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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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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结了日本大气污染防治法中VOCs环境质量标准、排放量及各行业排放的比重,分析了日本在涂装业VOCs的削减管理方法主要包括企业VOCs排放量自查、低VOCs含量涂料的推广使用、提升涂装效率、严格末端控制几方面,并就此提出我国应制定完善国家层面重点涂装行业VOCs排放控制标准体系,完善重点涂装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及排放清单;加快完善重点涂装行业VOCs法规标准体系;尽快开展VOCs污染源调查和监测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国外固定源VOCs排放控制法规与标准研究   总被引:10,自引:8,他引:2  
张国宁  郝郑平  江梅  王海林 《环境科学》2011,32(12):3501-3508
对美国、欧盟、日本的固定源VOCs排放控制法规和标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我国VOCs排放控制及其标准制订建议.笔者认为,应从健全VOCs排放标准体系、创新VOCs排放控制思路、提高VOCs排放控制效率、统一VOCs监测考核方法几方面入手,借鉴国外成功的环境管理思路和经验,以及相应法规、标准要求,走出一条适合我国的简便高效的VOCs控制之路.  相似文献   

3.
西安市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及研究   总被引:12,自引:1,他引:1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西安市各类VOCs人为源进行系统分类,收集活动水平数据,应用国内外排放因子研究的最新成果,采用排放因子法建立了西安市2014年人为源VOCs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4年西安市人为源大气VOCs排放量为11.51×104t,其中,固定燃烧源、生物质燃烧源、工艺过程源、有机溶剂使用源、移动源、油品存储与销售源和废弃物处理源的排放量分别占VOCs排放总量的2.53%、3.32%、13.30%、51.50%、23.64%、4.82%和1.02%.油墨印刷、建筑涂料和汽车喷涂为有机溶剂使用源重点排放行业,VOCs排放量占到排放总量的48.89%;工艺过程源中化学药品、医药制造、原油加工和化学纤维为重点排放行业,VOCs排放量占到排放总量的10.19%.各区县中,长安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VOCs排放量明显较高,其分担率分别为16.53%、14.88%、14.47%和12.99%.  相似文献   

4.
我国VOCs的排放特征及控制对策研究   总被引:11,自引:7,他引:4  
王铁宇  李奇锋  吕永龙 《环境科学》2013,34(12):4756-4763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一类具有刺激性、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易燃易爆的有机物,对人体和生态系统健康有很大危害.本文从工业固定源、机动车尾气排放源和日常生活源等角度分析不同排放源的VOCs排放特征,绘制并分析了我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排放的空间分布格局,甄别出东部沿海地区VOCs 2010年总量和单位面积均高于中西部地区,且工业产生源有明显差异.进一步归类分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针对VOCs排放控制的政策法规,对比分析我国目前治理VOCs的有关法规和标准,提出了现阶段我国VOCs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江梅  张国宁  邹兰  魏玉霞  张明慧 《环境科学》2013,34(12):4751-4755
以大气灰霾为代表的区域复合污染问题,导致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之一.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分析,依据排放特征以及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建立和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6.
我国挥发性有机物定义和控制指标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江梅  邹兰  李晓倩  车飞  赵国华  李刚  张国宁 《环境科学》2015,36(9):3522-3532
挥发性有机物(VOCs)种类繁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危害大,是最为复杂的一类污染物.世界各国对其定义以及控制指标有所区别,我国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其也没有统一的定义,控制指标和对应的监测方法也各有不同.通过对国内外现行VOCs定义和控制指标的深入分析,提出VOCs的定义应根据"空气质量管理"与"污染源排放管理"关注问题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从生产源头、工艺过程、末端排放、总量控制等不同控制途径,建立的VOCs控制指标体系由10项指标构成;在制订行业VOCs排放标准时,应根据行业生产工艺特点、VOCs排放方式、可能采取的控制措施等,从中选择最有效的控制方式和指标(或指标组合).  相似文献   

