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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旌行。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废止。《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相似文献   

2.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7年4月9日签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第6条规定,“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会组织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职责。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该条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该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  相似文献   

4.
施倚 《劳动保护》2008,(11):117-117
编辑同志: 我厂最近发生了一起轻伤事故,这是否属于国务院49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一般事故的范围,而且是否需在1h内报告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5.
7月5日,姜堰市姜堰镇召集7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41个社区、村委会“一把手”,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相似文献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以下简称“493号令”)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各地安监局也都在加紧制定与之配套的地方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为适应本地区经济发展现状,以“493号令”为主要内容的研讨活动层出不穷,目的只有一个,制订完善可行的地方行政法规。  相似文献   

7.
《安全与健康》2007,(6):25-25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条例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程,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可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8.
国务院日前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同时,条例对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笔者通过学习与思考,现将如何正确理解《条例》的有关内容,提出来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相似文献   

1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9日由温家宝总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发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等级分类、报告主体、程序及时限、事故调查处理及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安全生产法》重要的配套法规之一,是搞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基本规范。实施以来,《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但仍有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对《条例》的规定不太了解,对自身如何履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够清楚,因此,本刊以问答的形式编发了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条例》最为直接相关问题问答。  相似文献   

11.
《现代职业安全》2008,(10):I0028-I003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大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及时报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存在较大、重大事故迟报、漏报,事故信息要素不完整,事故跟踪不及时等问题,特别是部分单位对重大涉险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反应不灵敏,报送不及时,甚至漏报,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事故处置工作带来影响。  相似文献   

12.
时事     
《现代职业安全》2007,(5):14-14
国务院近日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责任,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扰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事故处理的情况要向社会公布。草案还对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事故调查组成员、有关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这个条例必将成为实施事故责任追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13.
蒋史 《安全与健康》2007,(11):26-28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如何组织调查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纵观全文,笔者认为条例还存在着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借本文提出来探讨.  相似文献   

14.
资讯信息     
《安全与健康》2007,(8):23-24
安监总局: 事故单位影响调查罚款上限为500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17日公布,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如何处以罚款进行了细化。  相似文献   

15.
《安全与健康》2007,(8):61-6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于是,少数企业钻政策法规的空子,组织事故调查时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时敷衍了事、虎头蛇尾。笔者认为,企业唯有严格落实“三个一”措施,才能防止事故调查工作走过场。  相似文献   

17.
施倚 《劳动保护》2008,(6):113-113
编辑同志: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项称: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1960年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此类伤害是明显的重伤,属于国务院495号令所称的一般事故,安监部门应当受理并对企业进行查处。但安监部门作为执法部门,  相似文献   

18.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法律准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发第493号国务院令,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基本法规,需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19.
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9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3号国务院令正式予以对外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穷的规定》(以下简称302号令)。302号令颁布以来,各地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办法,极大地推动了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302号令是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为防范特大事故而采取的重大举措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而且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化。由于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许多单位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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