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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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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协调调水沿线各方利益关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本文从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特征出发,探讨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政策法规进展,分析了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阐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设想,并从补偿主体和受偿主体、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制度和机制建设方面明确了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
面对复杂的跨流域调水系统工程,协调调水沿线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焦点问题是生态补偿。我国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法律体系的完善,应从以下方面予以着手:强化生态补偿在环境保护法中的地位,修改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的单行法,尤其是要出台跨流域调水工程专门立法,并针对特定工程规定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具体内容;对国家兴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可以由国务院出台跨流域调水专门立法,对省际之间区域性调水工程、省内跨市县小型调水工程可以采用区域性立法的方式,并有效解决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难点问题;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的法律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有关内容和任务亦有不同,但从整体上看,必然形成一个相互联系、协调一致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3.
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总被引:11,自引:3,他引:8  
李浩  黄薇  刘陶  彭智敏 《自然资源学报》2011,26(9):1506-1512
跨流域调水工程已经成为解决我国缺水地区水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而由跨流域调水引发的生态补偿问题是制约调水工程社会、经济效益发挥的关键因素。目前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主要是沿用流域内生态补偿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导致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主体缺失、补偿对象不全面、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方式单一,极大地限制了跨流域生态补偿实践的开展。通过比较分析流域内生态调水与跨流域调水在受工程影响、水权转移形式、涉及的利益主体关系、生态补偿主导部门、生态补偿核算标准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以区域水权为理论基础,以生态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形式以及补偿保障体系为主要内容的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机制框架。  相似文献   

4.
作为大规模人为配置水资源的行为,跨流域调水更容易造成水量短缺、水质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而对于跨流域调水环境风险的控制,工程措施是常见的,而非工程措施也能达到将风险消除、减小或转移的效果.法律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其作用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可有效地提高跨流域调水环境风险控制的可靠性.本文分析了我国跨流...  相似文献   

5.
流域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流域生态补偿是指实现流域内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公正性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我国这项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上中下游跨区域调水的生态补偿、上中下游生态环境效益补偿以及下游滞洪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等三项主要内容。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中,上述三项生态补偿内容暴露出较多的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践,阻滞着流域内可持续发展的实现。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是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有效实施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跨流域调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跨流域调水就是为了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或资源性短缺而采取的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工程措施。本文介绍了我国南水北调工程;探讨了跨流域调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列举了国外调水的经验教训;并建议我国北方缺水地区采取可行的治污节流措施,以缓解当前的缺水状况。  相似文献   

7.
论跨区域调水的环境补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罗吉  戈华清 《环境保护》2002,(11):34-36
本文就跨区域调水的环境影响进行了概要性的论述,并阐述了跨区域调水的环境补偿理论基础。提出了受益者补偿原则,并指出应由调水方给供水方适当的环境补偿。  相似文献   

8.
跨流域调水人为地改变了地区水情,势必会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以兴宁市东江引水工程为例,为识别跨流域调水工程的生态影响,应充分考虑跨流域调水对水源区、输水区和受水区的生态影响特征,利用矩阵法识别引水工程的主要生态影响,从物理化学系统、生物系统、社会经济系统三方面构建兴宁市东江引水工程对水源区、输水区和受水区的生态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工程目标确定指标权重的选取原则及结果,对于科学合理地评价跨流域调水工程的生态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明确流域内各地区权责关系、促进上下游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市开始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但也有部分地区的水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不够;同时,部分上下游地区在补偿标准核算、跨界断面考核方式等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可以在出台技术规范、组织协调谈判、直管跨省界断面、设计引导性激励资金等方面发挥作用,解决地方"不会干""不敢干""不想干"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尽快做好基础数据准备、积极推动跨界协商、统筹行政区域内部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探索拓展补偿资金筹集途径。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10.
流域综合管理中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是对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的基本单元。由于流域同时具有自然水文特征和经济社会属性,因此是自然、社会、经济的复合系统。流域不仅涉及不同区域的不同主体,而且涉及多种交叉利益,流域整体利益协调是流域内人类社会整体利益与自然生态整体利益的有机统一,而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内多元利益协调的一个有效经济手段。文章在阐述流域综合管理目的、方法、内容和生态补偿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虽然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形成一定的体系,但是仍然存在生态补偿性质、基本原则、生态功能价值、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等规定不明确的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文章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相似文献   