7.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情景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总量控制制度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手段,我国从2016年开始对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进行总量控制.采用"排放因子法"和"回归分析法",估算和预测我国2015年和2020年人为源VOCs排放量,结果表明,2015年我国人为源VOCs排放量约为3 111.70万t;2020年基准情景VOCs排放量预计为4 173.72万t,相比于2015年增长了34.13%.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的减排要求,全国2020年VOCs总量控制目标为2015年排放量的90%,即2 800.53万t,"十三五"期间,全国至少需减少排放1 373.19万t的VOCs.在此基础上,以2015年为基准年、2020年为目标年,通过情景分析法,设置我国"十三五"期间可能推行的3种总量控制情景:重点区域全面推进VOCs减排、重点行业全面推进VOCs减排、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VOCs减排,并对每种情景下的控制总量进行分配.结果表明,3种情景的减排潜力与削减任务均存在一定的缺口,实现"十三五"总量减排目标难度大,需要加大VOCs污染控制力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工业VOCs减排控制与管理对策研究   总被引:16,自引:11,他引:5  
王海林  张国宁  聂磊  王宇飞  郝郑平 《环境科学》2011,32(12):3462-3468
对我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进行了研究,其中包括工业VOCs的排放特征、控制现状与管理政策.我国工业VOCs具有排放强度大、波动范围宽、地域分布不平衡等特点,集中分布在京津地区、山东半岛、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现有的主流控制技术包括吸附回收、催化燃烧、蓄热燃烧、生物净化以及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联用技术,污染控制的重点领域在石油化工、油气回收、造船与集装箱以及印刷、制药、皮革加工等行业.VOCs管理比较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较少,监管尚不到位.研究认为VOCs治理应以重点区域、典型行业为对象,逐步推进,以实际削减量为目标,通过技术筛选、示范工程等途径,建立健全相关行业VOCs排放法规/标准,并辅助于相关的排放登记制度与分级收费制度,可有效减少VOCs的整体排放量.  相似文献   

9.
为掌握和了解我国电子行业VOCs的排放特征,以显示器件行业为研究对象,梳理和分析其生产工艺及排污环节;通过典型企业有机废气的实际排放监测,掌握其VOCs排放水平;利用排放因子法,核算了2011-2016年我国显示器件行业VOCs的排放量,分析其排放量的变化趋势及空间分布特征.结果表明:受产量和污染控制效率变化的双重影响,2011-2016年我国显示器件行业VOCs排放量(文中涉及"全国"的各要素范围均未包含港澳台地区)呈先增后降的趋势,2015年达到最大值(15 605 t),此后在产量增长放缓和污染控制效率提高的作用下,2016年的排放量有所下降;从排放占比来看,显示器件行业无组织VOCs排放占比从2011年的45%升至2016年的53%,车间无组织VOCs逸散,以及废水处理过程、有机原辅料和有机废液储运等环节的VOCs无组织排放是行业污染控制的重点和难点.研究显示,我国显示器件行业VOCs无组织排放量占比逐年上升,为控制未来行业VOCs排放,企业应将无组织排放转化为有组织排放,之后再通过高效的末端处理装置来减少VOCs排放量.   相似文献   

10.
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特征及控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集成电路等电子器件产量不断增加.在集成电路制造的过程中,大量有机溶剂的使用导致VOCs的产生和排放,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为掌握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的排放特征,系统分析了其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分析了行业废气收集和治理现状,通过对典型企业VOCs的排放监测,获得VOCs排放水平;采用排放因子法核算行业VOCs历史排放量,并基于行业排放特征及减排潜力分析,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结果表明:在集成电路制造中,VOCs排放环节主要集中在光刻、清洗、去胶等过程,1 m2集成电路产量约使用87 g有机溶剂,VOCs产生量较大;通过采取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集成电路制造行业有组织排放水平较低,平均浓度为2.1 mg·m-3,但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相对较高,平均浓度为0.78 mg·m-3,接近国家标准的排放限值.根据排放量核算结果,2011—2016年中国集成电路制造行业VOCs排放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受产量增加而相应污染控制技术水平提升有限的影响,无组织排放量比重大,占排放总量的38.1%~45.1%.  相似文献   

