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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98条规定.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通过国家法律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惟一合法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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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肄十二条第三条、第注十六条等很跨款.劳动者享有以下健康权以及相关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贺取业卫出教育、培甸.I的权姿明,《职业病防治巷,规定.用人草位应对当全动者进行岗前l处赴也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馨及职业卫{鲜刃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维护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寿: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亚卫生培训或名未对劳动者个人蟾涎病防护采1,指导督促J昔加的.角人单位将颧乖摧法律责住. 我参琦职亚吉健康组全查与职业病诊行瘫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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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新近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35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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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对于单方解除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实践中说法不一。下面,本文将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来谈谈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期间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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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应当如何理解?在实务中存在哪些问题?借本期“以案论法”对上述问题的分析,希望能够引发对此规定的更多争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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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与员工张某于2001年3月3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4条规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预定期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02年7月7日,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该合同第3条规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培训开始之月起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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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劳动法》第19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密切相关。尽管《劳动法》对此未明确规定,但随着学界将法条中的“应当”理解为“必须”、将书面形式理解为成立或生效要件,及原劳动部若干规范性文件对此概念的不断重复,事实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中常见概念之一。然而,迄今为止不仅没有任何劳动法律或文件明确界定其概念,相关规定还时有抵触。((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能否结束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理论争议及实务中的困惑,直接涉及劳动合同形式与效力问题。本文就此进行系统分析,拟为《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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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权案件的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应同时包含以下两个认定要件,一是已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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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并用于规范其生产经营秩序的一种内部规则,是否需要规章制度以及需要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意志,属于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范畴。从这一角度说,现行《劳动法》第4条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定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仍然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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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调整劳动者的岗位实际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内容,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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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规定一方面延续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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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2014,(8):64-65
正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对部属单位及人员和部属单位对所属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部属单位依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第四条部属单位应当按职责分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事故调查为基础作出。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及时公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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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多重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国司法实务界并不承认多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多将兼职等一重劳动关系之外的雇用关系按照民事关系看待。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上肯定了劳动关系的多重性。该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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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体稳定性计算是尾矿库安全评价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圆弧条分法对尾矿库坝体稳定性进行了分析,建立了计算几何模型,计算出坝体安全性系数。应用圆弧条分法对尾矿库堆积坝进行安全评价能有效的反映坝体稳定性现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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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2014,35(10)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