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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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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告张某于2007年11月4日入职于原告某物业公司,于2008年9月22日离职,每月工资为1800元。张某入职后,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书载明: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51日;  相似文献   

2.
申请人张某于1999年在被申请人某贸易中心担任副经理兼工会主席职务.分管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同年11月1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是2004年10月51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乙方符合提前5年内退的.在合同期限内下岗,由甲方负责足额缴纳5年的养老保险费,乙方到退休年龄时.甲方负责办理退休手续。2001年4月29日,  相似文献   

3.
问:张某2001年6月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8年1月集团公司安排张某到其下属子公司某销售公司工作,张某与销售公司重新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月,劳动合同期满,销售公司同意与张某续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张某要求销售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4.
案情简介 张某,1995年8月参加工作,于2006年4月11日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06年4月1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期限届满之后双方未办理续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张某工作至2008年7月15日,因个人原因向某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2008年1月1日至4月15日张某工作期间,未向某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过年休假的申请。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张某2007年8月到某集团公司某事业群辖属A公司工作,并由A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至今。2010年9月1日,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3年9月1日。2011年4月,根据事业群工作安排,张某的工作部门由运行调整为质检,工资支付方由A公司调整为同为某事业群辖属B公司。后因工作内容安排问题,张某与部门经理发生争执,并拒绝执行其工作安排。2012年4月13日,B公司以张某拒绝服从部门经理合理工作安排为由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同日,A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相似文献   

6.
案情简介 1998年5月,张某经熟人介绍到某医院工作,该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期间,张某从事过勤杂、专家公寓楼建设质量负责人、分诊等工作。双方—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8月26日,该院口头提出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自2011年9月1日起没再上班。2012年5月12日,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某医院支付2008年2月至12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9年1月至2011年8月不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7.
张某于2000年1月7日到某公司就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最后一次期限为2006月1月1日至12月51日止,月薪720元。2005年10月7日张某在工作中受伤并认定为工伤。2006年11月28日,公司通知张某,12月51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2003年3月23日,申诉人某公司与其员工张某(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自2003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2日,工种为销售员。同日双方签订保密合同,约定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4个月内,张某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否则张某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05年6月14日.申诉人与张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诉人一次性支付张某6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3360元。张某离职后不久即到与该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的某单位工作。现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被诉人张某支付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20万元,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中国劳动科学》2010,(9):47-5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6年7月3日进入某酒店担任保安工作,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3日至2008年7月2日。2008年,酒店恰逢经营管理调整,管理人员频繁更迭,张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仍在酒店工作,酒店仍按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009年8月4日,酒店发现张某的劳动合同早已在一年前到期,马上书面通知张某续签2年期劳动合同,张某于2009年8月5日回复酒店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 张某1993年1月到某监理公司任会计,双方最后一份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8年11月28日,监理公司向张某出具通知书,以张某在工作期间有严重违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为由通知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张某在该通知书上书面表示了异议。2008年12月19日,监理公司在某日报上发表公告称:“本单位职工张某因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本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10日内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相似文献   

11.
2008年5月20日至2010年4月15日张某在某单位工作。直到张某离职,单位也没有与张某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6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劝合同的二倍工资。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8年4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2012年12月1日,公司通知其劳动关系将在2015年1月1日解除。2012年12月10日,张某突发疾病死亡。张某家属认为,张某突发疾病死亡与公司通知其劳动关系解除直接相关,故向公司提出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要求。  相似文献   

13.
申诉人张某于2004年7月经招聘到被诉人青岛某外资公司从事化验员工作,同年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合同中约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10小时,月工资1800元。因合同中约定的工时不合法,2006年5月,张某要求缩短工作时间,但公司经理马某当场宣布:“既然合同的有关工作时间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于2007年3月8日受聘于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发动机配套处工作。2007年5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2008年1月28日,双方对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明确了原告的工资由基本工资850元和最高绩效工资1250元组成。2008年4月2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约定续订合同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合同内容与原合同相同。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2005年5月22日张某与一家制药公司签订了最后一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5年12月4日止,合同上注明张某的工作岗位是SMR(高级医药代表)。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并向公司指定的客户传达信息。制药公司根据张某拜访客户的次数和频率对张某进行考核。  相似文献   

16.
案情简介 曹某于1995年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北京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某县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1997年8月经县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曹某调至北京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曹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1998年11月30日,曹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1年11月29日。1999年1月,曹某又与保安器材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曹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中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张某于2009年3月11日入职某街道办事处,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双方签订有《社区工作者范围协议书》,该协议中约定协议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7月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2011年12月31日,某街道办事处以张某失职致使国家计生专项奖励款没有正常发放到居民手中,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职工张某于2010年6月进公司工作,并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各为1年期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5日,公司书面通知张某:第二期合同即将届满,公司愿与其再次续签合同,新合同为3年期;其工作岗位为车间主管(原合同为班长);工资为3500元(原合同为1310元);其他不变。并要求尽早答复和签订新合同。张某收到通知后一直未予置复。2012年7月19日,张某离职,同年8月5日,公司以张某无意与公司续签合同为由,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申请人姜某自1998年2月1日起到被申请人青岛某服饰公司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每月工资5000元。2008年2月1日,双方订立了期限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期满后双方又续订了期限自2010年2月1日起至2012年1月31日止的劳动合同。2012年2月1日,被申请人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向申请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并同意支付其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元。申请人不同意被申请人的做法,认为其连续两次与被申请人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已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现被申请人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属违法终止,要求按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其赔偿金1.4万元。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不成,申请人姜某于2012年2月20日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20.
案情简介 申请人蔡某于1998年10月进入被申请人某机场从事服务员岗位。1998年10月30日,双方订立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逐年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最后一次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因合同期满时申请人处于孕期,被申请人没有终止劳动合同。2009年3月2日,被申请人书面告知申请人劳动合同续延至哺乳期届满终止,即2009年5月11日结束。申请人认为,自己在被申请人某机场已连续工作10年以上,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遂提出仲裁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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