11.
国内外涂料制造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比较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VOCs(挥发性有机物)已成为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污染物,涂料的生产和使用是VOCs排放的重要固定源.美国、欧盟于20世纪90年代制定了涂料制造工业的VOCs排放标准,而中国自2010年起才开始管控VOCs的排放.通过对美国、欧盟和中国现行的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进行对比研究发现,中国涂料制造工业VOCs排放标准体系完整且严厉,由源头替代、工艺过程控制、排放限值、监控与管理等构成,但存在表征方法不明确、分析方法不准确、总量控制指标缺乏等问题.因此,基于优化VOCs全过程防控标准体系,提出以下4点建议:①强化源头VOCs排放控制,制定高固分涂料、水性涂料(油墨)各类涂料产品的VOCs含量限值,并配以相关分析方法;②加强VOCs工艺过程控制,在强调密闭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吸风罩捕集效率的统一判断标准;③选用TOC(有机碳)代替NMHC(非甲烷总烃)作为VOCs的表征指标,借鉴欧盟的逸散率制定排放绩效值,构建总量控制指标;④实施溶剂管理计划和PRTR(污染物释放和转移登记记录),以实现VOCs减排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2.
大气中的VOCs和NOx在发生光化学反应后不易沉降,易造成大气能见度差等现象.“十二五”期间中国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依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天津市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制定与污染源在线监控技术研发,建立VOCs综合控制指标和苯系物单项控制指标,覆盖全部工业VOCs排放行业,推行VOCs在线监测与无组织泄漏检测,研发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低成本、安全性高且易推广的VOCs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相似文献   

1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重要前体物,控制VOCs排放将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助于减少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发生。日本是亚洲较早开展VOCs管理的国家,自本世纪初相继出台了一系列VOCs控制政策和排放标准,构建了完善的管控体系;同时,设立了明确的减排目标,且最大限度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中国VOCs排放控制起步较晚,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完善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排放标准和排放清单,构建统一VOCs申报和管理平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推动重点行业试点示范。  相似文献   

14.
为更好地掌握北京市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特征及其与其他溶剂使用行业的排放差异,为工业结构调整提供启发和建议,通过实际监测,识别电子工业有组织和无组织VOCs排放水平,采用产污系数法并结合集气效率和去除效率,核算得到2019年北京市电子工业VOCs排放量及各子行业的排放贡献,并与其他典型溶剂使用行业的VOCs排放强度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电子工业VOCs产生主要集中在光刻、清洗、剥离、显影等环节,使用的有机溶剂主要包括光刻胶、稀释剂、清洗剂和去除剂,分别约占3%、81%、6%和10%,其中约16%以废气形式排入大气.核算得到2019年北京市电子工业VOCs排放量为1 542 t,主要来自显示器件和集成电路行业,分别贡献了71%和18%,与其产量和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有关,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和其他行业则分别贡献了3.2%和7.8%.通过与其他典型溶剂使用行业排放强度对比发现,电子工业单位产值VOCs排放强度较低,是家具制造、印刷等传统溶剂使用行业的1/2 750和1/3 250,说明北京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对于减少污染排放具有重要作用.研究显示,可综合城市发展及经济水平,逐步限制发展高排放工业类别,鼓励发展如电子工业等技术密集型和附加值高的行业类别,从而促进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   相似文献   