11.
塔里木河流域枯水年生态调水方式及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塔里木河流域大规模水土资源开发导致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特别在枯水年,生态及社会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亟需通过提出科学合理的生态调水方式及生态补偿方案来化解这一矛盾。论文利用塔里木河“四源一干”的地表径流、断面引退水、地下水埋深、气象等资料及干流下游流域内的遥感影像数据,根据水量平衡原理计算了各河流的河损及干流下游的生态需水量,提出了枯水年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确定了流域枯水年生态调水方式及相应的生态补偿方案。结果表明:1)在特枯水年,下游需水量为7.01×108 m3,至少挤占上游源流10.70×108 m3水才能保障,从上游源流调水至干流单方水的总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分别减少38.2%和81.2%,因此该调水方式是不合理的,应改从开都-孔雀河调水以满足下游用水;2)调水后上游源流对开都-孔雀河单方水的补偿量为3.4元。研究可为流域水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2.
介绍了太湖流域生态补偿现状,对太湖流域生态补偿的理论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太湖流域生态补偿关键要建立生态补偿法规、实施垂直统一的环境监测体系及对水质自动监测设施监管,为我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实施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松辽流域水资源区域补偿对策研究   总被引:17,自引:2,他引:15  
为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分析松辽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水资源的区域补偿对策,指出流域上、中、下游的用水量应统一调配,当上游地区超配额使用水资源时,超标使用地区应赔偿下游因此而受到的消极影响;跨区域调水时应对供水区进行资源与环境的补偿;流域上游进行生态恢复与建设,下游应对上游给予受益补偿;建立全流域排污权市场,促使企业产生节约水环境资源的动机,有效控制水环境污染;受益地区和受益者应对蓄滞洪区分洪的损失进行补偿,以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相似文献   

14.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陕西水源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构建受水区补偿与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动关系对跨流域调水生态服务市场的形成及饮用水源的保护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论文以南水北调中线陕西水源区为研究对象,分析陕西水源区保护生态环境与生存权、发展权的矛盾,明确了生态补偿的思路、客体、主体;计算分析了陕西水源区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及受水区与水源区之间的补偿资金的分摊比例;依据国家生态补偿政策、法律条文及陕西水源区生态功能区的特点提出了多元化、多层次的补偿途径。  相似文献   

15.
水质安全是调水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为此调水区背负巨大的调水工程的外部经济成本和社会发展代价,必须通过生态补偿政策进行内部化,然而调水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时间长、利益主体多、资金投入大,难以通过一种手段或者现有某种方式建立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文章从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的目标、标准、责任分担与利益共享、补偿方式角度分析了生态补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调水工程生态补偿的分阶段推进战略总体思路与实施构想,重点分析了各阶段生态补偿政策的制定标准和要求,为中线调水工程生态补偿政策制定提供了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6.
胡东滨  林媚  陈晓红 《中国环境科学》2022,42(11):5447-5456
基于2000~2019年浙江和安徽26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使用合成控制法定量分析新安江3轮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政策对其水环境效益的总体性和结构性影响结果表明:政策效果在时间上存在异质性。第1、2轮政策试点显著的提升了新安江流域整体的水环境,但第3轮试点对上游水环境的影响是负的。政策效果在空间上存在异质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下游的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提高了0.068亿元,但使上游生物多样性价值平均降低了0.015亿元。政策效果在结构上存在异质性。通过对水环境效益的结构性分解,发现横向生态补偿政策使新安江流域的水质净化能力价值平均提高了31.874亿元,但使其产品供给价值平均下降了13.402亿元。政策效果存在预期效益。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政策效果在政策正式实施前2年已经出现。  相似文献   

17.
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就是用立法、计划、市场等手段解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利益补偿。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生态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国内外已有许多成功的实践。而在中国,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分析生态补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吸取国内外在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通过明确生态补偿的权利义务主体、补偿方式和制度实施等内容,探讨水源地生态补偿制度在中国的构建,为解决水源地生态污染问题提供途径。  相似文献   

18.
生态补偿机制及其建立是目前生态经济学领域研究的热点,尤其是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更为重要。本文以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为例,探讨了跨流域调水所涉及的生态补偿问题,并根据多种计算方法的加和,提出了建立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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