期缺乏应有的女职工卫生保护措施和设施。尤其是在一些“三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些企、事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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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最近,天津市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对部分区县21个镇43个乡镇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多数企业的情况不佳,而且有38%的企业生产经营中不顾职业危害严重,接受了城市转移的有毒有害作业项目。许多乡镇企业在工时、公休假及女工保护方面普遍不按国家规定执行,多数实行12~16小时工作制。占乡镇企业70%的户联办企业和个体企业劳动保护处于失控状态,这些企业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没有机构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人员吁请有关方面注意这个问题天津市反映乡镇企业劳动保护状况很差@吴桂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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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的乡镇企业呈异军突起之势。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有力地推动了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地发展。然而 ,必须看到 ,由于种种原因 ,乡镇企业的劳动保护还相当薄弱 ,职业危害和环境污染等问题亦非常突出 ,严重影响着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 ,有的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矽肺 ,是由于吸入过多的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引起的以肺部纤维组织增生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是尘肺中最常见、进展最快、危害最严重的一种。国内外医学家们对矽肺的治疗方法虽进行了为时多年的研究探索 ,但迄今仍未找到令人满意的良策。矽肺是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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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乡镇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 第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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