15.
吸附法是当前VOCs处理的基础方法,对不同特征的VOCs排放,吸附剂的特征选择也不尽相同。为进一步对特征匹配吸附的应用提供指导,通过文献调研和现场调查,收集了国内部分重点VOCs排放行业源排放数据,在通用的VOCs化学种类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VOCs分子特征和性质分析,尝试对重点VOCs排放行业的VOCs 排放特征进行更加完备的系统分析和统计,明确各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统计特性,为其针对性吸附治理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导。依据行业门类VOCs排放的综合特征分析,可为VOCs 废气控制技术的选择、评价和开发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梳理了我国现有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与控制相关的政策标准,介绍了环境空气中VOCs和污染源VOCs排放的监测情况,指出我国亟需全面开展环境空气中的VOCs的例行监测,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涉VOCs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录并尽快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同时应尽快建立VOCs监测方法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7.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作为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关键前体物,已成为工业行业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物.源头控制作为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近5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选取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和包装印刷业作为代表性溶剂使用行业,逐生产工序检测、分析溶剂使用企业在使用传统溶剂型溶剂和新型水性溶剂时的VOCs排放特征,定量研究新型低/无VOCs溶剂替代所带来的VOCs污染特征的变化规律,分析并提出溶剂使用源VOCs污染控制对策.结果表明:不同生产工序所排放VOCs的浓度及其各物种贡献率均存在差异,使用新型水性溶剂时,酯类和烷烃为首要VOCs物种,ρ(VOCs)集中在8.77~40.21 mg/m3之间;使用传统溶剂型溶剂时,苯系物和酯类为首要VOCs物种,ρ(VOCs)分布在27.08~2 418.47 mg/m3之间,ρ(VOCs)为使用新型水性溶剂的2.78~50.00倍(以平均质量浓度计),醇类、苯系物、烯烃、酮类、酯类和烷烃的质量浓度分别为使用新型水性溶剂的75.47、19.43、18.27、5.74、5.35和1.20倍.研究显示,源头控制通常需升级配套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但相较于末端控制和过程控制更易管控;水性溶剂替代作为现阶段溶剂使用行业源头控制的主要手段,可有效降低各排污节点的VOCs排放浓度,实现VOCs减排;同时,苯系物和烯烃排放浓度及其排放总量的削减,可降低排放废气的反应活性,从而减少溶剂使用行业二次污染物的生成量.   相似文献   

18.
选取成都市5大典型有机溶剂使用行业——包装印刷业、人造板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制鞋业和化学品制造业具有代表性的15家企业测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组分,并对其不同组分的臭氧生成潜势(OFP)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不同行业排放的VOCs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包装印刷业和人造板制造业主要排放含氧VOCs(OVOCs),家具制造业主要排放芳香烃和OVOCs,制鞋业和化学品制造业主要排放OVOCs、芳香烃和烷烃;芳香烃是化学反应活性最强的组分,对臭氧的生成贡献普遍较大,其中贡献最大的邻二甲苯及间二甲苯的OFP值分别为92.13 mg·m~(-3)和89.65 mg·m~(-3),二者占总OFP的40%;五大典型有机溶剂使用行业中,家具制造业对O_3生成的贡献最大,OFP贡献率为34.59%.  相似文献   

19.
正近年来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本文提出"十三五"应确立基于质量改善的VOCs污染防治思路,强化臭氧(O_3)污染严重的重点地区VOCs减排,突出抓好O_3生成潜势大的VOCs组分及其排放重点行业的控制,实施VOCs与NOx协同减排,强化VOCs新增排放量控制,针对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制定差异化的VOCs减排技术路线,同时着力提升VOCs污染防治  相似文献   

20.
王海林  杨涛  聂磊  方莉  张中申  郝郑平 《环境科学》2021,42(12):5574-5584
在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包括汽修业在内的生活源VOCs污染问题开始凸显.通过对我国汽修业的行业整体现状、VOCs排放组分和排放水平进行了梳理分析,在北京实地调研和检测的基础上估算了我国汽修业VOCs整体排放量约为91.02万t;其次,对汽修企业VOCs治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对于漆雾前处理而言,组合式干式过滤法最为有效,现阶段VOCs废气治理技术以等离子、UV光解和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方式为主,部分省市吸附处理法占比均超过50%,但更换不及时,去除效率普遍偏低;再次,系统梳理了国内外汽修涉VOCs原辅料中VOCs限值要求和我国现有各省市汽修行业VOCs排放标准,中国水性涂料中底漆和面漆VOCs含量限值要求远高于国外,国内汽修行业VOCs排放标准限值以北京、江苏和上海这3个省市最为严格,均为20 mg·m-3.最后,归纳提出了汽修业VOCs整体治理技术路线:对于规模以上汽修企业或区域整体治理而言,现阶段可选择"面漆水性化替代+集中钣喷中心+转轮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脱附再生"的治理方案,对于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的汽修企业,VOCs防治宜采用"面漆水性化替代+活性炭分散吸附-共享式催化燃烧脱附再生"的治理技术路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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