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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金湖县印发文件,将11月定为新安法宣传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镇、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悬挂或张贴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邀请专家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举办新安法知识讲座;三是在县内主要媒体设立专版(栏),宣传新安法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四是在“金湖安全生产网”设立专栏,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全县宣贯工作动态等;五是举办不同层级的新安法学习辅导班;六是购置新安法学习辅导资料和视频讲座课件,通过“金湖安全生产网”进行网络宣传和播放;七是组织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新安法知识考试;八是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将新安法的学习列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相似文献   

2.
为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及时学习掌握和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宿迁市召开会议,副市长曹秀明就如何进一步宣贯学习新安法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注重学习新安法的新内容,突出学习亮点、重点,要学以致用。二要注重宣传面,要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法,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要让他们了解掌握新安法。  相似文献   

3.
徐州市组织了一场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自新安法颁布以来,徐州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对新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继聘请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支同祥司长为全市市、县、乡三级政府负责人、三级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市各有关部门、市直企业以及中介机构负责人等近600人,作了新安法学习贯彻辅导后,又组织全市安监系统300余名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的考试。  相似文献   

4.
<正>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规定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其中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至关重要的主要负责人有以下规定:1.安全生产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履行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相似文献   

5.
《劳动保护》2014,(12):I0001-I0002
<正>安委办[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新安法,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写了一封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井抄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将公开信印发到属地所有企业负责人(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并督促其遵法守规、履职尽责。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责任制,逐个企业落实,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把公开信内容传达、告知到每一位企业员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  相似文献   

6.
2014年10月17日,广西安全监管局举办全区安监局长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培训班,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逡作动员讲话,三位局领导就新安法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各市安监局局长、自治区安监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7.
李靖 《劳动保护》2014,(12):54-55
<正>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12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正式施行。新安法的施行,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推进器,推动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支撑。新安法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战略、原则、方针、主体、机制和方法。"以人为本"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安全发展  相似文献   

8.
为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切实增强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广西安监局于10月31日召开了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视频会议。会议由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李仕庆主持,副局长李明凤作动员讲话,法规科技处处长李友芳作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  相似文献   

9.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快推进依法治安进程。本刊特与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合办《新安法》专栏,将陆续刊文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总体思路、修法历程,修改后的新变化、新要求,并介绍优秀企业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先进经验等,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0.
《劳动保护》2004,(8):J010-J011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湖北省最近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市(州)的市(州)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副州长)以及全省各地经委、安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省直各部门负责人.红旗单位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宣传  相似文献   

12.
12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将正式施行。其中,新安法将第八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作 为一名基层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新安法的出台,对今后安全生产监督如何紧紧围绕“基础工作上水平,日常工作求规范。特色工作有突破,创新工作争一流”的目标,如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得更好,有着10年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验的南通海门市常乐镇政府副镇长江兰英,深有体会。  相似文献   

13.
《现代职业安全》2014,(11):43-43
<正>2014年10月17—18日,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在山东青岛举办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山东省、青岛市辖区部分企业的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学习。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赵铁锤主持开班仪式,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元元出席开班仪式并作辅导报告。杨元元在辅导报告中对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主要过程、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以  相似文献   

14.
《江苏劳动保护》2005,(12):11-14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并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编按]  相似文献   

15.
全面深入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石少华同志是《安全生产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参与了该法的主要起草工作。应本社之邀,从本期开始他将就《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法律地位、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工伤保险、安全中介服务、事故应急救援、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问题陆续撰文,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6.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学习好、宣传好新安法,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当务之急是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安法的热潮,采用多形式和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学新法、说新法、用新法的浓厚氛围。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 近日,自治区安监局在桂林市举办市级安监局长和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学习班。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逘为开班致词。全面部署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副局长李明凤、叶建进、陈家良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文.  相似文献   

18.
<正>新安法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尤其是从提升安全生产的摆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补充完善了金属冶炼企业管理的相关法律,认真搞好宣传贯彻活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推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就是首责,是第一责任。新安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一、切实强化冶金等工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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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管人〔2 0 0 2〕1 2 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监察办事处 :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促进安全生产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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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璇 《劳动保护》2014,(10):19-21
<正>"《安全生产法》的修订是时代的呼唤,历史的必然。"这是见到记者后,全国人大常委,中国安科院副院长、总工程师张兴凯说的第一句话。2014年8月31日,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对新安法的修订背景、过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本刊记者采访了全程参与新安法修订、审议工作的张兴凯。为何要修订安法"2002年,我国出台《安全生产法》。在这之前差不多经过10年的时间,我们才建立了《安全生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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