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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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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造浓新《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会议,邀请省安监局有关部门领导作新安法辅导报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会议并对新安法的宣传落实作具体部署,各镇区主要负责人及安监站全体成员,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和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500多人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2.
<正>为了让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更好地学习新安法,全面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减少人为失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本着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的原则,根据企业的申请,德惠市安监局深入吉林德大公司搞培训,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经过精心筹划和准备,培训班于11月18日在吉林德大有限公司职工之家举办,授课教师就新安法修订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以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方  相似文献   

3.
为推进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及时学习掌握和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宿迁市召开会议,副市长曹秀明就如何进一步宣贯学习新安法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注重学习新安法的新内容,突出学习亮点、重点,要学以致用。二要注重宣传面,要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法,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要让他们了解掌握新安法。  相似文献   

4.
<正>为了深入理解、领会新安法,11月13日,磐石市举办新安法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由吉林市安监局长张久庆围绕新安法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新安法需要把握的基本方向、落实以人为本立法宗旨的法律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磐石市市级领导,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监管干部和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同志纷纷表示,授课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又有案例分析,紧贴工作实际,富有指导性和实用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 4月9日~10日,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仪征市举办了砖瓦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班,全市有36家从事砖瓦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72人按要求积极参加了这次培训学习。  相似文献   

6.
<正>多措并举,为新安法的正式施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有利的执法环境。新安法颁布以来,抚松县安监局组织专门力量编印新安法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编辑宣传短信,发送给全县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引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经营。为了让新安法家喻户晓,抚松县安监局通过"三个结合"大力开展新安法的宣传工作。结合主流媒介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栏等主流媒介作用,通过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新安法"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基本理念和"十大亮点",大力提升公众  相似文献   

7.
《现代职业安全》2008,(2):100-100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许多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都在努力提高安全技术,加强安全培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提到安全培训,许多企业都有共同的困惑:为什么安全培训每年都在举办,效果却不是很令人满意?企业究竟应该组织人员参加什么内容的培训,采取什么样的形式?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04,(8):J010-J011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2014年10月17日,广西安全监管局举办全区安监局长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培训班,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志逡作动员讲话,三位局领导就新安法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各市安监局局长、自治区安监局业务处室负责人及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10.
安监管人〔2 0 0 2〕1 2 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监察办事处 :  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 ,促进安全生产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 ,现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相似文献   

11.
徐州市组织了一场新《安全生产法》知识考试。自新安法颁布以来,徐州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对新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继聘请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支同祥司长为全市市、县、乡三级政府负责人、三级安监系统执法人员,市各有关部门、市直企业以及中介机构负责人等近600人,作了新安法学习贯彻辅导后,又组织全市安监系统300余名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的考试。  相似文献   

12.
在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者、员工等有不同层次,就有不同的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本文主要谈谈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等)、管理人员(中层干部、专职管理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培训。  相似文献   

13.
《劳动保护》2014,(12):I0001-I0002
<正>安委办[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新安法,推进依法治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全国企业负责人写了一封公开信——《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请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立即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井抄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请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将公开信印发到属地所有企业负责人(可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并督促其遵法守规、履职尽责。要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责任制,逐个企业落实,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学习宣贯活动,把公开信内容传达、告知到每一位企业员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  相似文献   

14.
<正>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规定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其中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至关重要的主要负责人有以下规定:1.安全生产职责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履行涉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  相似文献   

15.
《江苏劳动保护》2008,(12):33-33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日前震泽镇安监所组织该镇第六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这次培训的重点是该镇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通过培训增强了他们的安全监管、消防等安全知识,提升了业务水平,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起了积极作用。培训结束后,  相似文献   

16.
八闽动态     
福州市“四项举措”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精神 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加快“三年提升行动”进程,着重推动工贸企业、小微企业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积极推动各县(市)区加快制定出台。三是认真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结合“百企、千村、万企”大培训活动,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培训内容,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四是持续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相似文献   

17.
9月1日至4日,贵港市安监局举办全市工贸行业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共有2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为期4天,由广西安协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粉尘防爆知识等,内容丰富,实用性较强。  相似文献   

18.
<正>9月11日,松原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学伟在"在线访谈"节目中,详细讲解了新安法修改相关内容,并回答了网友的提问。张学伟首先围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新安法修改的背景解读,并针对网友提出问题进行回答,张学伟回答说:要做好新安法实施的社会宣传。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学习宣传新安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开展专题访谈、举办知识竞赛、列为"六五"普法主要内容等,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新安法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抓好对各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法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给我们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如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第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护》2008,(8):76-76
6月17日-18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安监局联合交通、建设等部门举办了交通运输、建筑拆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张家港市交通系统企业和建筑拆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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